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富翁,他想拿出一百萬元送給窮人,條件是他們必須都是能夠堅持到底的人。
他的分配方法是,選一百個人,給他們每人送一萬元。
廣告一登出來,很快就門庭若市,他從成千上萬的應徵者中選了一百名,給他們每人五千元,並讓他們第二年再來取剩下的五千。
第二年只有九十個人來取錢,因為他們中的十個人興奮過度,心臟病發作住進了醫院,那五千元做了他們的醫藥費。
他取消了那十個人剩下的那筆錢,表示要把那五萬元平均送給這九十個人,明年來取。
第三年他宣布,給大家送錢只是開個玩笑,他要收回已經送給他們的錢,一聽這話當場就有四十個人暈了過去,四十個人拿著到手的五千元跑了。
最後只有十個人留了下來,富翁說,現在還有五十萬,平均分給你們十個人,每人可得五萬,明年來取。
第四年只有五個人來,沒來的五個人里,有兩個高興得病倒了,有兩個無法忍受等待憂憤而死,有一個認定富翁是個騙子。
富翁宣布取消缺席者剩下的錢,把剩下的五十萬送給最後五個人,每人十萬,明年來取。
第五年只有一個人來,沒來的四個人里,兩個人因極度興奮心臟病急性發作,死在去醫院的路上,另外兩個到處宣傳富翁是個騙子,他們成了哲學家。
最後來的那個人獨得了一筆()巨款,五十萬元加上四年的利息五萬元,總共五十五萬,他一個人得到的比那九十九個人加起得到的還多。
富翁的名字叫「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