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規訓與懲罰讀後感

規訓與懲罰讀後感(一)

把這「千百種死刑」簡化為一種嚴格意義上的死刑,這就確定了一種關於懲罰行為的全新道德。

斷頭機也是在幾乎不觸及人的肉體的情況下奪走人的生命。其目的就是對一個擁有各種權利,包括生存權的司法對象行使法律,而不是對一個有疼痛感覺的肉體行使法律。

我們必須指出,那麼多的防範措施表明,時至今日死刑依然是一種景觀,因而必須切實地禁止圍觀。

因此,在現代刑事司法體系中存留著「酷刑」的痕跡。這種痕跡從未完全抹掉,而是逐漸被非肉體刑法體系包裹起來。

這是一個重要的歷史時刻。懲罰景觀的舊夥伴——肉體和鮮血——隱退了。一個新角色帶著面具登上舞台。一種悲劇結束了,一種喜劇開演了。這是一種影子表演,只有聲音,沒有面孔,各種。實體都是無形的因此,懲罰司法的機制必須刺透這種無形的現實。

這種機制是長期以來圍繞著判決的實施及其因人而異的調整而發展起來的,造成了司法決策權威的大量衍生,並把決策權擴展到判決以外的領域。

規訓與懲罰讀後感(二)

《規訓與懲罰》是福柯重要的著作之一,它討論關於現代靈魂與一種新的審判權力之間相互關係歷史,通過分析懲罰方式,將刑法史與人文科學史聯繫起來。作者用客觀的態度,將懲罰制度單純的當做一種社會現象來研究,並沒有帶有任何道德觀念。那些聲稱以掌握罪犯的靈魂秘密為目標的懲罰制度,實質上還是通過肉體對犯人施加影響,

作者米歇爾·福柯,法國哲學家、社會思想家[和「思想系統的歷史學家」。他在人文科學各方面很大的影響。他被認為是一個後現代主義者和後結構主義者,雖然他本人對這個分類並不欣賞,但他的好多理論都帶有驚世駭俗的顛覆性。

福柯的《瘋癲與文明》以及《性經驗史》,還有這部《規訓與懲罰》,都稱得上膾炙人口。也許《規訓與懲罰》並不是福柯著作里最艱深的一本,但是它已經足夠讓我絞盡腦汁。《規訓與懲罰》更像是一本刑罰史,但如果我真的這麼給它下了定義,又未免忽視福柯的歷史觀:「如果這意味著我從現在的角度來寫一部關於過去的歷史,那不是我的興趣所在。如果這意味著寫一部關於現在的歷史,那才是我的興趣所在。」

理性的歷史批判觀點,拋棄主觀意識的探究態度,是這部解釋「權力」的書的精髓。

全書共有四個部分:酷刑、懲罰、規訓、監獄。即刑罰歷史的三個階段:「舊制度」時期作為王權武器的酷刑;古典時期即法國大革命時期人道主義的「展示」「再現」式懲罰;19世紀開始的使用現代規訓技術的監獄和普遍化的監視。

按照時間順序依次進入的這四個時期,懲罰的文明程度不斷加強,刑罰也似乎越來越人性化,然而從更深入的層面分析,權力對人肉體的控制是否真的減輕,還需要讀者思考。

一,酷刑。

酷刑肆虐的時期,西方大概還沒有完全進入文明社會。

《規訓與懲罰》開頭,弒君者被處死的場面給讀者帶來很大刺激,幾匹馬拉扯著犯人的身體並且在傷口灌入松香,犯人在痛苦中四肢卻沒有斷裂,劊子手只好硬著頭皮幫忙。作者對這一場景進行了細緻的描寫,讀來脊背發涼。

看到這裡我不禁想起莫言的《檀香刑》,那同樣是一篇讀來不寒而慄的文字,用一根削尖的大木棍沿著人的脊柱從下往上釘,劊子手甚至還煮了補湯來給犯人續命,為了延長犯人的痛苦,就是俗話說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似乎在權力集中的年代,或者說是王權鼎盛的年代,政治上層為了維護統治,鞏固權力,總能想到一些極其殘忍的方式,用來約束自己的同類。

《水滸傳》裡的王婆被凌遲處死,她會遭受很緩慢的死亡過程,忍受一刀刀的痛苦,直到整個人變成一灘血肉。鰲拜弄死政敵時也用了這招,據說有位大臣足足挨了一千多刀,受刑三天才死去。

傳說中的滿清十大酷刑,也是讓人聞風喪膽。這時,這種刑罰已經不僅是一種折磨,更代表著權力對人格尊嚴的踐踏和侮辱。古代中國的貴族大臣們犯了罪,統治者往往會網開一面,毒酒或三尺白綾代表著「留個全屍」和免於公開處死的仁慈。

公開處決犯人,甚至犯人死後還要暴屍示眾,無非是帶著一種「以儆效尤」的目的。這就是作者提到的肉體的意義。在特意公開的死刑,精確的計算肉體承受的痛苦甚至劃分等級的情況下,犯人的肉體被當做一種工具,用來體現王權的強大不可侵犯。忤逆王權必然要承受非人的待遇,是王權通過儀式化的公開處死,想要傳遞給觀眾即被統治的民眾的信息。而劊子手是一個特殊的角色,他展示王權但自己只是王權的服從者,或者說只是權力的提線木偶。

處死並不是目的,讓觀者膽戰心驚,受刑者痛不欲生,權力在極端的方式中得到展示,才是酷刑的主要目的。然而這種滅絕人性的方法,容易讓民眾忽略罪犯的罪行,看到自己的同類承受如此強烈的肉體痛苦,被統治者會產生對王權的失望和逆反情緒。十九世紀初,這些酷刑逐漸淡出。

規訓與懲罰讀後感(三)

福柯的《規訓與懲罰》追溯自16世紀以來法國刑罰方式的轉變,司法觀念及心理學、精神病學、法醫學、建築學等學科的發展如何影響到刑罰的執行:先是示眾的宣示專制君主威權的殘忍滅亡生命的處罰方式,隨著資產階級對人力資源的需求變為較為人道的對人身體監禁與苦役,對人靈魂的改造;接著轉化為對人身的監禁與對精神的規訓。在此書中福柯旨在通過剖解刑罰,以此做為角度來分析權力的存在方式及實現,從「消滅生命」到「規訓」方式的轉變及實現反映的是社會的經濟、知識發展帶來的轉變,與此同時增長的是控制社會的微觀權力的無所不在,是控制個體的「層級管理、規訓與檢查」的密網無一人能逃脫,這沿襲了他自《瘋癲與文明》以來的對「理性」的反思:即啟蒙時代以來,專制王權被打-倒,人是否獲得更多的自由?理性的知識是否賦予人類以自由,或者是更多地為權力所用?現代的權力是以怎樣的方式存在?

每個人談到福柯此書,多會談及他主要套用的是尼采的「譜系學分析方法」,望文生義,我對此最初的理解是認為福柯在追溯自16世紀以來的刑罰史的源流及發展,確實,福柯運用了這樣一種歷史分析的方法。然而譜系學另有含義,只是尼采和福柯的譜系學有不同,(引文)「尼采所謂的「譜系學研究」的涵義在其《權力意志》一書中有所涉及,其意義蓋是「從道德史、詞源學、心理學乃至生理學、病理學的角度剖析道德偏見的起源」,……據福柯的所謂「譜系學」理論,這種分析方式對真理進行了解構,認為真理的被發明往往具有偶然性,而其背後往往是權力在運作,甚至是一種利益計算。」(引文結束)這足以譜系學並非是要找出事物的起源,而是要找出事物的本源,即事物以何種形式呈現,在福柯的眼中,「權力」是社會運作的基石。因此我們能理解福柯在此書的開頭即先舉對達米安的肉體殘暴處罰,再列舉福歇「少年犯監管所」規章,在對肉體的殘暴消滅到規訓,再敞景式中心監獄這大型規訓機構的產生之間,起引導作用的是政治與經濟代價的計算——如何以最少的代價實現權力控制,而權力是社會存在的基石。在第三章「規訓」中福柯分析權力的產生、權力實施的技術、策略,有令人不寒而戰慄的論述。「一種新的權力『微觀物理學,自17世紀起它們就不斷地向更廣的領域擴展,似乎要涵蓋整個社會。那些有很大擴散力的狡猾伎倆,那些表面上光明正大而實際上以居心叵測的微妙安排,那些羞於承認屈從於經濟要求的機會或使用卑劣訴強制方式的機制——正是它們在現代歷史的開端造成了懲罰體系的替嬗」;「沒有必要發展軍備、增加暴-力和進行有形的控制。只要有注視的目光就行了。一種監視的目光,每一個人在這種目光的壓力之下,都會逐漸自覺地變成自己的監視者,這樣就可以實現自我監禁。」第四部分以大量篇幅敘述累犯如何產生,監獄對消除犯罪無功,反而造就更多累犯(書中翻譯為過失犯),但為何社會還容忍監獄呢?是為了「分割」,是為了適應工業社會的要求對人群進行「有用」「無用」「有害」「無害」的分割。無須引用及談論更多,我們已經可以知道此書在描述人如何被忽視、如何隨著經濟的發展、在日益增長的知識的幫助下被權力——通過無所不在的「紀律」在學校、軍隊、工廠及所有社會組織控制,甚至於知識本身也是因應權力的需求進被創造,再被套用去強化規訓。這權力遠勝帶有契約性質的法理上的政治權力,法理上的權力我們只需不去觸犯即可,而將人進行位置的分割、行為的規訓、檢查的微觀權力,卻將主體消滅,變成社會控制網中的一點,在這類權力關係中,即無行使權力的主體,也無權力控制的主體,因整個社會即是權力運行的體制——人身空間的切割、固定,教育對思想的塑造、對行為甚至身體姿勢進行規定的紀律,權力無所不在,整個社會通過「規訓」成為「監獄」,主體在規定的空間、規定的時間、以規訓的動作進行自我的馴服,無路可逃。然而權力的目的並不只是壓制,而是「產生」——微觀權力對主體馴服,是致力於以更少的經濟及政治代價為現代社會的生產方式提供合適的工具,產生更高的效率、更多的效益。因此在福柯的眼中,現代社會與17世紀的社會並無本質的不同,只是統治方式不同,只是統治技術、權力機制的進步。

在福柯分析微觀權力的背後,反映了他對理性的不信任,因為以理性為基礎的知識的發展被用來分割、規則、檢查人,從而抹去人,他概嘆「人之死」,主體不於有精神的自由,精神因規劃而與肉體合一成為馴服的工具。這也是福柯的「小寫的歷史」的歷史觀的體現,他對歷史的目的、規律這類宏大命題表現得不信任,注重人類的歷史現在性,注重表現人的實際經驗與實踐,尤為注重於表現人與物,與他人,與自已的權力關係,並在這樣的輻射中找到「人」。在這樣的密網中,人何以獲得自由?何以自我救贖?這謎底或許永遠不能解開,或許可以,因為福柯已經為我們指出人的處境,接下來,民眾所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從這被分割的、充滿監視、檢查的權力網中獲得解放。()

福柯的這一分析方法,我們或可用以來分析當代社會弱勢群體如何被多數、被強勢的經濟權力、被主流的價值觀而「監禁」,如女性,如同性戀等,這或是福柯的用意之所在。然而譜系學強調無「目的性」,這樣的實用主義的理解,或者誤解了這位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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