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讀後感(一)
今日剛剛讀了劉震雲新作《我不是潘金蓮》,內心有很多的感觸。
文章主要講述了主人公李雪蓮,因為種種的矛盾,為了一個說法,一直抗訴了二十年直到由頭(她的前夫)死後,無法抗訴最後自殺的事情。在她打官司的二十年中,主要講述了她第一年和第二十年抗訴的兩件事。
第一年在抗訴的過程中是一級又一級的官員而其中因為各種原因都沒把她當回事,最後她又直接向人大進發,而又因為各種陰差陽錯導致從市長到法院院長被撤職的這一令人感到驚異的結果。而在第二十年後,她最終因為她的前夫死亡無緣抗訴最後自殺。而這些都是序言的部分。
真正的正文是以「玩呢」為題目只是講了一個被李雪蓮給告下來的縣長因為回家買不到票所以頭舉抗訴的牌子結果不到一分鐘就被逮捕遣送原籍,以圓打痲將的事。
正文只有幾十頁,而序言則達到了二百多頁,使得文章安排的很是怪異,而每篇序言拿出來則又是一篇小說,作者的安排真是巧妙。
這本書中的主人公為了自己的名譽竟然不顧一切堅持了二十年,而為了一個所謂的面子問題,竟然敢冒死到京城告御狀而到最後反倒以告狀為生,這不僅讓我們有些人深思是否自己就是為了面子活著,為了別人活著。
但我們也要像她學習,能夠做到如此的堅持,能夠不畏高官利祿。也正是有了這樣的人,才能使那些貪官污吏放棄其所作為。
人生是豐富多彩的,我們不能為了面子問題而活,我們不斷的去探索,去發現,堅持不懈不斷的磨練自己這樣才能使人生更加輝煌。
《我不是潘金蓮》讀後感(二)
第一次了解到這本書是在新浪網,強力推薦這本書。口號是:探索荒誕底線。就是這一條理由吸引了我。我本來不愛看書。昨天下午拿到書以後熬夜看,今天下午全部看完。17萬字啊。對於我老說創了個記錄。
總結以下幾點:
第一:號稱「荒誕」,其實是以荒誕為入手,反映了更多的真實。官場的真實,底層平民的真實,雖說小說里的故事那個巧勁兒一環套一環,那麼有娛樂性,但它應該是從芸芸眾生中眾多的現實的「荒誕」提煉出來的,匯聚在一本小說里。所以雖知道這樣的故事發生機率是零,但誰也不會說:"太假了,沒意思」,大部分人寧願誘使自己相信這是真實的。荒誕與真實如此巧妙的纏繞在一起,使人感嘆:生活太豐富了。
第二:劉震雲的收放自如。「放」就是故事裡很多情節讓人感覺太直白太大膽了,很多忌諱的事都大搖大擺拿到明面上說來。「收」就是說每次荒誕到一定程度,就會有某個人物某件事從正面來「中和」一下,是荒誕的發展不會成為脫韁野馬,使整本書不會成為禁書。
第三:整本書故事性娛樂性太強了,難怪劉震雲的很多作品都拍成電影了。感覺看這本書比看電影還有意思。不管文盲還是大師,反正容易被情節吸引,讓你一直看下去。
第四:某些情節某些故事稍顯囉嗦。
第五:整本書唯一的一段,也是最詳盡的一大段性描寫,來得是那麼自然,對於整篇故事是那麼合情合理,讓我明白:原來性描寫對描述一個人物是那麼重要。
第六:有時間有興趣的話,一定要看看。好賴解個悶兒。如有錯誤荒謬之處,各位包涵了。
《我不是潘金蓮》讀後感(三)
劉震雲的新書《我不是潘金蓮》,講的主人公李雪蓮,為了一個說法兒,打了一輩子官司,直到她的前夫死去,這個說法兒從根兒上無法成立了,她就去 選擇自殺。在她打官司的幾十年里,經歷了無數官場與社會中看似稀奇古怪的荒謬,最諷刺的是,這些荒謬正在我們的身邊真實地上演,甚至也許,我們也是其中的 一員。李雪蓮一生都是討一個說法兒,賭一口氣,甚至別人氣頭上隨便說了句「你是潘金蓮」給她造成了傷害,為了還自己一個所謂的清白,執著到死地進京告御 狀。為了名聲,為了掙回面子,她可以完全放棄了自己的生活,以打官司為生存的意義。
生活中的我們也許沒李雪蓮那麼執著,為了一件事而貫穿了自己的一生,可是,又有多少人不是把面子放第一而活了一輩子呢?從來我們受的教育就是個 人聲譽,集體榮譽高於一切,不是嗎?個人沒有自己的想法,沒有自己的生活,很容易受到刺激、煽動,很容易腦瓜一熱就乾點兒什麼,別人的一句話就能左右了你 的生活,別人的一個說法,讓李雪蓮搭上了一生,這完全是為了別人活著!大多數人雖然沒有李雪蓮那麼極致,但也許只是沒有她在同一件事上的執著,其實生活中 也是斷斷續續地重複著李雪蓮的某一段吧?()
書的分章也很荒謬,只有幾十頁的所謂正文,並且採用了「玩呢」作為標題,而前面幾百頁都說是「序」。「玩呢」說過往一個吃了「李雪蓮告狀」瓜落 的下馬官員過年買不到火車票回家,於是想出頭頂「申冤」字牌的方法,不到一分鐘就被逮住,立刻坐火車,還有臥鋪,遣送原籍,終於如願以償趕在過年之前回家 會牌友。已經荒謬到無法正向思維的地步了嗎?民間的智慧不可估量啊!呵呵!
跟讀王朔、王小波、韓寒的書一樣,讀劉震雲的書,也是過程充滿笑料,可當你讀完合上書,從那麼多荒謬的情節中回來,你會發現,即使你懂得用幽默看待現實,也不得不面對更多的無奈與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