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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100%成功,需200%努力

想100%成功,需200%努力

文/古爾浪窪

我們選擇做什麼,或者去哪裡,一定是有先決條件的;而我們選擇不做什麼,或者離開哪裡,也一定是有原因的。

我想離開Actmaxbiz,自然,也有我的原因,而且不止一個。多年後,重新回顧和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我覺得,有些甚至可以作為大家跳槽,選擇職業需要考慮的必要因素。

在加盟Actmaxbiz前,我與Alfred在深圳長談後,被他深深吸引,所以決定加盟到Acmaxbiz。

當時,我太希望改變了,所以並未仔細考慮薪水的問題。之後,在給Alfred郵件中,我明確表示,Alfred提供的薪水只要不比我之前的工資低就可以了。Alfred給我的薪水確實不比原公司低,但也不比原公司高,維持了原狀。當時,對於這件事情,我沒有特別在意。我覺得,在Alfred這裡,我會獲得很多薪水之外的東西。確實也是,跟Alfred在一起工作的一年多時間裡,我學到了很多東西,經歷了很多東西,無論是觀念,還是看待問題的方法,的確改變了很多。以至於許多年後的今天,當我回想起來,認為自己職業生涯成長最快的時光,就是在Acmaxbiz的那段日子。

而且,Alfred也承諾,我加盟後,除了薪水,新項目成功後,他會從新項目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提成,做為獎勵。但奇怪的是,我加盟Actmaxbiz整整一年多,我們的新項目竟然沒有成功過一個。雖然Alfred在不同場合也安慰我,但看得出來,他其實也很著急。

而我沒有多要薪水而引發的負面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開始漸漸發酵。

在去Actmaxbiz之前,我在廣州番禺鄉下的工廠里上班。所以,當時的薪水,足可以維持我的一切開支。但Actmaxbiz的office在深圳,生活成本比番禺高很多。另外,我當時剛剛在廣州買了房,每個月的月供有幾千塊。這也是個不小的負擔。意味著,在沒有存款的情況下,我要去新的地方工作的時候,收入不能有任何的閃失。否則,月供就會成很大的問題。但恰恰是在這個極其重要的事情上,我沒有守住原則。

其實,在我去之前,女朋友就極其反對。她覺得,我不太考慮薪水,只考慮個人能力成長的思維模式是錯的。我應該兩者並重。「萬一,你去Actmaxbiz後,新項目不成功,沒有提成,就會很痲煩。」雖然我知道她說得對,但我覺得,我的運氣沒有那麼背吧?

但事實是,這些東西,是不能靠運氣的。我就是很邪門地遇上了,真的一年沒有做成功一個新項目。

不管在哪裡,我們先要生活,才能談工作。只有在生活無憂的條件下,才可能做好工作。尤其是當有了女朋友,有家的時候,更要考慮清楚,自己的薪水,是否能養家餬口,是否能支撐自己還有親人幸福地生活。而我恰恰忽略了這些。(勵志文章  )很快,我就到了彈盡糧絕的地步。等到半年後,我的房子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我竟然連8000塊都費用都湊不出來,需要去跟別人借。

而我在另外一個問題上犯的錯誤,反過來,也加劇了這方面的問題。

我在加盟Actmaxbiz後,租房時,Alfred也曾在給我的郵件中提到,說,如果可以,我可以租個兩房一廳。一房可以留給他,以便他來中國的時候,偶爾住一下。所以,我在租房時,考慮到Alfred要住的問題,所以就特意在蛇口沃爾瑪附近租了個兩房一廳。一間是我住的,一間留給了老闆。

Actmaxbiz規定,可以補助房租的一半。到真正開始補助的時候,Alfred似乎忘掉了讓我也幫他留一間房的問題。後來,我提及他曾說過,他也要來住住的問題的時候,他似乎並沒有想起來。但在房租補助上,他給我的待遇似乎也比別人好些,大度地補助了我三分之二的房租。這樣,剩下的房租,加上管理費之類,我一個月要額外支出將近2000塊。如果在平日,這其實也不是個大問題,但在當時,那種捉襟見肘的經濟條件下,無異於雪上加霜。很快,我便不堪重負。

到了第6個月的時候,我覺得吃和住都成了嚴重的負擔。於是,我決定搬家,從蛇口搬到了白石洲去。因為,那裡房租和生活成本,都低很多,我想,也許再堅持一段時間,一切都會有所改善。但現實再一次讓我失望了。又過了四個月,也就是Alfred發郵件,給我PPT,讓我 read and think 的時候,我其實已經到了不需要think,只需要選擇的時候了。去?還是留?去,我立刻就會有高一倍以上的收入,因為有兩家公司都需要人;留,我就需要借錢來過日子了。

我竟然選擇了繼續留下來。而且,當時還做出了另外一個決定:去學英語。既然選擇了,就應該爭取做到最好。我知道英語是自己的短板,在跟Alfred 溝通的時候,英語太差,可能是我們當初在有些事情上發生誤會和誤解的主要原因吧?於是,每天,除了忙碌公司的事情,我還奔波在去學英語的路上。

到了6月份,也就是又堅持了4個月之後,我終於堅持不住了。在這四個月里,我在反覆思考著去留的問題。我也一直在問自己,成長和收穫,不能兼得嗎?如果真不能兼得的話,堅持哪個才是正確的呢?這個問題,至少在我這裡,最後沒有找到標準答案。但很顯然,日子過不下去是不行的。到了後期,我越來越想離開的原因是:我在Actmaxbiz困頓的這段日子裡,有兩家公司一直堅持不懈地跟我接觸,希望我去他們公司上班。兩家都是FPC廠,一家在深圳,希望我去做品質經理,另外一家在珠海,希望我去做廠長。特別是珠海這家,每隔一個月,老闆會打電話來,他提供的薪水,更是Actmaxbiz的兩倍多。

我終於下定了決心:辭職。

2007年6月19日,Alfred來中國。忙完工作上的事後,已經是華燈初上的時候了。兩人去沐足的路上,我跟他說:「Alfred,我有一些訊息想告訴你。」他問我:「你給我的是好訊息,還是壞訊息?」我說:「好訊息。」他說:「你輕易不講,一講就是大事。」我笑說:「對你,只能講大事。小事,太浪費你時間了。」

沐足時,他縱論古今,談笑風生,沐足閣的老闆聽得如痴如醉。這就是他的本事。他總能在見一面的情況下,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有個女孩子,一年前見過他一次,跳槽後,這裡再次見他,還記得。我問她為什麼還記那麼牢?女孩講:「他太特別了。」

是的,他很特別。這點,一年前我就已經感受到了。

沐完足,服務人員退走,我們開始正式談話。

他說:「告訴我,什麼重大訊息。」我回答:「我要離開。」他問:「確定了?」我答:「是的。」而後,我們談論離開的日期。

他講了很多率直而讓人聽了難受的話,但坦白而言,我覺得都算得上是忠言。最後,他特別講:「如果你想成功,你一定要多付出。如果你想比別人多收穫,僅僅乾100%是不夠的,一定要乾到100%以上。如果你永遠想收穫100%,那麼,一定要做到200%。我一直都是這樣做的。」

我不知道,他了解的,和不了解的,我一年來在Actmaxbiz做過的這一切,有沒有做到200%。但我很感激他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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