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娜
1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爸曾說:「你要是個男孩子就好了。」
當時,我以為我爸嫌棄我是個女孩。多年後,我才懂,我爸的意思是,以我這樣的性格,是個男孩子的話,命運可能會更開闊。
我是怎樣的性格呢?
大大咧咧,不拘小節,買菜從不問價錢,買房看中就付錢,不願在一件已然決定或已成定局的事情上翻來覆去地消耗時間。
而我的朋友們都是另外一番模樣:文弱靦腆,溫柔沉靜。
高中時,有個女孩子,臉龐圓圓,眼睛明亮,臉上總是掛著笑意。她和我不同班,我們倆不知怎麼就認識了,天天湊到一起,去食堂打飯,在課間說話。
印象極深的,是每到考試前的自由複習時,我倆就躲到操場一角,拿著複習資料互相提問,答對了就咯咯咯笑作一團,答錯了就頭碰頭再學一遍。
複習累了,我們看著野草瘋長的操場說話,有時也會爬到操場外的河堤上,看看遠處的麥田、樹林和村莊。
冷不丁的,她會回過頭來,輕柔又堅定地說一句:
「你將來,一定會與眾不同的。」
高考後,我們考上了不同的學校。再相見,已是大學畢業之後。她在國企當文員,我在報社當記者,出差經過她工作的城市,見面,擁抱,促膝長談。
令我驚訝的是,一向文靜膽小的她,考上大學後竟然向高中時暗戀的男生勇敢表白,和對方談起了苦澀又甜蜜的異地戀。而看似勇敢果斷的我,寧肯把一個人在心裡埋藏好久,也不敢說出口。
原來,深情如我們,也沒有對方看起來的那麼簡單。
那次分別後再見,是10年後。
她為了結束異地戀,從待遇極好的國企勇敢辭職,追隨愛人去了南方。兩個女兒相繼出生後,為了陪伴孩子們,她再次果斷辭職,回到故鄉小城,當起全職媽媽。
我回故鄉去見她。
那天雨下得很大。遠遠的,我看見她撐著傘站在路邊,大眼睛裡仍閃著16歲那年的清澄和明亮,急切地在車流人流中尋找我。
我在雨中跑著奔向她,她拉著我的手,什麼也不說,一個勁兒地笑,笑著笑著,淚水像雨水一樣簌簌而下。
吃過飯,她送我走。我倆沿著高中學校旁的河堤,手挽著手,說著碎碎暖暖的話。河堤旁的麥田變成了公園,村莊變成了樓房,樹林被砍伐殆盡,我倆也不再年少,但兩顆沒有隔閡的心,還像16歲那年一樣。
這三四年,她留守故鄉,又生了一個兒子,變得更加忙碌。而我開了一個公眾號,採訪奔走,埋頭苦寫。
但,在孩子們入睡的深夜,她會打開我的文章,一句句讀下去:「看見你的名字,我就覺得很心安。」我也會在靜下來的時候,一條條翻看她的朋友圈,感受她綿長而瑣碎的幸福。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成為她想像的「與眾不同」,我知道的是:
只有一個兒子的我,無法再生女兒,但她有兩個活潑可愛的女兒。熱愛寫作的她,為生計放棄寫作,而我每天都在寫作。
我們走在不同的軌道里,看起來好像漸行漸遠,但我們又好像從未分開,活成了對方心中渴望的樣子。
我們,就像一個人過上了兩種人生。我們,就像過著兩種人生的一個人。
2
大學時,有個同宿舍的女孩子,瘦瘦高高,清秀白淨,善良溫和。大概是家境相近,也大概是她對我包容,漸漸地,我們就要好起來。
一起去階梯教室上課,一起去圖書館占位置,一起去舊書攤淘書,一起繞著城牆穿過老城,走很遠很遠的路。
我們宿舍前,是體育場的高高台階。月明星稀的夏夜或桂香蠱惑的秋日,我倆就坐在台階上說話。說童年的難堪與困惑,說父母的期許和枷鎖,說未來的構想和不安。偶爾,也會談起各自念念不忘卻無法走近的男生。
那時,我已經開始寫文章。每次投稿前,她都會幫我看錯別字。看完後,她總要溫溫柔柔地說一句:
「你一定會越寫越好的。」
畢業後,她考研去了上海,我卻陰差陽錯地來到她的故鄉工作。尚未成家的日子裡,她每年回來,都會先到我這裡,給我帶回來很多書:從張愛玲、李敖、周國平、渡邊淳一到村上春樹……
印象很深的是,有年春節前,她回來過年,外面雪花紛紛揚揚,我倆圍坐在被窩裡讀書,讀到這樣一段話:
風顫顫地過了,心也瑟瑟地動了,又如何,裊裊地終究散了。
落花有魂,信了便感傷了,不信便心痛了。
纖塵不染中,有了殘紅點點,就有了暗醉的香。
無憚的散瀉,便有了若明若暗的糾纏,也有了愫帛的流蘇。
念了幾遍,一番苦想後,我們終於明白,這四句分別代表著「風、花、雪、月」,然後倆人會心地笑作一團。
後來,當年給我看錯別字的她,在上海結婚生子,買房定居,成為出版社的圖書編輯,做著字斟句酌的工作。
而她相信會越寫越好的我,在寫作上從未放棄,日日苦練,當著奮筆疾書的寫者。
我們在冥冥註定的角色里,認真地做著各自擅長的事。我們在漸行漸遠的日子裡,遠遠地縫補著各自有缺的人生。
她生活在我當年想去卻最終沒有去成的城市,我安穩於她總是想念卻極少再能回來的家鄉。
她是我努力想去的遠方,我是她朝思暮想的故鄉,我們成了彼此的過去和夢想。
3
這些年,我與很多朋友漸行漸遠,社交也變得越來越簡單。
但,身邊正在擁有的好友,都會抽空相見,安然相對。有時,只是一起走路說話,一起看場電影。
但在一起的每一刻里,我都會把自己的心打開,給予對方深入而沉靜的陪伴。
我想,未來的日子裡,我們也許會因種種原因漸行漸遠。那當下的這一刻,我們當全心全意地好好相伴。
這兩年,有一種傷感很普遍,那就是:
好朋友為什麼漸行漸遠?
在我看來,好朋友,就是要漸行漸遠的。
因為,我們有各自的使命和夢想,我們有各自的人生和重量,我們必然在漸行漸遠中,留守故鄉,或流浪遠方,有所得失,或有所短長。
漸行漸遠,是人生本來的模樣,是友情最好的成長,是生命始終的真相。
相遇相知的日子裡,我陪過你,看過村莊和麥田,賞過星星和月亮,有過欣喜和彷徨,贈過暖言和情長。
漸行漸遠的日子裡,我想起你,想起16歲那年的雨季,想起19歲那年的冬雪,想起重逢時的溫煦,想起再見時的成長,然後銘記我們曾為對方許下的初心和夢想。
所以,餘生,再見或不再見,我都能在人群中一眼認出你,在路人酷似你的背影里想念你。
4
因為,我知道:
人生這一路,你陪過我。哪怕分開了,也不必太難過。
那些交換過靈魂的人,其實從來不曾相互失去過。哪怕漸行漸遠後,依然是彼此身上的血肉,依然是對方記憶中的煙火,依然是各自人生的執著。
謝謝你,當過我最好的朋友。
遇見你,我變得內心很富有。
來源:閒時花開(ID:xsha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