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基本作用可以從規範作用和社會作用兩個角度來理解。規範作用是手段,社會作用是目的。
規範作用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指引作用。法律作為行為規範,為人們提供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或不可以如何行為,從而影響行為者的行為。
評價作用。法律作為社會規範,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預測作用。人們可以根據法律規範預先估計到當事人雙方的行為及法律後果,從而合理安排自己的行為。
教育作用。通過法律的實施,法律規範對人們未來的行為產生直接或間接的誘導影響。
強制作用。法律通過國家強制力制裁、懲罰違法行為,是保障法律實現的重要手段。
社會作用則是指法律在社會生活中要實現的目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國家對於人們應當如何行為的意見和態度。
確定指引與有選擇的指引。法律規範分為授權性和義務性兩種,分別代表通過法律明確規定的確定性指引和賦予人們選擇權的指引。
這些作用共同構成了法律對社會關係的影響,體現了國家權力的運行和國家意志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