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一詞,本指國家喜慶之事,最早見於西晉。西晉的文學家陸機在《五等諸侯論》一文中就曾有「國慶獨饗其利,主憂莫與其害」的記載。我國封建時代,國家喜慶的大事,莫大過於帝王的登基、誕辰(清朝稱皇帝的生日為萬歲節)等。因而我國古代把皇帝即位、誕辰稱為「國慶」。今天將國家建立的紀念日為國慶。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國成立的紀念日。這裡應該說明一點,在許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了有數十萬軍民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其實,人們頭腦中的這一印象並不準確。因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典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開國大典。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開國」,也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早在當年10月1日之前一個星期就已經宣布過了。當時也不叫「開國大典」,而是稱作「開國盛典」.時間是1949年9月21日。這一天,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主任毛澤東在政協第一屆會議上所致的開幕詞中就已經宣告了新中國的誕生。
那麼10月1日的國慶又是怎麼回事呢?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魯迅的夫人許廣平委員發言說:「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毛澤東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政府建議,由政府決定。」
1949年10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規定每年10月1日為國慶日,並以這一天作為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日子。
從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為了全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