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星期三
今天是農曆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師叫我今天早上八點三十分到律師事務所,今天我不到八點十五分就到了律師事務所。到了八點三十分,我終於盼到律師事務所開門了。我進去後禮貌而又客氣地問其中一名員工——後來我稱呼此人為林哥——方律師是否到了,我是來跟他實習的。他說方律師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師,那時已有十時許了。期間,這裡的人都不時地聊天,說說新年期間的趣聞,完全還處於放假的狀態。方律師吩咐我把兩個案件(買賣糾紛案及物權糾紛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後,他一整天也沒有回來。今天一整天不時聽到這裡的員工在二樓打痲將的聲音。開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處於努力適用當中。
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氣把方律師交代要看的兩個案件看完了,儘管棠下的那個物權糾紛案令我感到頭暈——實在是講述案情的資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覺得痛苦。今天,我又試著以無比的耐心去看物權糾紛案。在細看了幾遍後,我終於把物權糾紛案看懂。原來它與老師在課堂上要我們做練習的案情法律適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對案情詳略敘述不一,所以我才會對物權糾紛案這個厚厚一疊資料的案件感到頭暈。不是案情的複習性而是厚厚的資料給我打垮,這實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這個不成理由的缺點克服。假如我連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幹好,又何談將來的長遠發展呢?
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所里,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里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範圍如此廣。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為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務範圍不僅僅是訴訟業務,更多的是非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為豐富的知識面。
2-27 至2-28 周末 律所公休
3-1 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靜地開展。自律師事務所開工的第一天後,方律師已連續好幾天沒有踏進辦公室。他當然也沒有再吩咐我要幹什麼。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準備後天的開庭。看完後,無聊的我不禁開始漫遊太空,心想:這不會又是一次浪費時間的虛度吧!畢竟在這之前的法院實習已給足了我足夠的教訓。想想要是那樣的話,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會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時失落。雖說我們的青春還揮霍得起,但我們又有多少個這樣的青春可以供我們揮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過一個充實而有意義的實習日子。
3-2 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為明天開審的那宗案件對我來說只是一宗旁聽的案件。我看資料只是讓我儘量熟悉案件能夠快速把握弄懂整個開庭過程的重點。但事實上不是這樣!今天早上,方律師居然同我講明天這宗案件由我去做訴訟代理人,他就不到場了。頓時,空氣對我而言已經是凝結了。捫心自問,我能行嗎?要是輸了,那該怎麼辦?我能出承擔這個責任嗎?方律師也大概教我明天該怎樣做。但試問,這能假設得了嗎?我現在能怎麼辦呢?努力再看看資料,不僅要把資料看熟還要看透。在強大的壓力下,我也只能拚死一搏了!
3-3 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時於倉後法庭開庭。方律師下午三時在惠州還有一宗案件要開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託給我開了。說真的,之前的我還是相信自己能夠應付的,畢竟我已熟悉了整個案件,而且方律師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應付對方。但預設的情景跟現實的情況實在太不一樣了。我整體上全過程都處於挨打的份上,法官問我的問題我也啞口無言,不斷地跟方律師發簡訊求救,但奈何遠水救不了近火。整個過程只有一個感覺——糟透了!心裡的那份苦實在是無法言喻。我今天的行為總結來說就是失敗。我在法庭模擬課情景在現實並沒有上映。心裡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辯性不強——應該說完全沒有才對。
3-4 星期四
方律師今天打電話來問我昨天出庭的律師的聯繫方式是什麼。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問我說難道我昨天在審判記錄上簽字時沒有注意到嗎。事實上,我真的沒有看。心理壓根就沒有要看對方律師的聯絡方式、哪裡人,感覺自己仍未投入到一個律師的角色中,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思維意識。方律師並沒有指責我,但這比狠狠地罵我讓我更難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對方的答辯理由嗎,為什麼當時就沒有想過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對方律師的來歷呢。其實,作為一名律師應當不僅在處理法律事務時要有法律思維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維思考問題。
3-5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吩咐我寫買賣契約糾紛案的代理詞。之前方律師說到時再送份代理詞,將代理詞潤飾下就行。我還以為這份代理詞是方律師自己寫。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這份代理詞是要我寫的。當他問我會寫代理詞的時候,我居然說不會寫沒有教過。後來我回家翻閱書時才發現原來我上課時學過,但我居然完全忘記了,真不知道自己當時的腦袋怎麼了。我覺得錄音的有效性這方面很難寫。我翻閱《證據學》從而知道要從證據的三性(合法性、關聯性及真實性)著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寫。因此,我只好先寫自己比較有把握的部分,而錄音的三性容後再思考該如何去寫。
3-6 至3-7 周末 律所公休
3-8 星期一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說先看看有什麼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著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方律師看後,他說我把契約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於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著這個方向去寫。於是整個早上我就忙於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現已經十二點有多了。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後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給方律師看看,然後他跟我說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著筆不要反推。於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給方律師批閱。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
3-9 星期二
今天要到棠下法庭開庭。這次是我跟著方律師,不用再像上次那樣膽戰心驚。到今天我想起倉後法庭的那次開庭,我到現在還是心悸尤存。在去的途中,我看見了我所念的高中學校的校門,心中感慨不已。複雜的情緒不斷湧上心頭。正式開庭後,方律師給我的感覺很鎮定——雖然這是每個基本律師都應該具備的素質。開庭對他來說只是小菜一碟。那份沉著、鎮定、理性、謹慎讓我敬佩不已!當事實擺在大家面前,有時候打官司打的是策略。在回去的路上,方律師跟我聊了些現在司法行業里的一些情況,讓我獲益良多。
3-10 星期三
今天早上我去了趟倉後法庭把代理詞交給法官。下午,方律師讓阿藍和我放假。這可能是因為三月八日下午律師里所有的女性都放假而方律師沒有讓我們放假而補放的。真的是沒有聽過有私人性質的工作單位會放三八婦女節的假!畢竟它不是法定假期,而且現實中很多法定假期根本沒有讓人們享受到這項權利。
3-11 星期四
又再一次來到倉後法庭。這次也是買賣糾紛案,但這次不同的是方律師沒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過我暗地裡已先看了這個案子。一開始,方律師就已經記錯時間 ,但這也不影響接下來的發展。方律師跟對方代表談了將近一個多小時和解。我不知道對方怎麼了,居然沒有請律師——他們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時也是要開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養呢?我感覺他們很單純,也許他們在商場上有些成就,但在這次開庭過程中就唯獨缺少了謀略而只有濃厚的誠意頂替。距離上次模擬法庭實習後,我今天再次看見這樣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認不諱寄託於一個變動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個不推進利於自己的判決不顧。這實在讓我太困惑了!
3-12 星期五
今天中午休息時間我扔垃圾時,突然有一個人來尋求法律服務。正處於休息時間,律師事務所里沒有一個律師在。我就告訴他現在是午休時間請他在上班時間再來尋求幫助。在律所里經常看不到律師在辦公室里,只有鄧律師每天在律所里。而更令我訝異的是,鄧律師她每天都很閒。她這樣的情況可以嗎?也許她在暗地裡做了很多事情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如果單從表面來看她的工作量來看,這不失為一個舒適而有質量的工作。
3-13 至3-14 周末 律所公休
3-15 星期一
今天有一位客戶來諮詢方律師。也許對學習法律的人來說是一個非常淺白易懂真理,但非法律人有時()候會對這個所謂真理費盡心思都弄不清。他們對這種情況感到非常困惑甚至到了偏執的程度。在旁邊旁聽的我對這種感到非常好笑。但細想這個問題後其實這是個有意義的問題而非一個好笑的笑點。因為這代表著法律人與一般人之間存在著不同,而正是因這種不同才存在著一般人需要法律人服務的需求。這要求法律人在服務的過程中用顯淺易懂的生活用語向客戶解釋。而我呢,還需要在此多加努力的。
3-16 星期二
今天下午,方律師帶我到古鎮拜訪客戶。當然,這也不是純粹拜訪客戶而是要完成一個小小的程式。我覺得有時候一些看起來很無聊不必要的事情在律師手上完成就不是一件單純無意義的事情。也許只是我們的腦袋還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小小的事情卻讓事情到達極致。小小的事情因而不再渺小了!同樣,其隨後到荷塘拜訪客戶的一些行為讓我倍感無聊。但隨後細想,我覺得其實方律師通過這些看起來沒有意義的事情來告訴客戶一個信息——我很重視你,全心全意為你服務。這樣一個小小的動作其實存在著他深層的意義。我還需要在此多加努力。
3-17 星期三
學校的思維方式和律師的思維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很多問題在學校里碰都不會碰到,想也不會想到,即使想到了你也以為會很簡單。律師辦案的話,關鍵不在他的理論功底,當然理論很重要,關鍵的在於他的人脈。案源是很多年輕律師首先應該解決的問題,而發達的人脈就是問題的答案。當然人際交流有很多的技巧,並不一定要別人介紹才能認識,很多朋友都是可以爭取的。方律師就是一個交際高手!而我還是沒有擺脫那種青澀幼稚的狀態。好好加油吧,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3-18 星期四
接下來的星期六就是公務員考試。而我也報名了公務員考試。趁著今天律師事務所沒有什麼事情趕快複習公務員考試。我感覺自己不斷在重複臨急抱佛腳的行為。其實這樣的行為很令人懊惱、討厭。但我卻周而復始地不斷呈現這樣的行為。我真的要下定決心改掉這種不良的習慣。尤其是準備當一名律師,事前的準備是很重要的,一切皆馬虎不得!
3-19 星期五
今天,那位審買賣糾紛案的倉後法庭的法官找方律師談說從錄音的談話聽出雙方對貨款的具體數額有相當大的爭議並不是原告認為的已經確認了。其實被告方的河南腔調實在是沒有人能聽得懂。大家都處於一種矇或者我都不知該怎樣形容的狀態。而這種狀態很容易導致事實的偏離從而不能真正地梳理案情、正確適用法律。地域的差異性具有巨大的影響力。儘管這位法官跟方律師很要好,可能他在暗地裡會支持或偏袒方律師,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在總體上還是依據事實而適用法律審案的。但這種暗地裡的支持偏袒在某些情況對律師來說很重要。 其實,開庭只不過是走一個程式,案子的勝負早在開庭前就已經決定了。
3-20 至3-21 周末 律所公休
3-22 星期一
今天有一位律師到辦公室需要阿藍帶他到倉後法庭。這位律師開庭完畢後,他跟我交流了一些情況。他個人認為現今的應屆法學畢業生最佳的就業選擇就是一畢業過了司法考試後就考公檢法的公務員。雖然律師的自由度相對大,但公檢法卻有穩定的案件來源不需要個人費盡心思開托案件來源。其實,這也是我現今心中的最佳藍圖的選擇。要想通往公檢法公務員之路,首先要通過司法考試。現在再也不像從前那樣不需通過司法考試就可以考公檢法公務員。其實,這也是令人欣喜的事情。至少我們可以看出我們國家對司法的重視以及我們國家司法業的發展。
3-23 星期二
公務員考試的結束意味著司法考試的開始。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大學生,我覺得我無論將來是否需要都應該去嘗試考司法考試。因為這至少可以對我們大學四年學習進行一個檢測,而且通過一系列的複習能夠讓我們溫故而知新,更加充實我們的專業知識。更何部取得司法證是我未來必須完成的一件事情!司法證的取得與否直接影響我人生的規劃歷程。趁著今天沒有事情要忙我幹勁十足地開始了我司法考試複習的生活。
3-24 星期三
今天下午,有幾個人來諮詢方律師離婚問題。他們諮詢了一個下午,他們也沒有決定是否要方律師服務。平日我們看香港電視講到律師的時間是用秒來計算。但事實顯然不同於電視劇。當然,老師上課時也曾經說過這是中國人所謂的重情而導致的。回歸此次離婚案上,我覺得法條我也懂。但是,真正面臨如何取證,判斷證據力度的大小,如何遊走法律的灰色地帶……這都是我所不懂的,也是需要實踐累積的。儘管我不是很贊同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但我不可否認現實中存在這樣的事實。只有體驗多,我們的思想才能夠成熟,真正判斷法律這個行業是否適合自我。
3-25 星期四
今天一整天我都在與阿藍一起整理卷宗。我跟阿藍好不容易把卷宗分類整理好。但悲劇隨之發生——方律師說我們分類排序的方式不合理,考慮得不夠周詳。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跟阿藍不得不又重新將卷宗分類排序。那可是相當大的一項工程呀!可把我跟阿藍累死了!不過,從這次看出我在思考問題時缺乏一顆細膩的心,是一位粗枝大葉人。從現在開始,我要改掉這種不好的習慣。我要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各個細節。
3-26 星期五
今天我在方律師的書櫃裡拿《富律師與窮律師》來閱讀。這本書是一位法官通過與大量的律師交流而總結的關於富律師與窮律師區別的一些觀點。這是方律師少數收藏在書櫃裡的其中一本書。這是否意味著這本書對我們這種想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士有某些啟發的作用。閱讀之後,我不禁自問:我能否熬過那段艱苦而可能沒有收穫的時期嗎?在踏入律師征途的初始,律師的生活只能用「工作量大、實效不多」來形容。如果想當一名出色的律師,那麼就必須我充分的準備來度過邁向成功之路前的律師生涯初始試煉。
3-27 至3-28 周末 律所公休
3-29 星期一
今天早上,有一宗案件在江海區開庭——我看方律師的日曆里圈寫著。我以為他會帶我去開庭。結果,卻不然。心裡有點淡淡的失落。雖然實則觀看開庭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但是每一次開庭過後,方律師都會跟我談談這個案件出現的一些情況及現在法律界的一些現實情況。每一次旁聽,我都會有點不多但是總有不同的感受利益。這與以前在學校里的法庭模擬課甚至是真實地到法院旁聽的情況不同,似乎存在著一種名叫真實有聯繫的感覺,不再像以前那樣冷冰凍的,一點兒交流真切的感覺也沒有。今天很難得才有機會開庭,方律師都沒有帶我去旁聽。我看方律師開庭的日程表暫時只有四月九日的潮蓮那件案件了。嘆息呀!
3-30 星期二
昨天接到陳翰老師的電話,我跟他回顧了我的實習過程,談了我的實習感受。說真的,自己談話的要點覺得經過老師的口說出來感覺就是不一樣,那可我所說的要簡潔有力多了。這種簡單而有力的擊中要點的語言能力是我們要好好學習的。不知這是天賦還是經驗的累積而成就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們現在必然不斷加倍地努力——我們這一輩人似乎總是能夠為自己的懶惰找到最佳的藉口,我們的勤奮努力度遠遠不夠。作為一名應屆畢業生,我終於懂了大學生活是應該如何過、如何享受這個過程。但諷刺的是,我即將不是一名在校的大學生了。
3-31 星期三
今天早上,方律師叫我上網查有關海上救助的資料。我剛上網看了看海上救助的含義和內容及把海商法第九章海難救助的法條複製下來,方律師就回來了。他把相關法條看了看,於是跟我講有件這樣的案件要找律師,他從未接觸過此類案件,所以找找資料看看。林哥笑說,此案標的如此之大,如果方律師接到就好了。後來,方律師自己找了關於強制拍賣船舶的相關規定。坦率說一句,我的海商法真的是白學了。我感覺對它是如此地陌生,壓根連一絲記憶也沒有。這是我的悲哀,也是我的愚蠢!籍此機會,我要把海商法補回來。
4-1 星期四
今天,方律師又回來辦公室了。最近他回來辦公室的機率似乎大了點。不過,他也只是回來打電話或者幹些什麼之類的又回去了。當然,他最通常回來都是因為要見客。他在今天早上離開辦公室之際吩咐阿藍把有關股權轉讓的檔案全部列印出來後交給我看看。我咋看之下感到十分訝異——這個謝代平的案件不是在三月二十九時日就開庭審判了嗎,為何現在……後來我再看看方律師的日程表,發現於四月十二日上寫著謝代平案。現在終於明白方律師在三月二十九日那天沒有帶我去聽庭了。現在方律師又叫我把這件案件的資料看看,他應該是要於四月十二日那天帶我去聽庭了。因為他有把要帶我去聽庭的案子讓我熟悉的習慣。
4-2 星期五
今天下午,方律師突然帶客回辦公室。在我做好倒水給客人後,我就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實行名為看書實則暗暗注意方律師跟客人談話的內容。方律師跟他聊著聊著,看了看他給的資料後說「這專官司必輸,你被別人設計了」。現今中國大陸的鑑定技術對一年內的筆跡鑑定能力有限,通常都檢查不了,更何況此案是在當事人雙方簽字後的兩天把這們客戶告上法庭。更奇怪的是,平常我們簽契約的時候都是一式兩份的,而此案的契約簽訂只有一份,還是被對方持有。再加上,這們客戶不知是缺少心眼還是怎樣的,在簽名地方上面有如此之大塊的空白地方居然完全沒有用筆把它塗畫下以防對方在事後加些其他不利於自己的條款。種種的情況都顯示著對這位客戶很不利。方律師說現在只能儘量減少損失而已,咱們也就只能玩程式拖時間。
4-3 至4-4 周末 律所公休
4-5 星期一清明節 律所公休
04-06 星期二
無聊的開始了一天的運作。本以為會是伴隨著無聊的結束。結果,方律師在下午四時許回到辦公室。他整理了些文檔資料後就拿出四份民事裁判書吩咐我寫三份抗訴狀、一份申請執行書。他說,買賣契約就隨便找個理由塞進去寫,這主要是為了玩程式拖時間而已。而票據追索權糾紛案就從無票據基礎關係這方面寫。我當時聽到票據基礎關係時就愣住,心想:這個是什麼東西?怎麼心理一點兒概念也沒有?票據的無因性我就知道,但票據基礎關係我真的不懂。這也甭管了,直接上網查。網上就說票據的基礎關係是票據原因關係、票據資金關係以及票據預約關係。看了看,就只覺得票據原因關係有點聯繫,其他兩個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後來又查了查法條,《票據法》第10 條規定了票據與其基礎關係。我就打算按這個來寫。儘管如此,我還是覺得很難著手寫。
04-07 星期三
今天,我致力於完成方律師昨天下午交代我寫的三份抗訴狀及申請執行書。坦率地說一句,我真的不知該從何入手。心裡紛亂不已,有股莫名的煩燥困擾著。但無論怎樣困難,我還是必須得把它完成。總不能因為困難就一直擱之不理,儘管這也是我最愛幹的事情。我真的對那個抗訴人感到深深的無奈——他既然打官司了,那又為什麼全都認了呢。唉!這也把我害慘了——總覺得自己寫的抗訴狀實在不好寫。自己當學生的這種死腦筋就是不會靈活變通,老是覺得原告這樣主張而被告又如此合作全認了,這不就歇菜了嗎?為什麼還要死要抗訴呢——儘管我已知抗訴人純屬只是在拖時間?寫吧,努力地寫吧!
4-8 星期四
今天早上我一直在等著方律師回辦公室。因為他之前曾說今天早上要回來,叫我最好在他今天回來時給他看看我的執行書和抗訴狀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地方。不過,他今天早上並沒有回辦公室。我還一直以為他會回呢!最後是他叫我把執行書和抗訴狀發到他信箱里去。其實我昨天早上就已經寫好,只不過我對470 那份抗訴狀寫得不是很滿意,總體上我對抗訴狀的感覺好像是自己在捏造故事似的只不過是多了些法律方面的東西。心理一直忐忑不安,擔心會被方律師罵——雖然這到目前為此仍未發生過。結果,我根本不需要對它們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今天下午,方律師叫我可以把執行書和抗訴狀列印出來,只是把470 和471 的字型改為楷體GB2312 就行。心裡的那份不安終於安定下來。總算是踏實了!
4-9 星期五
今天有一位客戶帶他的妹妹來諮詢方律師關於合夥契約的問題。正如方律師所說的,正是大家都是好朋友才會一起合夥做生意的。如果相互間都不是好朋友,才不會一起合夥做生意。但合夥問題涉嫌的不僅是生意問題,還是朋友關係的和諧。涉及到金錢,我總覺得朋友關係很脆弱——不知道是否因為我深受電視劇的毒害呢。先小人後君子成為了合夥的必要。簽訂合夥契約、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利於避免合夥糾紛的發生。即使將來真的發生糾紛也可以擁有有力的證據。因此,簽訂合夥契約時要慎重注重契約的內容——想像我們處於最糟的情況下該如何保護自我的權益。
2010 -4 -10 至2010 -4 -11 周末 律所公休
4-12 星期一
今天,我和阿藍在空閒時看了《法苑》介紹的電影《十二怒漢》。坦率地說,我看不明白——無論是那些陪審團的推理還是整部電影的意義。雖說該電影探討的是人性與法律的關係,但我真的是弄不懂——即使我已經不斷重複地回想或重看。也許我在將來的某一天會豁然開朗,弄懂《十二怒漢》想要表達的深層含義。畢竟,對於問題的深層意義的思考是需要一定的人生閱歷為基礎的。
4-13 星期二
今天,我如常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九時許,林哥突然進辦公室問我方律師是否有交待過司法局的事。我困惑不已,方律師根本一丁兒都沒有談及。後來林哥叫我接方律師的電話。原來方律師忘了叫我替他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那裡代班。就這樣,我在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來到法律援助那裡。我簽到時看了看簽到這個月分配的簽到表,發現江門其實有挺多的律師事務所的,只是我沒有發現而已。整整一個早上,只有一通來電來諮詢。他諮詢問如何到警察局拿證據,坦率說一句我根本就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我叫那個實習律師來聽。這應該沒有關係吧?不過,我就這樣因此浪費了一次寶貴的經驗。
4-14 星期三
今天就是紐邦買賣糾紛案抗訴期限的最後一天。方律師跟這件案的委託人談起這件事。他們均對被告的行為感到奇怪。因為通常大家都會耍程式或者什麼的,但對方完全沒有這種動作。被告方並沒有暗地裡轉移財產,也沒有抗訴。更奇怪的是他們也不屬於那種即使強制執行也沒有財產執行的那類,而他們這種完全漠不關心的行徑實在令人感到困惑不已。這也是我第一次親自感受到居然有這種人的存在。真不知道該用哪種形容詞來形容他們。我對他們真的很無語!如果在律師生涯中常遇到這類人,那麼律師這行業實在是太好混了!但事實上,這類人是世間罕有的果實,另類的程度不一般啊!
4-15 星期四
今天阿娟跑進來問我買哪些司法考試資料比較好。林哥、阿娟與我在這方面的交流時非常融洽。並不是我平常跟大家有矛盾,只是我感覺自己始終跟男性有溝通有問題。其實,我跟女性總不能保持一個長遠的聯繫。總之,我的溝通交際就是存在著一個致命的缺點。這究竟是我的性格、習慣還是別的原因而導致我現在所面臨這種困窘呢?我很困惑,也很想改變這樣的狀況。這是很迫切而重要的問題!人不可能永遠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象牙塔里!我深信只有改變才能迎來我生命里的機遇!
4-1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的大哥——也是一名律師——到方律師的辦公室跟客戶會面。席間這位方律師多次談到不願透露他們律師事務所上次接的同類型的案子實際所花費的具體數額。這讓我感覺這裡面有太多的貓膩!而且這位方律師在期間打了一通銀行經理的電話查詢案件被告的經濟情況。銀行不是應該保護客戶的信息不被別人知道的嗎?為何這位經理如此輕易地違反他的職業操守呢?甚而,這位方律師說這件案子我是約幾們法官出來看誰更願意接這個案子幫助他。這又讓我更困惑——案件不是有它的管轄限制的嗎,能如此輕易選擇法官審判案件?越接觸到一些事情,感覺這個行業的潛規則影響巨大,仿佛世上根本沒有純淨的正義。人們不斷在灰色地帶里活動。
4-17 至4-18 周末律所公休
4-19 星期一
快五了,而我也將要結束實習。阿藍整個人都顯得懶洋洋的,對事情完全沒有幹勁,一心等待五一假期的到來。這間律師事務所在放假和社保這兩方面是徹底地貫徹國家的規定。這可以說是相當不錯!據我所了解,其實還存在著大量的工作單位是不買社保,一年只有幾天的假期。而且我還在網上看見即使是律師事務所也是有的不按照國家規定購買社會保險的。其實,這些都是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的義務,但是人們在現實中可能還是未能做到全部實現。
4-20 星期二
今天是我實習的最後一天。方律師居然跟我說很抱歉——由於他最近案子接得比較少而沒能讓我學習到更多的東西。不管這是出於禮貌還是事實,我都覺得他不需要這樣跟我說。因為畢竟是我向他學習,求他給我一個學習的機會,應該是我主動地誠懇地向方律師感謝他在這段日子給我的指導與照顧。無論如何,實習總算結束了。也許在我的腦海里會自我覺得自己接觸的事情其實很少,但在與同學交流實習情況時他們總覺得我的實習生活其實已經相當豐富多彩了。捫心自問,其實我也算很幸運——起碼我能遇到一位願意教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