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費用是指那些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當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
這類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以及其他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攤費用。開辦費是在企業籌建期間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如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費、職工培訓費等。改良支出是對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這些改良有助於提高固定資產的效用和功能,但因爲所有權不屬於承租企業,不宜直接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因此改良支出應在租賃期內分期平均攤銷。長期待攤費用包括一次性預付的經營租賃款、向金融機構一次性支付的債券發行費用等,其攤銷期在一年以上。
遞延費用的概念在老的會計制度中較爲常見,但在新的會計準則下,這些費用通常被歸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