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相傳是黃帝的史官叫倉頡的造的。這倉頡據說有四隻眼睛,他看見了地上的獸蹄兒鳥爪兒印著的痕跡,靈感湧上心頭,便造起文字來。
文字的作用太偉大了,太奇妙了,造字真是一件神聖的工作。但是文字可以增進人的能力,也可以增進人的巧詐。倉頡洩漏了天機,卻將人教壞了。所以他造字的時候,「天雨粟,鬼夜哭。」
人有了文字,會變機靈了,會爭著去作那容易賺錢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種地的便少了。天怕人不夠吃的,所以降下米來讓他們存著救急。鬼也怕這些機靈人用文字來制他們,所以夜裡嚎哭;文字原是有巫術的作用的。
但倉頡造字的傳說,戰國末期才有。那時人並不都相信;如《易》《繫辭》裡就只說文字是「後世聖人」造出來的。這「後世聖人」不止一人,是許多人。我們知道,文字不斷的在演變著;說是一人獨創,是不可能的。《繫辭》的話自然合理得多。
「倉額造字說」也不是憑空起來的。秦以前是文字發生與演化的時代,字型因世因國而不同,官書雖是系統相承,民間書卻極為龐雜。到了戰國末期,政治方面,學術方面,都感到統一的需要了,鼓吹的也有人了;文字統一的需要,自然也在一般意識之中。這時候抬出一個造字的聖人,實在是統一文字的預備工夫,好教人知道「一個」聖人造的字當然是該一致的。
《荀子》《解蔽篇》說,「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一也」,「一」是「專一」的意思,這兒只說倉頡是個整理文字的專家,並不曾說他是造字的人;可見得那時「倉頡造字說」還沒有凝成定型。但是,倉頡究竟是甚麼人呢?照近人的解釋,「倉頡」的字音近於「商契」,造字的也許指的是商契。商契是商民族的祖宗。「契」有「刀刻」的義;古代用刀筆刻字,文字有「書契」的名稱。可能的因為這點聯繫,商契便傳為造字的聖人。事實上商契也許和造字全然無涉,但這個傳說卻暗示著文字起於夏商之間。這個暗示也許是值得相信的。至於倉頡是黃帝的史官,始見於《說文序》。「倉頡造字說」大概凝定於漢初,那時還沒有定出他是那一代的人;《說文序》所稱,顯然是後來加添的枝葉了。
識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禮》《保氏》說貴族子弟八歲入國小,先生教給他們識字。秦以前字型非常龐雜,貴族子弟所學的,大約只是官書罷了。秦始皇統一了天下,他也統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國書,別體漸歸淘汰,識字便簡易多了。這時候貴族階級已經沒有了,所以漸漸注重一般的識字教育。到了漢代,考試史、尚書史(書記秘書)等官兒,都只憑識字的程度;識字教育更注重了。
識字需要字書。相傳最古的字書是《史籀篇》,是周宣王的太史籀作的。這部書已經佚去,但許慎《說文解字》裡收了好些「籀文」,又稱為「大篆」,字型和小篆差不多,和始皇以前三百年的碑碣器物上的秦篆簡直一樣。所以現在相信這只是始皇以前秦國的字書。「史籀」是「書記必讀」的意思,只是書名。不是人名。
始皇為了統一文字,教李斯作了《倉頡篇》七章,趙高作了《愛歷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學篇》七章。所選的字,大部分還是《史籀篇》裡的,但字型以當時通用的小篆為準,便與「籀文」略有不同。這些是當時官定的標準字書。有了標準字書,文字統一就容易進行了。漢初,教書先生將這三篇合為一書,單稱為《倉頡篇》。秦代那三種字書都不傳了;漢代這個《倉頡篇》,現在殘存著一部分。西漢時期還有些人作了些字書,所選的字大致和這個《倉頡篇》差不多。就中只有史游的《急就篇》還存留著。《倉頡》殘篇四字一句,兩句一韻。《急就篇》不分章而分部,前半三字一句,後半七字一句,兩句一韻;所收的都是名姓、器物、官名等日常用字,沒有說解。這些書和後世「日用雜字」相似,按事類收字——所謂分章或分部,都據事類而言。這些一面供教授學童用,一面供民眾檢閱用,所收約三千三百字,是通俗的字書。
東漢和帝時,有個許慎,作了一部《說文解字》。這是一部劃時代的字書。經典和別的字書裡的字,他都搜羅在他的書裡,所以有九千字。而且小篆之外,兼收籀文、「古文」;「古文」是魯恭王所得孔子宅「壁中書」及張倉所獻《春秋左氏傳》的字型,大概是晚周民間的別體字。許氏又分析偏旁,定出部首,將九千字分屬五百四十部首。書中每字都有說解,用晚周人作的《爾雅》、揚雄的《方言》,以及經典的注文的體例。
這部書意在幫助人通讀古書,並非只供通俗之用,和秦代及西漢的字書是大不相同的。它保存了小篆和一些晚周文字,讓後人可以溯源沿流;現在我們要認識商周文字,探尋漢以來字型演變的軌跡,都得憑這部書。而且不但研究字形得靠它,研究字音、字義也得靠它。
研究文字的形、音、義的,以前叫「國小」,現在叫文字學。從前學問限於經典,所以說研究學問必須從國小入手;現在學問的範圍是廣了,但要研究古典、古史、古文化,也還得從文字學入手。《說文解字》是文字學的古典,又是一切古典的工具或門徑。
《說文?序》提起出土的古器物,說是書裡也搜羅了古器物銘的文字,便是「古文」的一部分,但是漢代出土的古器物很少;而拓墨的法子到南北朝才有,當時也不會有拓本,那些銘文,許慎能見到的怕是更少。所以他的書裡還只有秦篆和一些晚周民間書,再古的可以說是沒有。到了宋代,古器物出土得多了,拓本也流行了,那時有了好些金石圖錄考釋的書。
「金」是銅器,銅器的銘文稱為金文。銅器里鐘鼎最是重器,所以也稱為鐘鼎文。這些銘文都是記事的。而宋以來發見的銅器大都是周代所作,所以金文多是兩周的文字。
清代古器物出土得更多,而光緒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河南安陽發現了商代的甲骨,尤其是劃時代的。甲是龜的腹甲,骨是牛胛骨。商人鑽灼甲骨,以卜吉凶,卜完了就在上面刻字紀錄。這稱為甲骨文,又稱為卜辭,是盤庚(約西元前一三〇〇)以後的商代文字。這大概是最古的文字了。
甲骨文、金文,以及《說文》裡所謂「古文」,還有籀文,現在統統算作古文字,這些大部分是文字統一以前的官書。甲骨文是「契」的,金文是「鑄」的。鑄是先在模子上刻字,再倒銅。古代書寫文字的方法,除「契」和「鑄」外,還有「書」和「印」,因用的材料而異。「書」用筆,竹木簡以及帛和紙上用「書」。「印」是在模子上刻字,印在陶器或封泥上。古代用竹木簡最多,戰國才有帛,紙是漢代才有的。筆出現於商代,卻只用竹木削成。竹木簡、帛、紙,都容易壞,漢以前的,已經蕩然無存了。
造字和用字有六個條例,稱為「六書」。「六書」這個總名初見於《周禮》,但六書的各個的名字到漢人的書裡才見。
一是「象形」,象物形的大概,如「日」「月」等字。
二是「指事」,用抽象的符號,指示那無形的事類,如「刃」字,在「刀」形上加一點,指示刃之所在,也是的。
三是「會意」,會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為一個字,這一個字的意義是那幾個字的意義積成的,如「止」「戈」為「武」,「人」「言」為「信」等。
四是「形聲」,也是兩個字合成一個字,但一個字是形,一個字是聲;形聲意符,聲是音標。如「江」「河」兩字,「氵」(水)是形,「工」「可」是聲。但聲也有兼義的。如「淺」「錢」「賤」三字,「水」「金」「貝」是形,同以「戔」為聲;但水小為「淺」,金小為「錢」,貝小為「賤」,三字共有的這個「小」的意義,正是從「戔」字來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都是造字的條例;形聲最便,用處最大,所以我們的形聲字最多。
五是「轉注」,就是互訓。兩個字或兩個以上的字,意義全部相同或一部相同,可以互相解釋的,便是轉注字,也可以叫做同義字。如「考」「老」等字,又如「初」「哉」「首」「基」等字;前者同形同部,後者不同形不同部,卻都可以「轉注」。同義字的孳生,大概是各地方言不同和古今語言演變的緣故。
六是「假借」,語言裡有許多有音無形的字,借了別的同音的字,當作那個意義用。如代名詞,「予」「汝」「彼」等,形況字「猶豫」「孟浪」「關關」「突如」等,虛助字「於」「以」「與」「而」「則」「然」「也」「乎」「哉」等,都是假借字。又如「令」,本義是「發號」,借為縣令的「令」;「長」本義是「久遠」,借為縣長的「長」。「縣令」「縣長」是「令」「長」的引申義。
假借本因有音無字,但以後本來有字的也借用別的字。所以我們現在所用的字,本義的少,引申義的多,一字數義,便是這樣來的。這可見假借的用處也很廣大。但一字借成數義,頗不容易分別。晉以來通行了四聲,這才將同一字分讀幾個音,讓意義分得開些。如「久遠」的「長」(chang)平聲,「縣長」的「長」(zhang)讀上聲之類。這樣,一個字便變成幾個字了。轉注、假借都是用字的條例。
象形字本於圖畫。初民常以畫記名,以畫記事,這便是象形的源頭。但文字本於語言,語言發於聲音,以某聲命物,某聲便是那物的名字。這是「名」,「名」該只指聲音而言。畫出那物形的大概,是象形字。
「文字」與「字」都是通稱,分析地說,象形的字該叫做「文」,「文」是「錯畫」的意思。「文」本於「名」,如先有「日」名,才會有「日」這個「文」,「名」就是「文」的聲音。但物類無窮,不能一一造「文」,便只得用假借字。假借字以聲為主,也可以叫做「名」。一字借為數字,後世用四聲分別,古代卻用偏旁分別,這便是形聲字。
如「」本象箕形,是「文」,它的「名」是「」。而日期的「期」,旗幟的「旗」,麒麟的「麒」等,在語言中與「」同聲,卻無專字,便都借用「」字。後來才加「月」為「期」,加「」為「旗」,加「鹿」為「麒」,一個字變成了幾個字。嚴格地說,形聲字才該叫做「字」,「字」是「孽乳而漸多」的意思。象形有抽象作用,如一畫可以代表任何一物,「」(上)「」(下)「一」「二」「三」其實都可以說是象形。象形又有指示作用,如「刀」字上加一點,表明刃在那裡。這樣,舊時所謂指事字其實都可以歸入象形字。
象形還有會合作用,會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子,表示一個意義,那麼,舊時所謂會意字其實也可以歸入象形字。但會合成功的不是「文」,也該是「字」。象形字、假借字、形聲字,是文字發展的邏輯的程式,但甲骨文里三種字都已經有了。這裡所說的程式,是近人新說,和「六書說」頗有出入。「六書說」原有些不完備不清楚的地方,新說加以補充修正,似乎更可信些。
秦以後只是書()體演變的時代。演變的主因是套用,演變的方向是簡易。始皇用小篆統一了文字,不久便又有了「隸書」。當時公事忙,文書多,書記雖遵用小篆,有些下行文書,卻不免寫得草率些。日子長了,這樣寫的人多了,便自然而然成了一體,稱為「隸書」,因為是給徒隸等下級辦公人看的。這種字型究竟和小篆差不多。到了漢末,才漸漸變了,橢圓的變為扁方的,「斂筆」變為「挑筆」。這是所謂漢隸,是隸書的標準。晉唐之間,又稱為「八分書」。漢初還有草書,從隸書變化,更為簡便。這從清末以來在新疆和敦煌發現的漢晉間的木簡里最能見出。這種草書,各字分開,還帶著挑筆,稱為「章草」。魏晉之際,又嫌挑筆費事,改為斂筆,字字連書,以一行或一節為單位。這稱為「今草」。
隸書方整,去了挑筆,又變為「正書」。這起於魏代。晉唐之間,卻稱為「隸書」,而稱漢隸為「八分書」。晉代也稱為「楷書」。宋代又改稱為「真書」。正書本也是扁方的,到陳隋的時候,漸漸變方了。到了唐代,又漸漸變長了。這是為了好看。
正書簡化,便成「行書」,起於晉代。大概正書不免於拘,草書不免於放,行書介乎兩者之間,最為適用。但現在還通用著正書,而輔以行草。一方面卻提倡民間的「簡筆字」,將正書、行書再行簡化。這也還是求套用便利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