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依法制定並落實,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加工經營許可制度:對於製作高風險食品如冷盤、燒鹵熟肉等,必須有相應許可項目,並嚴格按照要求操作。
食品及原料檢查制度:在加工過程中檢查食品及原料,不得加工使用腐敗變質或其他異常的食品。
加工經營過程衛生控制:避免生熟交叉、混放,保持加工場所清潔,定期進行消毒。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物品的有效清洗消毒:確保使用前的清潔和消毒。
熟制食物燒熟煮透制度:特別是肉、奶、蛋及其製品和海產品,確保食用前徹底加熱。
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如河豚魚、毒蘑菇等,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有毒食物煮熟燜透制度:如豆漿、四季豆等,謹慎提供貝類等內臟。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健康狀況符合要求。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遵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接受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定並定期演練,以應對可能的食品安全事故。
以上制度共同構成了食品安全的綜合管理體系,旨在確保食品從生產到消費的每一個環節都符合安全標準,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