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讀後感(一)
我用了一個下午的時間看完了這本書,有點悲傷有點心酸,余華的小說總是這樣,比如《活著》、比如《兄弟》。但結局讓我溫暖,這是一個大團圓的結局,大多數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數會有的結局。
一開始,我覺得小說有些荒誕,人物全都透著一股子傻氣,後來,我想,從那個年代走過的人所謂的傻就是今天的我們所缺少的「純真」吧。
小說描述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代表人物許三觀,在面對一次又一次的難關時,依靠賣血戰勝困難。最初,並不是因為生活無著走投無路要去賣血,只是因為在老家流傳著一種說法,不能賣血的男人被認為是身體不行的。於是,許三觀去賣血以證明自己身體很好,其實,他在城裡生活,城裡並沒有這種說法,並沒有人需要他的證明,與其說他要證明給別人看,不如說他的至真至純讓他相信了那種說法就從心底要去實踐。
第1次賣血得來的錢讓他的生活出現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轉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許玉蘭。他追求許玉蘭的方式也很特別,直來直去,上來就說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個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這麼大膽直接,反正我覺著這方式擱現在都不過時。
第2次賣血是因為大兒子一樂把方鐵匠的兒子砸傷了,方鐵匠要錢無果,把許三觀的家當全拉走了,許三觀用第二次賣血得來的錢要回了家當。
第3次賣血源於妻子婚前的出軌,可是既然是婚前,怎麼能叫出軌呢?只是因為一樂很可能是那次「出軌」的產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許三觀不能原諒了。其實,我看完了全書,也不能判斷一樂究竟是不是許三觀的兒子,當然,這也不是重點。許三觀因為當了「烏龜」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斷了腿的林芬芳時也做了「出軌」的事,想著應該補償林芬芳,就用第3次賣血的錢買了肉骨、菊花等補鈣去火的東西送給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後的災荒時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飯,看著孩子們餓得可憐樣,許三觀第4次去醫院賣血,帶家裡人去吃了麵條。這裡還有個故事,因為覺得一樂不是自己的種,於是,許三觀不肯帶一樂去吃麵,而是給了他5毛錢讓他去買紅薯。一樂幾乎由愛生恨,飢餓之餘去找親生爸爸,被拒認後,又去找家裡人,在黑暗和飢餓里絕望哭泣。許三觀終於坐不住,後來找到了一樂,父子倆的見面和對話很是感人。
第5次,一樂和二樂回響國家號召,上山下鄉去插隊了。眼看著插隊的人一個個回城了,許三觀和許玉蘭很著急。一樂生病了,渾身沒勁,回家住了一段時間。走時,許三觀去送他,匆匆地去醫院賣了一次血,把錢塞給一樂,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樂插隊所在生產隊的隊長來城裡,在許三觀家吃飯。而當時家裡僅剩兩元錢,為了好好招待生產隊長,使二樂早日回城,許三觀第6次賣血。這次距離上次賣血才1個月,而醫院規定兩次賣血時間間隔應在3個月以上。後來,遇見了以前一同賣血的根龍。根龍提來一隻下蛋雞「孝敬」李血頭,於是,李血頭看在下蛋雞的份上,同意讓許三觀賣血。也就是這次賣血後,根龍突發腦溢血死亡。
一樂被檢查出患了肝炎,病情嚴重,被緊急送往上海救治。許三觀從街坊鄰居那借到有限的一點錢,讓妻子帶一樂先去上海,自己則準備一路賣血籌集資金。文章描述了許三觀沿路4次賣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為暈倒,反而被醫院給他輸入了700毫升血液。許三觀醒來後,強烈要求將不屬於他的300毫升血還給醫院。
隨著改革開放,許三觀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國人一樣漸漸好轉。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豬肝和喝黃酒,於是去醫院賣血。他不是因為要賣血去吃豬肝喝黃酒,而是多年賣血形成的慣性使得他為了吃豬肝喝黃酒而去賣血。新換的血頭告訴他他的血沒有任何作用不會有人要時,他的精神崩潰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盡頭,站在大街上失聲痛哭。
許三觀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對什麼樣的困難,只想好好地活著,並且一心要家裡人也好好地活著,從這點意義上說,他同樣是頂天立地的,盡到了作為男人的責任。
文章的主色調還是積極的,通過人物的命運改變體現了時代的進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負下人物的抗爭,除了忍耐除了適應,人物還是表現出了強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個大的框框來說,我認為,全文充分表達了主人公的自強不息。
看整本書的感覺是,雖然沉重,但悲傷中帶笑,因為語言還是不乏幽默感的,這使得故事透著點輕喜劇的意味。
許三觀多次賣血,且有時血頭違規操作,但幸運的是他一直健康無事,沒有染上愛滋病之類的,真是萬幸,讓人覺得生活還是公平美好的。
還有一點挺有意思,從許三觀娶妻之前到一樂生病,前後有二十年了吧,賣一次血(400毫升)的價錢一直是35元,這可不可以說明,中國在那二十年里,經濟沒有一點兒發展。除此之外,我還由衷地感嘆,看來計畫經濟也不是一無是處啊,至少物價穩定,呵呵,開個玩笑,題外話。
許三觀讀後感(二)
《許三觀賣血記》是篇發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間表達了人性單純愚昧,無奈真實的一面,又表達了人性崇高鮮為人知的另一面。其間洋溢人間股股溫情,也令人感受到徹骨寒氣。前篇帶著辛辣的嘲諷意味,後篇則傾向感觸同情與關愛。將悲劇意味引申為一種痛苦,將痛苦引申到一種崇高的境界。
許三觀一生賣了十一次血。第一次賣血和最後一次賣血的收場比較具有隨意性,第三次賣血則具有戲謔的喜劇色彩。除了這三次賣血,其餘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對苦難的頑強的抗爭,為了方鐵匠兒子的醫藥費、為了饑荒之年改善生活、為了招待二樂的生產隊長、出於對一樂的憐愛、以及最後四次為了一樂的病情。每一次賣血的緣由都是為了生存、為了抗爭。許三觀面對倫理、自然、社會、親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難,表現出令人難以置信的堅強。雖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賭注來贏得生存的權利,但他從來不曾被打倒過。當最後一次賣血不成功的時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來,每次家裡遇上災禍時,他都是靠賣血度過去的,()以後他的血沒人要了,家裡再有災禍怎麼辦」。可見許三觀是一個偉大的父親,是家庭的頂樑柱,他思考的永遠都是家人。當許三觀老去,無法再用賣血來對抗生活困境的時候,值得我們慶幸的是還會有千萬個「許三觀」成長起來並用自己的方式對抗苦難。採取何種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種苦難中的堅強樂觀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輸的精神。
許三觀讀後感(三)
許三觀,一個平凡之極的絲廠送繭工,在那個艱苦,如同地獄般生活的歲月里,為了一個個理由,而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為了他的家庭能夠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計。在這一個個賣血場景的背後,我看到的是一個凡人作為父親義無反顧而承擔的巨大責任。他這樣賣血也是迫於無奈,為了保持家中的經濟條件,他不惜自己賣血賺錢,也要養活家裡人。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時,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裡賣了四次血,還有一次因失血過多而輸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來到勝利飯店都叫了「一盆炒豬肝,二兩黃酒,還要溫一溫,這成了許三觀賣血後最大的奢侈。
我感嘆自己生活在好時代,沒有經歷糧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沒有餓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還是體驗過輕量級的苦難,如此更能理解在貧苦中人們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讀小說的過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現在比較起來,可想而知,那時的條件有多麼艱苦。
在這本書裡面,不僅帶領我們走進了過去的舊社會裡,也同時體現出了一個父親的重大責任,對兒子深沉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