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爵位系統相當複雜,主要包括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以下是清朝爵位的相關介紹:
宗室爵位。共有十四等,依次為和碩親王、世子親王、親王爵位繼承人、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親王是宗室爵位中的最高等級,主要授予皇子或皇兄弟。
異姓功臣爵位。共有九等,包括公、侯、伯、子、男等。
蒙古爵位。通常遵循宗室爵位的體系,但也保留了蒙古特有的尊號和封號。
清朝的爵位繼承制度相當靈活,包括世襲罔替的制度和特定的爵位封號,如鐵帽子王爺等。此外,清朝文武官員的品階分為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18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