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代理制度
總經銷是一種銷售代理制度,其中生產廠家或授權商家在指定授權區域內擁有獨家銷售權。總經銷的主要職責包括:
銷售網絡建設:負責建立和維護地區性的銷售網絡。
店面建設:負責開設和運營銷售店面。
下游渠道開發:開發和管理下游銷售渠道。
經銷商培訓:對經銷商進行培訓,以提升其銷售能力和服務水平。
市場廣告投入:負責市場推廣和廣告宣傳活動。
廠家品牌建設:建設和推廣生產廠家的品牌形象。
售後服務:提供產品售後的客戶服務。
總經銷通常擁有較大的供貨權力,並且與供貨商之間存在責權對等的法律關係。他們以自己的名義購進和銷售貨物,並承擔經營風險。總經銷的利潤來源主要包括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與總經銷相比,總代理的角色更爲廣泛,不僅涉及產品銷售,還可能包括其他方面的業務事項,如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或服務、賺取佣金(提成)等。總代理通常擁有一定的非商業性活動權限,而總經銷則以銷售爲主,負責地區性的推廣和銷售渠道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