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敵為友作文(一)
當蜜蜂帶著尖刺向花朵開炮時,花朵並沒有反擊,而是用怒放迎接他們的到來,於是蜜蜂得到了花粉,花朵得以延續。於人亦如此,面對敵人的氣勢洶洶,與其兩敗俱傷,不如握手言和,化敵為友,合作然後共贏。
人生在世,總有站在你對立面的人,面對敵人的的怒目,與其回瞪,不如報之一笑,化敵為友。
林肯在當選美國總統後,有一位將軍對他十分不滿,他曾說:「我們何必去動物園裡看猴子呢?總統府里就坐著一位,正抓耳撓腮呢!」有人建議林肯罷除他的官職,但林肯反而重用他,升了他的軍銜。有人問林肯為什麼不消滅自己的敵人反而助長他的氣焰,林肯笑著說:「當我把敵人變成朋友時,不就是在消滅我的敵人嗎?」這位將軍最終被林肯打動,成為立下赫赫戰功的美國將領。
林肯對待敵人,沒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魚死網破,沒有憤怒地拔劍相向,相反,與「敵人」 合作,增加自己的朋友,懂得化敵為友,合作共贏或許是他贏得南北戰爭的勝利、贏得大選、贏得民心的原因吧。
有大成者,必有眾人相助而獲得成功,必定懂得合作的要義。傅作義便是這樣一個人。
在解放戰爭即將取得勝利的前夕,解放軍獲得了平津戰役的勝利,兵至北平。傅作義是北平的國民黨軍最高將領。此時,他深知自己與解放軍決不能成為敵人,北平這座古城也不能丟!於是,他打開城門,接受和平改編。解放軍進入北平的那天,他親自迎接,古都北平免受了戰火的摧殘,重獲新生。
一直有人不斷地稱讚傅作義的英明決策,其實很簡單,想要北平得以完全就必須化敵為友。化敵為友,才能合作共贏。
與他們相反,不少人不懂得這個道理,於是終釀失敗。三國時有一諸侯名叫袁表,他十分有才能,可惜實力較弱,他的同族袁紹想與他合作共奪天下,但他卻態度強硬,堅定地把袁紹看做競爭對手,看做與他爭霸天下的敵人,堅定地向他表哥開火,終被滅。
作為即將跨入社會的高中生,我們面對的道路必然會有許多當路人,不必與他們戰鬥,只要牽起他們的手,人生道路便一路開闊。
敵人在所難免,將敵人的力量轉化為自己的,語氣對立,不如統一。化敵為友,合作共贏。
化敵為友作文(二)
兩個人相對而行過獨木橋,執意競爭者斗個頭破血流,相擁傳送者卻能雙雙通過,競技中沒有絕對的對手,生活中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對立的雙方只要在適當的機遇下,一樣可以變為盟友。化敵為友,才是上上策。
化敵為友,要有共同敵人。從上世紀90年代的個人電腦到後來的移動互聯生態系統,微軟和蘋果堪稱一對「夙敵」,2010年微軟研發了手機作業系統WP7,還信誓旦旦地認為WP7將是蘋果的「葬禮」。但出乎意料的是,2013年蘋果在發布iOS7作業系統時對外宣布,語音助理Siri的後台搜尋引擎,從谷歌變成了微軟的必應。這對「夙敵」能夠走到一起,是因為兩家公司擁有一個共同的敵人——谷歌。當對立的雙方有了共同的敵人,互相之間就能軟化矛盾,實現合作共贏。
化敵為友,要有勇氣智慧。富蘭克林總統年輕時把所有的積蓄都投資在一家小印刷廠里,他很想獲得為議會印檔案的工作,可是出現了一個不利的情況——議會中有一個極有錢又能幹的議員非常不喜歡他,甚至公開斥罵他。在這種似乎無力回天的情況下,富蘭克林並沒有選擇放棄,他聽說那位議員的圖書室里藏有一本非常稀奇而特殊的書,就誠懇地請求借閱,歸還時又強烈地表示了謝意。自那以後,那位議員隨時樂意幫助富蘭克林,他們還變成了很好的朋友。正因為富蘭克林突破了「有惡意便遠離」的思維,「反其道而行之」向敵人尋求幫助,才轉變了敵人的心理,成功化敵為友。
化敵為友,要有寬容胸襟。在唐高祖李淵執掌朝政時,魏徵原是太子李建成的主要謀士,曾出謀劃策除掉李世民。李世民取得皇位後,在追查李建成餘黨時將魏徵抓獲。按當時慣例,理當治其滅門之罪甚至株連九族。但太宗李世民是個明智重才的皇帝,他不計前仇,不僅沒有給魏徵治罪,而且委以重任,最終在魏徵的輔佐下開創了國泰民安的貞觀盛世。捅敵人一刀,至少得濺自己一身血,把敵人變成朋友,也許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成功的人都懂得借力的智慧。能成為你對手的人往往是高手,與其費心思戰勝強大的敵人,不如想辦法把對手變成盟友。在用人上,化敵為友是壯大自己的最好方法。在生活中,變對手為助手方為最大智慧。
化敵為友作文(三)
小時候,我極其討厭書中的文字。因為那時候,()我一不認字,二不會拚音,查字典也要一頁一頁地翻……看起來真是鬱悶啊!哪怕一天到晚都在看書,我也看不了幾行!不過,我對於一種叫繪本的東西還是蠻喜歡的,因為這種書圖片美,看起來不用動腦筋,很有趣。而現在,我變了,我已經愛死這種叫「書」的東西了!而且,一旦看上書,我立刻會變得魂不守舍。每次的如廁之時,是我的最佳讀書時間。
那次,我又抱著一大疊書衝進廁所,坐在馬桶上津津有味地看書,看了一頁又一頁,如痴如醉,渾然忘了自己身在何處,心在幹什麼。不知過了多久,只聽媽媽的叫聲傳進我的耳朵;「怎麼還沒好?你做不做作業啦!」我被這一聲叫驚得七葷八素,目瞪口呆,憑藉本能,回了句;「馬上馬上!」我慌慌張張地站起來,慌慌張張地去開排氣扇,可突然燈滅了!這下,一下子讓我想起來了剛才看的鬼故事裡的恐怖場面!我頓時感到後背發涼,心跳加速!我摸索著找到了燈的開關,打開了燈……還好還好!我還在廁所里,既沒有在法老王的墓里,也沒有在國王的絞刑架下。
我愛書,是因為每次看書,都像是帶我踏上了一次奇妙的旅行,更重要的是,書還告訴了我許多新鮮事兒。我看了《昆蟲記》,在懂得了眾多我以前聞所未聞的關於蟲子的知識的同時,也敬佩法布爾的耐心;我看了《明朝的那些事兒》,知道了明朝時的社會是怎樣的;我看了《五三班的壞小子》,被搞笑的情節所吸引的同時,又感嘆作者楊紅櫻的想像力真是非同一般……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書成了我的至愛之物。
與書「化敵為友」後, 我從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小屁孩變成了一個年年得全優的少年!書,我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