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幾天的時間,終於把余華的《活著》這本書看完了。看完了之後,卻並不輕鬆,總感覺有一塊石頭壓在心上,讓我喘不過氣來,又讓我的心一陣陣的鈍著疼。對於主人公大起大落的人生唏噓不已。
活了三十幾年的我,也算是經歷了人生的一小半。對於活著,也有著自己的感觸。我總認為活著是辛苦的,是為了家人活著。我曾經說過自己活著的意義就是為了我的父母和孩子,他們一個是給了我生命的人,一個是我給了生命的人。
這本書在開篇的幾頁,就提出了活著的意義。「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這麼簡短的一句話,就寫到了我的心裡,我想自己也應該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吧。
主人公福貴的前半身,真是個浪蕩子弟,吃喝嫖賭敗光了自己的家產,氣死了自己的父母之後。幡然醒悟,生活卻再也沒有向他展開笑臉,每次他想努力一些,就要見到生活的曙光,可是生活偏偏要給他一個火辣辣的巴掌。
本來幸福的一家,就在當時社會背景的大潮中支離破散,最後只剩下福貴和一頭老牛相依為命。我仿佛透過書本看到了大槐樹下,福貴和那頭老牛在竊竊私語。
整本書的劇情跌宕起伏,當我為福貴可以改過自新,一家人過著貧窮,但是可以圍在一起的幸福生活。福貴為了去城裡給自己的老娘找郎中看病,卻被國民黨抓了壯丁。終於在幾經轉折,回到家鄉之後,卻發現自己的女兒已經聾啞,自己的母親已經去世。
生活的苦難從來不會因為你的努力,而少給你增添一點壓力。福貴的妻子本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卻要跟著福貴去辛苦的勞作,最後因為營養不良吃喝不好,而得了軟骨病。索性的是,福貴的兒子在一天天長大,那真的是一個聰明可愛的孩子。可就是這麼一個聰明可愛的孩子,卻在為自己的校長(縣長的女兒)獻血過程中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看著醫生不顧孩子死活,抽乾孩子的血,只為了救縣長的女兒。我哭了,因為這個可愛的孩子死的真的太冤枉了。那個時代,一個窮苦人家的孩子,命就那麼不值錢嗎?
四口之家變成了三口之家,福貴的聾啞女兒鳳霞慢慢長大了,終於找到了一個疼愛自己的丈夫,本以為生活可以讓這個苦難的家庭幸福一些。可是鳳霞在生孩子之後大出血死了,留下了一個可愛的孩子苦根。福貴的妻子,在幾個月之後也拖著病體撒手人寰,去找自己的孩子了。
這時候的家庭,就剩下了福貴的外孫、女婿一起生活。儘管如此,大家也要努力活著。可是福貴的女婿也在工作的過程中死去了,然後苦根在福貴無意中讓孩子吃了豆子之後撐死了。
就是這樣的生活,讓風燭殘年的福貴還要努力生活下去。
「我知道黃昏正在轉瞬即逝,黑夜從天而降。我看到廣闊的土地袒露著結實的胸膛,那是召喚的姿態,就像女人召喚著她們的兒女,土地召喚著黑夜來臨。」
活著,多麼沉重的話題。這本小說,就像福貴坐在大槐樹下,緩緩講述著他的一生,語氣中沒有大喜大悲,這種大喜大悲卻傳達到了我們的心裡。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像福貴一樣,即使面對生活的苦難,也要坦然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