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契約"通常指的是在契約簽訂過程中,用於備案的契約。這種契約的特點是,其內容是公開的,用於滿足主管部門的要求,如招標和投標過程中的備案契約。在實際操作中,白契約的存在往往與所謂的"黑契約"或"陰陽契約"相關聯,後者是對外不公開的私下協定,可能與備案的契約內容不一致。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白契約和黑契約同時存在,它們的效力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例如,如果黑契約在前,白契約在後,或者兩者同時簽訂,這可能被視為對契約的變更行為。如果法律法規並未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但地方政府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該工程的有效性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在實際操作中,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相關機構以避免因契約問題而產生不必要的風險。
需要注意的是,空白契約與白契約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空白契約是指契約的正文部分留有空白,缺乏具體權利義務內容的契約。這種契約在現實生活中多指簽訂契約的雙方當事人在契約上簽字蓋章後,但是契約內容中的權利義務等條款留有空白,手持契約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寫空白內容的契約。一般來說,空白契約不具有雙方共同認同性,不屬於有效契約。
綜上所述,"白契約"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其存在和效力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