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我帶過的最努力的實習生,但是除了努力,我暫時也想不出其他的褒義詞。她每天來得最早走得最晚,筆記本上記得密密痲痲,做事從來沒有怨言。然並卵,她沒有拿出過讓我驚艷的東西,倒是因為捅過幾次不小的簍子,我不得不漸漸收窄她的工作範圍。每當遇到問題,她的回應總是:我沒有想到事情是這個樣子的。
B則是她的中年版,三十幾歲的人了,靠著頻頻跳槽才做到了一個小組領導,因為專業太差幾乎遭到了所有合作過的同事投訴。即便如此,老闆在不讓她通過轉正這件事上仍有些猶豫:畢竟,她這麼努力…
國人素來推崇努力,所以才有了懸樑刺股、鑿壁借光、囊螢映雪這樣的典故,和「書山有路勤為徑」「勤能補拙」「笨鳥先飛」「愛拼才會贏」這樣的金句,好像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成功。就算不成功,他人也必須抱有一份尊重,畢竟已經盡力了,也就無可指責。
於是就有了一群為努力而努力的人,上學時他們睡得最少,上班時他們走得最晚,案頭上的事情永遠做不完,始終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成績卻一般得不能再一般。你會發現,所謂的努力,不過是效率低下,把別人五分鐘就能做好的事情用一個小時來完成,人為的抻長自己的生命,簡言之就是不走心。
這樣的努力,不過是在用戰術上的勤奮來掩蓋戰略上的懶惰,他們既不肯在「努力」前稍微動動腦子,做好規劃,也不肯在「努力」無果後做好總結,吸取教訓。他們很有西西弗斯的精神,不怕失敗,對成功也並沒有太強的渴望,非要在南牆上撞個頭破血流,證明自己真的非常努力。
努力當然是個好東西,但很多人在拿自己的實際行動侮辱這兩個字。有些普世的價值觀,反而容易教壞小孩子。我們接受的傳統教育中,教人賣苦力的太多,教人動腦子的太少。蒲松齡說,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嘗膽,三千越甲可吞吳。可是如果勾踐只是靠努力,那還有西施什麼事兒呢?
這個世界上,大部分都是懶人,只是有些人表現在行動上,有些人表現在思考上。第一種是看得見的懶,第二種卻成了人們眼中的努力勤奮。
相比之下,我倒覺得第一種人成功機會還更大些,有時候一個人行動上懶了,如果又不想餓死,起碼會在事前多動動腦子,為自己找出一條最好走的捷徑。倒是第二種人,他們努力了一輩子,最後的標籤也只是努力。
愛迪生夠不夠努力?試驗了幾千次才發明了燈泡。不過我敢說,他要是每次都試同一種材料,就是再勤奮上一萬倍,試驗上一億次也沒用。後來他成功了,他們說他是天才。
愛迪生也有一句金句,天才就是1%的靈感加上99%的汗水。這句話被無數人奉為經典,但是據說,這句話其實還有當年因為政治原因被刪除的後半句:但那1%的天分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
你以為繆斯女神會隨意光顧一個懶惰的人嗎,一個人只有非常努力,並且善於在努力中思考總結,才能頻頻迸發出靈感。那些你眼中做事毫不費力的人生贏家,他們比你努力一千倍,一萬倍。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你以為自己付出的是努力,實際上只是體力。為什麼人們把「勤奮」的王冠送給了蜜蜂而不是屎殼郎?並不是後者付出的體力少,而是前者的勞動結晶是蜂蜜。
如果不能創造價值,你的努力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