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錯能改的典故是:春秋時期,楚國君王頭戴裝飾品,讓侍從扛著,在國中巡行。有個人認出了這是君王的飾物,便偷了它來。後來有人告發此事,偷東西的人被傳到大王那裡,他堅持說自己不知道這是代表君王的飾物,所以不想犯欺君之罪。這時有位老臣對楚王說:“人家偷東西是不對的,但是我們應允許他改正;一次不知道,再犯時就警醒些,也不是不可以補救的。”楚王覺得這話有道理,便寬恕了那個偷東西的人。
知錯能改這個成語就是說大家都要看到自己的錯誤,並且勇於承認並改正錯誤,不能一錯再錯,只有這樣才能進步,才能幹好事情,否則就是自欺欺人。對於管理者來說,“知錯能改”更是一種管理的藝術,錯了就要敢於負責,敢於改正,而不是去文過飾非,那樣只會錯上加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