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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據怎麼寫

領據的書寫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標題:領據的標題一般以“今領到”或“領條”作爲標題,居中書寫。

正文:正文部分簡要說明領據的主要內容,包括領到的物品的名稱、數量、種類,並詳細寫明數字,以漢字大寫爲宜。正文在標題下面另起一行書寫,如果以“今領到”爲標題,正文需要頂格書寫;如果以“領條”爲標題,正文可以空兩格進行書寫。

結尾:結尾一般用“此據”等字樣作爲正文結尾,另起一行書寫。

落款:落款部分寫上領取物品的單位、部門或個人的姓名。如果是個人,格式可以爲“經辦人:XXX”;如果是單位,格式可以爲“XX部門 xxx(姓名)”。落款位置一般位於正文右下方。

日期:日期部分寫上立字據的時間,另起一行書寫,格式爲“xx年xx月xx日”。

領據的內容必須明確領到的錢物數量、名稱,不得含糊不清。領據上的人名和時間一定要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