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指各主權國家法律確定的,在一定範圍內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交換媒介。它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可以有效地立即用來購買商品、貨物、勞務或償還債務。它是企業中流通性最強的資產。可由企業任意支配使用的紙幣、硬幣等。
現金是流動性最大的一種貨幣資金,從理論上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現金是指企業所擁有的硬幣、紙幣,即由企業出納員保管作為零星業務開支之用的庫存現金。廣義現金則包括庫存現款和視同現金的各種銀行存款、流通證券等。
此外,現金本身並沒有價值,或者沒有名義上那麼大的價值。人們接受現金,是因為它們有購買力,能夠交換到所需要的商品,它們的價值來源於政府做了償還的保證,而且做了法律上的規定,所以現金又叫「信用貨幣」或者「法償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