法的效力是一個複雜而多維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對人效力:
屬人主義:法律只適用於本國公民,無論他們身處國內還是國外。
屬地主義:法律適用於該國管轄地區內的所有人,包括非本國公民。
保護主義:法律適用於任何侵害本國利益的人,不論其國籍和所在地域。
綜合主義:以屬地主義為主,結合屬人主義和保護主義,是多數國家採用的原則。
對事效力:指法律調整的事項範圍,可能因國家而異,也可能隨時間變化。
空間效力:指法律適用的地域範圍,通常包括領土、領水及其底土和領空,也可能根據國際條約擴展到其他地區。
時間效力:指法律何時生效、何時終止效力,以及是否具有溯及力。
法的效力還涉及到規範性法律檔案和非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以及法的效力的根據,包括合法程式、國家強制力、法律、道德、社會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