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的詩作在美國的文學史上究竟占對重要的位置,我不敢評說。他的詩作有時都沒有韻律之美,有時甚至不能稱得上優美,太過雄性主義的高聲吶喊,也會讓人覺得刺耳、更會讓人膩。但是它絕對說的上新鮮而有力。有時一部作品的意義甚至不需要從其文字裡去尋找,只需要感受一下它文字周圍散發的那種激情,你就能和作者產生共鳴——就好像一首很有感覺的歌,可能你聽不懂它的歌詞,曲調經不起推敲,可是它就是能很輕易地將某種情感傳遞到你的心底,產生撞擊和迴響。
《草葉集》留於心中的就是這種迴響。
惠特曼是絕對的愛國主義者,他的詩作里經常出現美國各處的地名,他如此自豪的將美國的大好河山全部化在自己的作品裡,他覺得那無疑能最好地表現他的思想。
是的,他的思想就蘊含在美國的山山水水中,你仿佛能看到那個新生的國家——工人、木匠、船夫、耕童。
是的,這就是惠特曼所堅信的——這個百分之百的、頑固的民族主義者!
在詩中,惠特曼渴望著平等,為民主吶喊。女人與男人的平等,黑人與白人的平等,窮人與富人的平等。他渴望著完全和睦的世界——這簡直就是只存在理想中的國度。他為那些已經倒下的民主鬥士哭泣,他說你們的死將被人銘記,曾經釘過你們的十字架將喚醒迷茫中的人們。在這些已經逝去的先驅之中,他最崇敬的是林肯。他為林肯的逝去而難過,那麼真實,是對統一戰線的同志的心心相惜和不捨。
惠特曼的真理不存在於經史子集中,他對那些是唾棄的,他認為那些陳腐的舊典籍、舊思想應該被拋棄。他崇拜的是他通過他的雙眼所看到的——雄壯的自然、無所不包的宇宙,他認為那些才是真理的終極存在。
如果一定要找一個詞來形容惠特曼的詩,真的只有這個土詞——健壯可以形容,惠特曼並沒有那麼多纖細和優美,但是他的每一個字都如同石頭一般裸露著肌膚,這種健壯仿佛一名古希臘的運動員一般展現著自己充滿力量的身體。如果我的理解中有一種美國精神的話,惠特曼的詩歌可以代表。()
最喜歡這一句:「哪裡有土,哪裡有水,哪裡就長著草。」這是一本對自由,民主的美好暢想,描述著世上最為平凡,普通且密密成群,生而不息的事物。喜歡這本書最主要原因是,這部詩集的風格,年輕,有朝氣,粗獷,有那麼一點肆無忌憚,帶有一種自信,自以為是個先知和代言人,語言帶點先知的口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