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的《異類》一出,10000小時定律,就飄洋過海,來到中國,成為一種人人奉之的成功定律。
這個定律很簡單,即,堅持10000個小時,人人都能變成天才。
比如,達·文西、貝多芬、莫扎特、喬丹等世界級天才,都是經過了一萬小時的苦練,方成一代大師。
我也相信過。
甚至給自己定過計畫,每天投入5小時,一年至少投入300天,6.66年後,就有了10000小時,那時候,不說成為世界級,國家級碼字工,應該可以做到了吧?
然而想得美。
因為我慢慢發覺,這10000個小時,名堂大著呢。
比如一個白領,做著她不太喜歡的接電話工作。
每天拿起電話,「喂,您好。喂,再見!」
如此循環一萬小時,她能成接電話大師嗎?
當然不會。
因為,這不是她真心熱愛的工作。
不愛,一切投注的勞力,都只是應付敷衍,只是苟且無奈。
不得已為之的事情,對靈魂的滋養、技能的精進、經驗的獲取,毛線用處都沒有。
那麼,喜歡的事情做上10000小時,會成天才嗎?也不會。
舉個例子,吃飯。
飯人人愛吃,甚至許多人,都自稱吃貨,以證明自己對食物的謎之狂熱。
那我們來做一個算式。
一個正常人,每天花在進食上的時間,平均算起來,大約是2小時。
2小時×365天×80年=58400
也就是說,人的一生大約有58400小時花在吃飯上。
58400,幾乎6個10000小時,但吃出大師了嗎?沒有。
為什麼?
沒有專業技術含量。
舉筷,下箸,挑選,夾,提起,塞入口中,咀嚼,吞咽……這一串動作,是人的本能,也就是說,只要是個人,無論智商超人的天才,還是智商為零的傻瓜,都能把它完成。
零技術,零經驗,零邏輯,零知識,零門檻。
0×58400=0
一件事情的技術難度為零,花在上面的時間,就是零回報。
反之,一種技術難度越高,花在上面的時間越值錢。
所以,如果在吃飯這件事上加上技術難度,在「好吃不好吃」之餘,吃貨還系統而專業地,去研究食材、食譜、食系、食法、食物故事……就會成為廚師,或者美食家。
但有了興趣和技術難度,還是不夠的。
比如說,打網球。
網球喜歡嗎?喜歡。
網球難吧?難。
但是,每周打4小時,一年52周,共打208小時,打上50年,4×52×50=10400小時,會成為天才嗎?
不會。
為什麼?
這只是業餘愛好,而非刻意練習。
刻意練習,是佛羅里達心理學家安德斯·埃里克森提出的概念。
什麼意思呢?
你要做到以下:
1,只在學習區練習。
2,注意力必須高度集中。
3,大量重複訓練,從不會到會。
4,在整個練習過程中,隨時能獲得有效回饋。
真正的刻意練習,是非常令人不爽的。
比如,鋼琴家們的練琴,籃球運動員們的訓練,舞蹈家們的練功……都不是一件「彈著玩玩」、「打著玩玩」、「跳著玩玩」的事。
所有在業界獲得卓越成就的人,不僅在時間上投注很多,而且在訓練強度、專注度、有效度上,同樣投注很大。
以今天的自媒體為例。
如果天天寫「故事故事故事一點結論」、「我朋友我朋友雞湯」式的文章,那麼,寫上十年,大概也不會有太多精進。
因為,這種訓練強度太小了,對作者的智識、專注度和訓練有效度的需求太過低微。
所以,如果想偷懶的時候,我就會用半小時,寫出一篇這種文章。
因為,幾乎不經大腦。
簡易方便,人人能學。
但對我個人訓練有用嗎?沒用。(然而奇怪的是,這種文章是最受歡迎的……唉……)
為什麼沒用呢?
因為,這種技能,是我的「舒適區」,而不是「學習區」,更不是「恐慌區」。
心理學家NoelTichy曾提出,人的知識和技能,分為三個區域:
最內一層是舒適區。
是我們習以為常的知識,嫻熟得近乎自動化的技能。
比如鋼琴家彈《兩隻老虎》,籃球運動員運球,舞蹈家劈叉,我寫「故事故事故事結論」;
中間一層是學習區。
指目前尚未掌握,具有挑戰性的知識與技能,它會令我們不適,但長期訓練,依然可以掌握。
比如閱讀一本感興趣但有難度的書,偶像演員飾演一個歷盡滄桑的女人,我寫一篇專業度、精準度非常高的文章;
最外一層是恐慌區。
這裡就是超出自己能力範圍太多的事務或知識,心理感覺會嚴重不適,可能導致崩潰以致放棄學習。
因此,呆在舒適區做事,只是生活。
呆在學習區做事,才是練習。
而在這種持續的挑戰中,「學習區」會慢慢變為「舒適區」。
「舒適區」越變越大,一部分的「恐慌區」也會相應變成「學習區」,長此以往,你就會越來越厲害。
若窮盡一生,必然天下無敵。
那麼,有了興趣,有了技術難度,有了刻意練習,10000小時後,就能成功麼?
非也非也。
比如說,我喜歡寫作,寫作這種事也很難,我也一直呆在學習區,每天挑戰新知識與新寫法。
但是,如果我一天到晚心不在焉,一心幾用,疲乏不堪,那麼,哪怕熬再多夜,廢多少寢,忘多少食,離《異類》裡的佼佼者,還是摸不著邊兒。
因為,成功還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
一個一邊聽音樂,一邊做事的人,其效果遠低於只做事的人;
一個讀趣味性專業讀物的人,其所思所得,也要遠低於全身心閱讀專業讀物的人;
一個精力旺盛的練習者,和一個精神昏聵的練習者,在同樣的難度訓練前,花了同樣的時間,但效果,明顯是前者勝出。
這也就是當前許多專家,呼籲我們不要熬夜的原因。
因為,當人的精力與注意力匱乏時,你的工作是低效的。強行為之,只成姿態,而且效果微渺。
很可能,他人在神清氣爽、耳聰目明時,學了1小時,所獲得的成就,就遠超了你10小時的成果。
除了以上,若想成功,還要反覆練習基本技能。
比如,舞蹈家會反覆訓練基本動作;
音樂家將樂曲,一段一段地摳出來,反覆練習。甚至,能被人聽出來是什麼曲子,都不算過關。
而一個高水平的美式足球運動員,只有1%的時間,用於隊內比賽,其他都是各種相關的基礎訓練;
我很佩服的一個作家,如今著作等身,但是,每天晨起,依然朗讀《唐詩三百首》,因為能帶來基本的語言錘鍊和美感鑑賞。
不積跬步,無以成千里。
一種技能反覆,就會變成套路,變成習慣,長在腦子裡。
修煉漸多,掌握的技能就會逐漸增多。
還要隨時給自己反饋。
因為,基於自我提升效應,人都會高估自己。
比如說,經常性地,我在寫完自己的文章後,很有一種志得意滿之感,但在旁人看來,這也不過是非常普通的一篇文章。
文采與內容,都無甚出色之處。
如果不指出,強行矯正,我可能就會按此套路,繼續寫下去。
而在其他業界,同樣如此。
在網際網路時代,獲取知識與修煉技能,都便捷起來。
但是,為什麼我們還需要一個好的教練、優秀的老師?
因為,人會自我美化,單獨訓練時,會對錯誤不敏感,甚至視而不見。
而一個好老師,卻能及時給你積極的回饋,指出問題,給予你針對性的具體指導。
當然,有一些真正的高手,比如貝多芬,工作的時候,會分裂出另一個自己,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觀察自己,每天都有非常具體的小目標,對自己的錯誤極其敏感,並不斷尋求改進。
最後,我想說的是,天賦也很重要。
雖然我也不知道天賦是啥。
但某些與生俱來的東西,確實也會響你。
比如,一對雙胞胎,在練習音樂的時間上,相差了2000小時,但他們的音樂水平,還是一樣的。
因此,成功這種事情,關聯的成分太多了。
它不是簡單地照搬這個公式:天才=天賦自制力刻意練習精力集中10000個小時。
而是:成功=天賦×自制力×刻意練習×精力集中×10000個小時。
也就是說,任何一方為零,成功就是一場空想。
但好就好在,我們在哪個方面,都能插上一腳,都占有一點份額兒,那麼,既然成功之心正在胸腔撲撲作響,去試試又何妨?!大師成不了,無愧於自己,還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