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影響最大的一本書?我坐在書桌前,眺望著遠方,沉思著,想在記憶長河裡尋找答案。回憶像電影一幕幕的放映,唯一印象深刻的,竟然是《西遊記》這本書。一本神話小說我現在居然把它定義為「對我影響最大的一本書」,這看似有點荒唐的答案,其實不以為然,因為記憶中它是伴隨著我告別青澀的童年,懵懂的少年,以至到了現在已上大學的我,還會重新翻下這本書。
談到《西遊記》,作為一本老少皆宜的書籍,幾乎人盡皆知。它無疑是中國最偉大的一部神話小說,充滿了深刻、奇麗的浪漫主義色彩,它給我們創造出了一個光怪陸離、神奇瑰麗的魔幻世界。孩提時候,翻開《西遊記》,常常情迷於裡面各種離奇的人物,豐富的人物性格,特別是那超現實的故事情節,每每翻看,竟會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置身於那生動有趣的神話故事裡,心情隨著情節的發展而跌宕起伏,悲喜交加。作為故事的主角—孫悟空,無疑是孩子心目中的英雄人物,他有無窮的本領,天不怕地不怕,他機智勇敢又詼諧好鬧,敢與一切困難作鬥爭,決不退卻低頭。在小孩純真,懵懂的年代裡,《西遊記》裡唐僧的慈悲為懷膽小弱偌,孫悟空的天真爛漫勤奮聰慧率性而為,豬八戒的好吃懶做私心雜念,沙和尚的憨厚老實一心為主,伴著我度過那青澀的童年生活。是《西遊記》開啟了我的文學之旅,是他讓幼童時的我對於生活會有純真的期盼,期盼是否一心向善就能像唐僧一樣處處化險為夷期盼著什麼時候我也能像大雄擁有哆啦一樣擁有一個無所不能的孫悟空,期盼著……
長大後,看多了古人清幽淡雅之趣,聽老杜的春夜吟喔,小杜清明問路,易安居士的綠肥紅瘦,楚大夫的江畔沉吟;讀多了居里夫人「成功不是用淚水而是用鮮血鑄成」的堅忍,阿拉法特「我們是高山,絕不會被狂風撼動」的壯志,可是放在心底深處的文學情懷還是《西遊記》。然而現在再翻看這本書,卻有了不一樣的情愫。
書讀多了,事看多了,我也明白了所有的神話只是人們通過幻想的方式來表現自己對自然力的征服,而《西遊記》也只是吳承恩用像他筆下的石猴一樣「橫空出世」的藝術想像力來勾繪的一本神魔小說。孩童時候只是知道《西遊記》裡形形色色新鮮的人物,豐富而新奇,現在也明白了他幽默中帶的諷刺意味。正如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指出,《西遊記》「諷刺揶揄則取當時世態,加以鋪張描寫」,「作者稟性,『復善諧劇』,故雖述變幻恍忽之事,亦每雜解頤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西遊記》的投影下是現實的社會。魑魅魍魎的故事裡竟折射出了世態炎涼的社會現狀,甚至有人說「西遊記告訴我們:凡是有後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沒後台的都被一棒子打死了。」嗚呼哀哉,越長大,童年純真的城堡越被現實摧毀的體無完膚。面對紛繁社會,人們多了幾分爾虞我詐矯揉造作,少了幾分原則堅持;面對權威,人們對了幾分唯諾接受,少了幾分批判指正。根本就無法像小時那樣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堅持正確的答案,本末永遠無法倒置。所以,對於現在的人們,我認為《西遊記》帶給我們值得借鑑的地方。他教給我們衝破約束、敢於挑戰陳規舊俗的魄力和勇氣。作為故事的核心人物孫悟空,他不僅天真爛漫勤奮聰慧率性而為,而且身上有著鮮明的反叛色彩,他不滿意自身的處境並懂得爭取。他直言不諱,毫不顧忌權威的臉面,取經途中,不管哪路神仙做法錯誤惹怒了他,他也敢大聲指責。我們從他身上應該學到這種敢於批判、敢於指正、敢於言說的精神。
有首歌唱到「越長大越孤單,越長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夢想的翅膀被折斷,也不得不收回曾經的話問自己,你純真的眼睛哪去了。看著我,也告訴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話」,在紛繁的世界裡,我不希望每個人越長大,越失去童真。當我們的童真泯滅在這個現實的社會中的時候希望還能保留住心中的一份淨土,可以讓我們在上面如孩童般自由的想像和純真的期盼;能像孩子一樣執著的追求堅持自己所言,所思,所見,不要將自己迷失在紛亂的世界中。
讀後感1700字的作文(三)
以前,我非常盼望能讀到《魯賓遜漂流記》,原因是我在以前一直是在讀《哈利。波特》,我以前一直很喜歡讀,但因為我已經上了六年級,所以爸爸媽媽已經不讓我讀了,而且我付出了雙倍的代價,因為我要考一個非常好的學校,我現在是什麼玩的事都不能幹啦,還好可以看那些對我有益的書,要不然我肯定要抗議。所以我買了許許多多的世界名著回來看,還有一些關於文學方面的書,所以我就開始看《魯賓遜漂流記》了。
剛剛開始看這本書,我大概的看了下這本書的見解:青年魯賓遜從小喜歡航海,曾三次離家到南美各地旅遊,一日他懷著雲遊四海的高遠志向,告別家人,穿越大西洋和太平洋,在精心動破的航海經歷了無數險情後來整條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難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唯有他一個人得以奇蹟般的活下來,並隻身來到一座荒無人煙的島上。
魯賓遜從絕望的縫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啟示,性格堅強的他在島上獨立生活了28年。他在島上勞作生息,開拓荒地,圈養牲畜,生產產水稻和小麥,年復一年與孤獨作伴,克服了種種常人難以克服的困難。《聖經》成為他的精神支柱,憑著驚人的毅力與頑強頑強不息的勞動,他蓋起了房子,收穫穀物,馴養山羊,用獸皮製作衣物,他曾與野獸鬥智,也曾與吃人肉的野人鬥勇,後來他搭救了一個土人,把他收作僕人。他以非同尋常的毅力與勇氣,克服了難以想像的艱難困苦,用勤勞的雙手,為自己創造了生存的家園。
一直到28個年頭一艘英國傳來到島附近,魯賓遜幫助船長支付了叛亂的水手,才返歸了英國。這時他父母雙亡,魯賓遜收回他巴西莊園的全部收益,並把一部分贈送給那些曾經幫助過他的人。
看完這本書時時,我一直就覺得魯賓遜真的很了不起,要是我的話,我早就死了,那還能像他一樣,我就算能有他那麼堅強,也不乾更吃人肉的野人鬥勇,而且還贏了,並且收了一個僕人,生活了28年啊!26歲時他在這個道上奇蹟般的活下來,我想,我就不用說了,()就是三十多歲的大人我估計也不一定能像他那樣,雖然這是小說。但他這種精神是很值得我們學習的。
他居然能自己做一切東西,什麼框子,衣服,雖然不是很完美,但是也湊合著用,而且他無論什麼他都會,特別是他在島上一個人,沒有任何人來幫助他,他就憑他自己一個人建起了像一個莊園大小的居住地,馴養了山羊,還養了三隻鸚鵡,並且還每天出去都能打到好吃的東西,並且他在島上種植了大麥和水稻,而且他快沒有食物了的時候他還利用大麥來做麵包,做葡萄乾來給自己吃,有時候還打一些陸龜或海龜給自己吃,有時候還吃龜蛋,或者做餅乾。我當是真是服了他,居然能自己做食物,而且什麼工具都沒有,什麼都是自己做,自己做一切事,我猜我們中間任何一個人都不能做到,因為你現在是一人在一座孤島上,沒有任何人幫你,你怎麼自己做吃的,穿的,用的。一般一個人要是離開了社會,離開了民眾,他就無法生活,而魯賓遜硬是一個人生活了26年,與外界段離了聯繫,失去了外界的幫助,怎麼還能堅強的生存下來,而且還收了一個僕人,並且在一次巧合中,他救下了一個船的船長,因為那個船上的水手叛亂了,正是這次巧合魯賓遜得救了,因而歸到了自己生存生活的地方。
我覺得這本書上寫得雖然不是真的,但也可以成為我們學習的對象,因為,魯賓遜是一位真正的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