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六義指的是《詩經》中的詩歌分類及其表現手法。具體包括:
風:指十五國風,即各地的音樂曲調,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檜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豳風、陳風、曹風等,共一百六十篇。
雅:分為大雅和小雅,是朝廷正樂,共一百零五篇,其中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
頌: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三個部分,分別有三十一篇、四篇、五篇,為郊廟祭祀之樂。
賦:直截了當地表達所要陳述的思想感情,如《邶風·擊鼓》中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比:打比方,拿一件事物來比擬另一件事物,如《衛風·碩人》中形容美人的比喻。
興:指詩歌在音樂上的起調或用來引起主題的景物或象徵物,如《關雎》開篇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這些分類和表現手法共同構成了《詩經》的藝術特徵,展現了古代中國的詩歌創作技巧和審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