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時發現,擱在樓道里的那輛新腳踏車不翼而飛了。兩年之中,這已是第三輛。我一面為世風搖頭,一面又感到內心比前兩次失竊時要平靜得多。
莫非是習慣了?
也許是。近年來,我的生活中接連遭到慘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丟輛把腳踏車真是不足掛齒。生活的劫難似乎使我悟出了一個道理:人生在世,必須習慣於失去。
一般來說,人的天性是習慣於得到,而不習慣於失去的。呱呱墜地,我們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後,我們不斷地得到:從父母得到衣食、玩具、愛和撫育,從社會得到職業的訓練和文化的培養。長大成人以後,我們靠著自然的傾向和自己的努力繼續得到:得到愛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錢、財產、名譽、地位,得到事業的成功和社會的承認,如此等等。
當然,有得必有失,我們在得到的過程中也確實不同程度地經歷了失去。但是,我們比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應該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應該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們暗暗下決心要重新獲得,以補償所失。在我們心中的藍圖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獲得勾畫出來的,而失去則是必須塗抹掉的筆誤。總之,不管失去是一種多麼頻繁的現象,我們對它反正不習慣。
道理本來很簡單:失去當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現象。整個人生是一個不斷地得而復失的過程,就其最終結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為本質。我們遲早要失去人生最寶貴的贈禮--生命,隨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過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災人禍造成的意()外損失,但也是無所不包的人生的題中應有之義。"人有旦夕禍福",既然生而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禍福的精神準備和勇氣。至於在社會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尋常遭際了。由此可見,不習慣於失去,至少表明對人生尚欠覺悟。一個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於進取心,實際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後一蹶不振。
為了習慣於失去,有時不妨主動地失去。東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說。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義是教人去除貪鄙之心,由不執著於財物,進而不執著於一切身外之物,乃至於這塵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為"六度"之首,即從迷惑的此岸渡向覺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橋樑。俗眾借布施積善圖報,寺廟靠布施斂財致富,實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經。我始終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徹的人生哲學,對它後來不倫不類的演變深不以為然。佛教主張"無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這回事了。無物屬於自己,連自己也不屬於自己,何況財物。明乎此理,人還會有什麼得失之患呢?
當然,佛教畢竟是一種太悲觀的哲學,不宜提倡。只是對於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劑。我們在社會上盡可以積極進取,但是,內心深處一定要為自己保留一份超脫。有了這一份超脫,我們就能更加從容地品嘗人生的各種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丟車引發這麼多議論,可見還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樂意承認。試想,對於人生中種種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財,大至死亡,沒有一點阿Q精神行嗎?由社會的眼光看,盜竊是一種不義,我們理應與之作力所能及的鬥爭,而不該擺出一副哲人的姿態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會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風是否會好一些呢?那麼,這也許正是我對不義所作的一種力所能及的鬥爭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