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的呼喚讀後感(一)
《曠野的呼喚》是一本充滿野性的書,它的主角巴克是一隻同樣充滿野性的狗,它有一顆沸騰的內心,一顆回歸自然的內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隻霸氣、聰明、人見人愛的好狗。後來不幸被嗜賭如命的花匠助手賣掉了,走進了蠻荒,成為一隻雪橇狗。這是巴克進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時也走近了苦難。苦難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見到了殘酷的廝殺,理解了祖先的艱辛,是野性呼喚了它。
但是,它沒有放棄,放棄以一隻雪橇狗為榮的樂趣。它在雪地里奔跑時那麼盡職盡責,仿佛一匹駿馬。它的盡職使它積極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斷前進。它走上了首領的路,成為了狗的崇拜者。
這就是巴克的力量。當它離開狗隊,離開新主人,去尋找呼喚的時候,是多麼令人感動啊!他終於成功了,成功地戰勝了苦難,成為了狼的首領,甚至戰勝了人類。
它瞧不起人類的自私,他們常常為了金銀財寶而鬥爭、相互廝殺。對巴克來講,金子是惡魔,為珠寶廝殺的人是雙倍惡魔,愛財是人類的弱點。
每當人們說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時,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們都不知道,這群狼的首領是一隻蘇格蘭牧羊犬。它鬥志昂揚、積極進取、努力奮進。每當黑夜來臨,山谷里都會傳來聲聲呼喚,是狼群的呼喚、曠野的呼喚,它們有一個心中有信念的首領―巴克。
曠野的呼喚讀後感(二)
最近我讀了一篇小說,叫《曠野的呼喚》,文章主要講了主人公布克——一條來自南方的貴族狗,被園丁的助手賣到寒冷的北方,在經歷了環境,權力等多方面考驗後,最後回歸野性,成為當地狼群的首領。讀完這篇小說,我的心裡有三處對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適應北方寒冷的環境。二、釋放出自己心裡的野性。三、回歸野性,回歸大自然,並統冶灰狼族群。
先談第一外敬佩:適應北方寒冷的環境。當布克被人運到北方的時候,我認為擺在布克面前的只有兩條路,要麼像大多數南方狗一樣,要麼像當地狗一樣堅強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擇了後者,其實活也有不同的活法。一種是盲目的活,純粹為了活,另一種則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斷的學習、追求,使自己的生活變得充實。這回,布克又選擇了後者,我認為這是因為穿紅T恤衫有那個人的結結實實的一棍子。這一棍子打出它的野性,喚醒了它那被貴族生活幾乎消磨光的本性,也為後來的回歸野性打下了基矗
再談第二處敬佩:釋方出自己心裡的野性。這裡主要體現在布克與原領頭狗斯帕斯的決鬥。我們知道斯帕斯是一隻經驗豐富的領頭狗,而此時的布克只是一隻剛剛適應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但結果卻是布克勝利了。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細想也在情理之中。的確,布克已經不是原來那隻來自南方的貴族狗。他不但學會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體內的野性與本性也復甦了。正是它體內的這種野性與本性給了它力量。此時說它是一隻狗還不如說它是荒原上的一個無畏的戰士。戰勝斯帕斯也不在話下了。我認為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個重要的轉折,從一隻貴族狗變成一隻野性狗的轉折。正如福樓沙報說「這個布克相當於兩個惡鬼。
最後談第三處敬佩:回歸野性,回歸大自然,並統治灰狼族群。這一步可以說是布克日積月累終於暴發的最後一吼,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灑脫!
如果說把布克帶到北方,是人類利益薰心的悲劇,但是布克通過自己的本性使這個悲劇有了一個完美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