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文章:把握好自己的人生
人的一生是短暫的,也是稍縱即逝的。一個人看上去從生到死幾十年不算短,但卻用盡一生精力也難寫好一個「人」字。人們常說,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我覺得,這句頗具哲理的警語,其重要意義在於給人以自信,鼓舞我們去奮鬥、去爭取、去拼搏,寫下人生最壯麗的詩篇。其實,你若仔細想一想,認真觀察一下現實,仔細推敲推敲,就會發現,這句話本來就是錯的,正確的答案是命運掌握在他人手中。
你本來就是偶然地稀里糊塗來到這個世界上,你不能事先擬定誕生計畫,你小時候樹立理想,想當科學家、畫家、作家、詩人,那是你「想」,最後為你安排工作的是別人,不是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並不是說人生一點主動權也沒有,我是說,人生的主動權是十分有限的,我們常常體味到的是身不由己,想幹的事不能幹,不想幹的事乾不完,人的一生,總是處於被動之中。要說主動,只是相對而言。弄清人生的被動狀況並非自我放棄,聽天由命,而是樹立一種人生的達觀態度,不應由於自己命運不濟而怨天尤人,也不可自漸形穢,妄自菲薄。積極做好自己的事情。當你一個人,沒有別人干擾的時候,你可以靜靜地想:自己到底幹了些什麼?能否做到問心無愧。
人生是不斷的自我否定的過程。當我們漫憶往事的時候,往往感到過去的自己是那樣的愚蠢,那樣的傻、那麼無聊,似乎覺得現在的自己和原來的自己截然不同。但事實上,你在別人眼中,過去和現在沒有什麼兩樣,你還是你。這就出現一個問題,我們到底信別人還是信自己?竊以為,別人看自己和自己看自己往往走兩個極端,別人總是用不變的眼光看你,你的印象在別人的大腦中形成後,往往不易改變,即使你真的判若兩人了,由於思維慣性的作用,別人也很難接受。而自己往往也走極端,往往誇張地肯定現在的自己,而否定原來的自己。比如,作家寫東西,往往是這樣,認為過去寫的東西都不滿意,滿意的是手中正在寫的東西,實事上,手中寫的東西未必比過去寫得好,但自己總是固執地相信現在。其實,很多人即使不寫稿也有這種心態,過於喜歡現在的自己,而鄙視過去的自己,從而走入形上學的怪圈。因此,哲人說:認識自己是一件最難的事情。
俗話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如果把這句話中的人解釋為自己的努力,把天解釋為機遇、形勢、巧合等客觀存在,那麼這句話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唯物論,在現實生活中,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的事司空見慣。我們常常擁有美好的理想和願望,但費盡千辛萬苦,也未必能實現,這導致了很多人陷於失落和憂心忡忡的境地。
當你認真地讀《老子》時,你就會弄明白,人本來是一種自然的東西,我們的所有的煩惱都是自己找的。我們擁有過多的欲望,而迷失了自己,使我們離真正意義上的人生越來越遠。當我們驀然回首,重新審視品味人生的時候,我們會發現,人沒有滿足,就沒有歡樂,記住「知足常樂」這句古語是多麼的重要。人往往對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不知道珍惜,而對自己設計的所謂宏偉藍圖心馳神往,這本來就是本末倒置。當你換一種目光,看到自己的富有,那麼你就會找到真正的幸福。當然,知足的實質是樂觀態度,而不是小富即安,滿足現狀,不求進取的消極人生態度。
「生死有命」,是唯心的;而命有生死,卻是每個人都要嚴肅思考和認真對待的。只有生命之炬的熱情燃燒,才能繪出生的彩卷,才會譜下死的壯歌。生前無私奉獻並不斷創造財富的人,死後他的精神就會成為更可貴的財富。生是漫漫人生的開始;死,是短暫人生的終點,但作為生命的價值,卻不該有也永遠不會有句號。
人生,就意義而言,一般生更重要,就價值而言,死更關鍵。一個有價值的生命,死後比生前更悠遠。人類的歷史,不僅是生與死的相銜,而且是死與生的接力。因此,生與死都是人生的里程碑。生是樂章,但人生僅只一次;死是憾事,但這是大自然的法規。而真正可悲的,是不死的苟活和厭世的浮生。惟有珍惜生命,生命才有價值;惟有奉獻生命,生命才會永生!
不朽,不是用碑石築成;心靈的紀念,才是不朽的豐碑。生著,如果不活在活人的心裡,那他就早已經死掉了。誕生,每個人所處的位置是在同一起跑線上;生存,使每個人在運動中漸漸拉開距離;而死亡,有的人甚至可以一下子衝到最前面。人,戰勝了死,便有輝煌的生。生是播種,死是儲藏,人生就是耕耘與收藏。不管誰的生,總會有種種莫測的變幻;有的人的死,卻在一瞬間鑄就了一生。患者只知道死的可怕,卻把生看得特別輕鬆;智者把死看得十分嚴肅,因此更懂得妄生的可悲。( )死是教會人類認識生之寶貴的最好教師。對生而言,死並非結束,而是一種改變;死亦非死,而是一次新生。這樣,人類才可以洞穿死亡的陰影,從而更加強烈地感受生的光亮。生,總有一死;死,有時卻意味著永生。正像詩人臧克家曾經概括的那樣:「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這就是生與死的辯證法。
生是一支歌,死是一把火。英雄用生命的第一聲禮讚和死的最後一團烈火來譜寫人生。從死的角度思索生,才可能把生說透;從死的視角審視生,才可能把生悟徹;就生論生,往往流於膚淺,正像柏拉圖所說:「求知是學生和學死。」死,於不同的人,其內涵往往也是不同的。有的人,死即意味著肉體與靈魂的一併消逝;有的人,死只是肉體的消亡,而靈魂卻可能成倍地延長甚至不朽。生與死,人們津津樂道的常常是生,但真正震撼靈魂、牽動人心和耐人尋味的卻是死。生原本是死的暢想,死要成為生的絕唱。有的死,是生命不朽由有限通向無限的驛站。死,有時是生的詮釋,有時是生的飛騰,有時是生的升華,甚至有時是生的轉折。生,展現著比出生更豐富的內涵;死,包容了比死亡更深刻的內涵。人,只有把信念作為人生的支點,把精神作為生命的支柱,才可能戰勝甚至超越死亡。
英雄,視死如歸。因而,詩人讚美英雄氣貫長虹,哲學家卻賦予死美學價值。珍惜生命所得到的,忽略生命該得到的,忘記生命沒得到的,人才會活得無愧、無怨和無悔。豐子愷先生曾經將人生比作「三層樓」。認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層:一是物質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靈魂生活。物質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是學術文藝,靈魂生活就是宗教。人生就是這樣的一個三層樓。懶得(或無力)走樓梯的,就住第一層,即把物質生活弄得很好,衣食無憂,這樣的就滿足了。這也是一種人生觀。抱這樣人生觀的人,在世間占大多數。其次,高興(或有力)走樓梯的,就爬上二層樓去玩玩,或者久居在裡頭,這就是專心學術文藝的人。這樣的人,在世界上也很多,即所謂的「知識分子」、「藝術家」。還有一種人對二層樓還不滿足,就再走樓梯,爬上三層樓去,這就是宗教徒了,他們做人很認真,滿足了「物質欲」、「精神欲」還不夠,必須探求人生的究竟。而在他看來,弘一法師的人生就很好地貫徹了這個理論,他做人,一定要做得徹底。他早年安住在第一層樓中;中年專心研究藝術,便是遷居在二樓,強大的「人生欲」不能使他滿足於二層樓,於是,爬上三層樓去,出家、修淨土、持戒律這是當然的事,毫不足怪……
想想自己走過的這半生,現在也只不過是住在第一層樓里,雖然有時會登上樓梯到二樓看看,轉轉,但終歸因為惰性或不專心,不能久居其中,頂多是去「玩玩」,而至於更深奧的「探求人生的究竟」之類的東西則不曾想過。但正如豐先生所說,住在一樓和二樓的人占了絕大部分,所以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能將「一樓」經營好,閒暇時登上「二樓」陶冶一番,也算不虛度年華,如果人們都能做到這點,我們生存的這個世界也會更多一些溫馨和可愛。由此可見,只有飽蘸心靈之墨才能寫好人生,走好人生路,唱好人生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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