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別人的看法,擋住了你的光芒」,這是最近火熱的菲律賓潘婷勵志廣告裡的一句話,第一次看到這句話的時候,心裡突突突直跳,我想起了最近的一個小事。
我有一個好朋友叫小C,她是一個做廣告的姑娘,同時是一個樂隊的吉他手,我畢業的第一年經常跟她混在一起,我覺得她就像陽光一樣,照耀著我那顆卑微的小心臟。每次她在舞台上表演,燈光打過來照在她身上的時候,我總覺得她的頭頂有一束光芒,伴隨著她的長髮和搖擺的身姿,我覺得她這樣的畫面才叫青春,我簡直就是土到灰塵里去了。後來,我們彼此忙碌,漸漸聯繫少了。看她的QQ空間感覺她後來回老家了,結婚生了一個孩子。前不久她來北京,我專門挑了一家賣樂器但還能喝咖啡的小店和她見面。
一見面,她先跟我抱怨了一個半小時婆媳矛盾,感嘆了物價的高昂與生活的不易,最後講述了她幫助女鄰居抓小三的故事。當我開始喝第四杯奶茶的時候,我問她:「你還談吉他嗎?」她一愣,很快反應過來,搖晃著她栗色的捲髮大大咧咧的說:「早就不彈啦,我都有孩子了天天忙死了,估計早就忘了怎麼彈了。」說這句話的時候,她的眼神突然落寞了下來。她跟我說,那些年白天上班,晚上唱歌,自己過的特high,但老闆覺得她不務正業,儘管從未因為樂隊的事情耽誤工作,這種不信任感讓她特別難受;加上父母跟她說:「咱家祖上三代,方圓兩公里內沒出過一個玩音樂的,你是我們生養的,我們還不知道你?女孩子那麼瘋幹什麼?趕緊回來找個對象才是正經事。」這句話,讓她心裡蒙上一層痲袋,收拾東西真的回老家了。
我心裡突然特別難受,難受的想要抱著她哭,我不也是那個一直一邊白天工作,一邊深夜寫字為自己的小愛好折騰不停的女孩麼?這些年,一直被家人認為是忙著不找邊際的事情,一直被同事和領導認為上班時間工作量不足,才能下班還有力氣和精神去忙自己的事情。為了不被人說,曾暫停了大部分個人愛好沒日沒夜的加班的過後,依然會被打上各種奇怪的標籤。只要你不聽話,不像一個機器一樣乖乖做事,就永遠不會被身邊人肯定。可是,當我真的放棄自己想做的事情,變成別人目光里的乖乖的女孩兒的時候,我活得特別沒勁,生活里連值得興奮和開心的事兒都感覺不到了,曾經的光芒閃亮連自己都看不到了。可光芒這種東西,太刺眼,一定需要穿破點什麼才能看得到的。
我太理解這種不被人信任的感覺,太明白這種無聲的厲喝的帶來的摧毀和打擊,以至於後來有家公司的總裁和顏悅色的跟我說「我只想讓你來我的公司,幹什麼都可以,我相信你」的時候,我居然嘶吼嘶吼的回家哭了一整夜。我一直相信,人是會不斷變化的,不光身體外貌,包括內心與品格;我也一直相信,自己也是不斷變化的,小時候怯懦忍讓,不代表長大後不會橫衝直撞。除非,自己放棄了自己,活在了別人一成不變的目光里。
這些年,我總是收到好多好多為自己的夢想不斷拚命抗爭的年輕人的來信,特別是女孩子,無論是社會的壓力,還是自身的不自信,總是會被別人的一句話打擊的掉下眼淚,放棄了自己喜歡的事情,甚至是曾經自己努力爭取來的一切。比如父母會下定論一般說「不用那麼拼,找個男人是正事」,或者被同事和老闆隨便貼個標籤便欺負折磨看不起,再或者被別人勸說女孩子養好孩子顧好家才是重點,女強人很容易找不到對象的喔!每次看到那些眼神靚麗的姑娘進入社會沒多久就會變成灰頭土臉的模樣,心裡就特別不是滋味兒。可你問我該怎麼打贏這場戰役,其實我不知道,因為我也一直在抗爭,在努力,在別彆扭扭的保護著夢裡的那棵樹。我在半夜裡哭過,被某些人一句話壓的喘不過氣過,懷疑甚至差點放棄過。可總有那麼一些時刻,一些人一些事一些音樂一些畫面提醒著你,親愛的,你已經走了這麼遠,努力了那麼久,千萬別縮回身,活成你曾經最看不起的樣子。
「趁你還不需要翻來覆去考慮又考慮/趁你還不知道為什麼嘆氣/趁你還沒學會裝模作樣證明你自己/你想什麼什麼就是你……」上周五去看《等風來》,對電影的感覺一般般,卻被大媽們在酒吧里唱的這首《趁你還年輕》擊中,瞬間飆淚在電影院裡悄悄流了一脖子淚。對於我們每個女孩子來講,如果你想抗爭,青春就是一場開戰了就再停不下來戰爭,唯一不同的是,這是一場重在參與的戰爭,無論勝負,無論輸贏,生命會在這場戰爭中留下風殘雲卷的痕跡,或熱烈,或激昂,或慘烈,或悲愴,但不管結果如何,只要足夠勇敢,足夠堅定,足夠把自己當一個人來看,總會活出自己的光芒。別害怕,別回頭,別讓別人的看法,擋住了你的光芒,趁你還年輕。
那天下午的後來,我在樂器店裡拿了一把吉他遞給小C,她扭搭了半天擺出一個Pose,撥拉撥拉琴弦,彈出了當年我們都熟悉的那些歌兒,越彈越high,越high越瘋狂。雖然她不再甩著掛麵一樣直而細的長髮,但我仿佛看到了,她那曾經照亮我自卑小心臟的光環,在那個午後的陽光里,又回到她的身旁。她肆意的大笑,她閃亮的眼神,她癲癇一樣搖擺的身軀,她凌亂的頭髮卷,就像一顆樹,在風中凌亂但自由的飛舞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