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感動中國十大人物】:方俊明——遲到的榮譽,不悔的信念
【獲獎名片】:克明俊德
【頒獎詞】:
縱身一躍,卻被命運撞得頭破血流。在輪椅上度過青春,但你卻固執地相信善良,絲毫不悔。今天你不能起身,但我們知道,你早已站立在所有人的面前。
【推選理由】:
時文朝:推薦他,是因為他飽受委屈卻無怨無悔;在當下「該不該扶摔倒的人」辯論潮中,推薦他,是對我們每個人內心的拷問。
余秋雨:推薦方俊明,不僅僅是表彰他,而且是表彰那些大地上天天在發生,卻不被我們知道,甚至不被我們理解的高尚行為。
【事跡介紹】:
方俊明,男,56歲,湖北省武漢市武昌人。
1985年8月,28歲的方俊明為救一個假裝落水的頑童,躍入河中,造成頸椎骨折,高位截癱。直到2013年11月,方俊明終於獲得了遲到28年的見義勇為榮譽稱號。
方俊明救人當年,武漢市尚無見義勇為方面的獎勵條例,被「救」男孩的家庭始終不願出具書面證明,致使他見義勇為的行為一直未得到確認。對於這樣一位「英雄」,他所在單位,原武昌車輛廠,只好比照工傷來處理。
武漢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於1993年成立,但獎勵對象為「與犯罪分子作鬥爭人員」.這兩年,有人問方俊明有沒有見義勇為證書,「我覺得蠻尷尬,只好把報上的報導拿給人家看。」
這些年來,妻子離開了,父親也去世了。方俊明的生活無法自理,依靠母親姜春梅日夜照顧癱瘓在床的兒子,並將當時尚未滿周歲的孫女拉扯養大。
2013年,一部話劇上演後,方俊明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應方俊明要求,武漢市通過收集材料,確認方俊明當年行為屬見義勇為,並頒發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
雖然榮譽遲到了28年。但方俊明從來沒有後悔那次行動。一個家庭的艱辛,一個生命的委屈,這一切都見證了善良在人們心中的恆定不變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