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即將結束在北大的碩士學習生涯,也面臨著畢業的選擇,我選擇了開一家米粉店。就親友的期待而言,我或者應當去律所(律師事務所),或者應當去機關,或者應當出國。從6歲上國小開始當學生一路過來,評判我個人價值的標準非常簡單,就是考試與得分,所以我思考的問題大多關注在是什麼,即標準答案是怎樣的,而很少放在為什麼上。
現在即將進入社會了,我發現自己的身份不再是學生,我同時也發現過去事事都有標準答案的日子一去不復返,很多人生選擇如果不問個為什麼,你就無法為它找到合理性基礎。比如有的朋友告訴我,他要留在北京,要通過奮鬥在北京有車有房,我便疑惑,要有車有房而不是當國家主席,為什麼要付出這麼大的機會成本在北京實現這一在任何一個三線城市都很容易實現的目標。這時朋友便會拋出另外一個論點,北京的機會很多。可是在我看來,北京的機會是有門檻的,比如在沒有戶口之前,北京的一切福利都和你無關,所以這裡面還是存在著一個機會成本的問題。
連續著問了無數個為什麼後,我開始畏懼每天擠兩個小時上下班的律師生活,也畏懼循規蹈矩的公務員生活,最後簡直不知道自己去幹什麼好。持續了大半年後,我想通了,因為這麼幾件事。
第一件事,是我去駕校學車,和駕校的教練聊天,對話如下:
教練:你們大學生都好找工作吧?
我:嗨,不好找啊,形勢不好啊。
教練:你們一畢業出來工資水平大約是多少?
我:七八千差不多吧。
教練:嘿!那工作還不好找啊。我國小畢業,覺得全國就業形勢好著呢,到處都是工作機會。這也是我圖舒服,當駕校教練,原來開出租掙得多。就是我啥也不會,去工地搬磚,還一天300管吃飯呢。怎麼工作就會不好找呢!
這件事情讓我憂豁然開朗之感,如果找工作的定位僅僅是謀生手段,那我發現我的謀生手段有一萬條更多,而絕不僅限於這麼兩三條。當然,道理想起來容易,但是做起來並不容易。就像北大的那位賣豬肉的校友,哪怕已經做成企業了,演講詞還是要一個勁地說對不起母校,給母校丟人。人畢竟是社群動物,都得在乎家人、周圍人的期待和目光:是大學生,就得做大學生「應該」做的事情。
給我觸動更大的一件事,是我的導師吳志攀先生給我的教導。在我的碩士畢業論文致謝詞裡面,我曾經寫下了這樣的一段話:「無論未來如何,能夠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體驗過程而非結果,生活著而不是生存著。縱使將來去掃大街,若能獲心安,也自認是人生大溫拿。」這段話在我看來,是表達了我的關於人生的想法。結果先生看到以後,就批評了我。()他告訴我,環衛工人和其它職業一樣沒有任何區別,都是社會不可缺少的部分,所以我的表述有問題。這時我才想起先生經常對我們的一句教誨:「崗位無高低,只是分工有所不同。」
通過這件事情,我讀出來了事情根本就沒有「是大學生做的」和「不是大學生做的」的區別。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做好,用心去做,最後都能夠對社會有所貢獻。
我的另外一個顧慮,是學習了六年的法律,卻從事和法律沒有關係的工作,好像有一些浪費。但很快我也就想通了,法律在我看來,除了具體的條文,背後更重要的是它的精神和思維。六年法律學習帶給我的,其實並不是某一個具體的知識點,法條我早已忘記了大半,更主要的是我由此敢腆顏地說自己掌握了一些法律、法學的思維與做事方式。用一種思維去做事情,我覺得行業就不一定那麼限制了,就像網際網路思維,你可以拿它去做網際網路,也可以拿它去做金融、房地產、餐飲。這樣看來,假設世界上有一種法律人思維,那我拿它來做餐飲,似乎也可以。
心理的負擔都七七八八卸下得差不多,我開始認真考慮開餐館的問題。我開始問我自己,我的理想是什麼?這裡不得不再次提到「崗位無高低,分工有不同」這句話,道理每一個人都懂,可是做起來並不是那麼容易。大概這也是國小文化的駕校教練覺得工作好找而我這樣的大學畢業生覺得工作不好找的根源所在,不是不好找,而是很多工作看不上。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們的社會不再以「北大學生賣豬肉」、「清華學生當保全」這樣的新聞當炒作和噱頭,我們尊重每一種生活方式、尊重每一個職業崗位時,我們的這個社會才算是一個正常的社會,或許我們很多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至少,大學生就業,不會如此困難了。這就是我的理想,去開一個餐館,堅持自己的選擇和生活方式。就像《壽司之神》裡賣了一輩子壽司的二郎,因為尊重職業,所以獲得他人的尊重,大概我的人生目標,就算是實現。我最後聯繫了三位朋友,和我一起來做這件事情,這也讓我很受鼓舞與感動。這個團隊裡,有碩士、有MBA、有公務員,我們經營米粉,也經營一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