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杜拉斯讀後感(一)
一個月前,因為杜拉斯的紀念日,我第一次下載了她的著名小說《情人》,昨天,下雨,讀很久以前的那個故事,仿佛梳著小辮,戴著男式禮帽的白種女孩就在眼前,內心充滿了叛逆和渴望。羸弱而敏感的男人第一次在輪渡上的靠近,緊張卻不失老手的風範,是她的什麼捕獲了這個闊少,無從獲知。最美妙的莫過於一次次學校外的等候,黑色的轎車分外顯眼,車上坐著的男人內心充滿孤獨和渴望,她走過去隔著窗印上的吻充滿挑逗和隨意,卻讓車窗里的他忘了所以。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愛情,杜拉斯的文字猶如一個人的輕語低訴,很多時候沒有時間的概念和邏輯條理,但是又恰恰是因為那樣更加真實,在紛亂和骯髒的河內、沙瀝、萬隆,河水、輪渡、大雨貫穿整部小說,讓人仿佛感到潮濕的雨季的那種悸動,兩個特立獨行的人因為孤獨和人性的本能走到了一起,她的內心充滿如同妓女般的幻想,在寄宿學校的臥談中告訴同伴,希望自己經歷一個個男人,而並不在乎這些男人的長相,這就是杜拉斯青春懵懂時期對性的認知,而他成就了她的幻想,比幻想更好的是他還是個有錢人。因為幻想的支撐,她成了這段關係裡面那個理性的人,即將分別的時候的描述令人感動,他不再願意與她做愛,因為「無法忍受與一個沒有感情的人在一起「,無論未來他們的感情走向何處,但是那一刻我相信他是愛她的,至少是珍惜吧,最後,杜拉斯乘船走了,回到法國求學,果真如她年輕時候想的一樣,一次次在與男人的關係中尋找到創作的靈感,並最終成為一個著名的女作家,而這段最初的性愛經歷卻是在她70歲的時候才寫了出來,那時候他已經去世了,小說是一份最真摯的懷念,也是送給他最好的禮物,因為這個男人始終愛著她,年老移居英國的他打電話說:無論地老天荒,我都始終愛著你。為何幾十年的時間裡,她都不去寫第一次的相遇?我想,對一個女人而言,那已經成了內心最珍貴的回憶,無論後來有怎樣的情感歷程,初戀卻是只允許自己一次次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慢慢回憶,細細品味,無須分享,不要確認,因為那只是屬於自己最美好的經歷。70歲時候的提筆是因為在他的去世里看到自己的未來,只有把那沉澱如醇酒的回憶變成鉛字才能不朽。那一年雨季的萬隆,他們是愛了嗎?這個答案其實已經不言自明,沒有那經年的回憶,無數次的汲取和過濾,怎麼可能有50多年後那美到驚艷的《情人》。
讀完小說,終於在優酷上找到了好久以前的那部電影,第一次看到那麼年輕的梁家輝,一如我讀小說時想到的他的模樣,一部打動內心的電影,第一次並排坐在車后座上的兩個人,那傳神的手與手的交流,已經讓人不得承認梁家輝的表演純熟,電影忠實於原著,讓我再一次體味原著中的點點滴滴,30年代的汽笛讓輪船走遠,揮之不去的是綿延半個多世紀的回憶和記掛,愛穿越時空,在50多年後變成《情人》得以鐫刻。
情人杜拉斯讀後感(二)
《情人》是瑪格麗特。杜拉斯的作品,評述者說——《情人》是一部帶有自傳色彩的作品,以法國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為背景,描寫了一名貧窮的法國少女與富有的華裔少爺之間深沉而無看的愛情,筆觸深達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隱秘的特質,催人深思。更有人對杜拉斯有這樣的感想——把一些違反傳統,分歧常規的感情寫得這樣自然,「必是出於大作家之手」此書中,女主角和男主角都沒有表明名字,只有一兩個無關事宜的人的名字,女主角16歲,她的情人——25歲。書的開頭她就說自己已經老了,18歲,就老了,對比起她的16歲,她從外到內完完全全地老去了,甚至那顆狂熱的心。這本書,有點兒童不宜。女主角整天想著殺人,殺她的母親,殺她的兄弟,殺很多很多的人,唯獨不想殺她的情人。她是個非常瘋狂的少女,受母親嚴厲的家庭條例,母親對她大哥哥的偏愛,使她嫉妒憤懣,所以她想殺人,殺很多很多令她痛苦的人。在一次渡船的時候,她遇上富有的華裔少爺,他坐在一輛玄色的車子裡,他跟她搭訕,邀請她到他的公寓。她下午逃課,到他的公寓裡,他們***,在炎熱的下午里***,外面世界的喧鬧與他們的歡樂只隔一堵牆,就隔盡了,徹底隔絕。他們的關係那麼隱秘,他們暗地裡約會,卻完全不覺得這有多麼不見的人,他們坦然著。他的父親不許他娶這個白人少女,他要回中國和一個已訂婚的大家閨秀結婚。他們終極要離別,分開……書的最後,她的親人沒有被她殺死但也如她所願地陸陸續續地死去了,痛苦的死去。他打電話給她,說他仍然愛她,一直都愛。但是,這份愛已經老了,老了很久很久。閱讀《情人》,感覺有種色調,是黃昏金燦燦的色調,而且有點熱和的感覺,即使看到她想殺人的時候,感覺也是那樣,她要殺她的媽媽,由於她不愛她,她忽略她,她渴望她愛她多點,但是她不,所以她痛苦,想殺人。她那麼可憐,渴求愛,對世間布滿欲望,尤其是性慾。她虛榮,穿漂亮的衣服鞋子,戴男人的帽子,所以她才會留意到玄色車子上她的情人,出進高貴的的飯館和情人的公寓。18歲的她並不老,只是她的心老了,或者說,欲望朽邁了。到她真的是老了的時候,她的情人告訴她,他還愛她。愛她什麼呢?愛她精緻的臉孔,愛她青春期的***,還是那場炎熱下午的歡樂?他說愛,就是愛吧,愛這場得不到的愛,因為沒有有缺陷所以渴求,所以永遠地懷念,永遠地深愛著。顯然,這是悲劇。
情人杜拉斯讀後感(三)
不知是我看書少,還是它優秀,《情人都拉斯》是我第一次想一口氣看完的書。
按理說應先讀杜拉斯的《情人》當作預習,從她的書中可以先了解她的性格和風格。但由於這本《情人杜拉斯》是寫她的而不是她寫的,是她真實生活的寫照。據說她的人生經歷比她的小說更離奇曲折,她的性格、生活和成就,傳奇得令人髮指…所以《情人杜拉斯》就更加吸引我。雖然知道《情人》其實也是她的自傳式小說。
很難想像一個二十七歲的男人,從讀一個女人的第一本書開始,便完全迷戀於她,從此他的生命里沒有親人朋友,只有她和她的文字,他完完全全的屬於她,除此之外不做任何事。那年她六十五。他們見面了。
他去找她了,在7年瘋狂的給她寫信之後,她終於回復了,她同意見面了。他便留了下來,十六年,直到1996年3月3日,她走了,結束了…
他們經歷相愛、快樂、吵架、傷害、平淡,幾乎無時無刻不在一起,我想支撐他們關係直到最後的,是文字,她的文字,她的書,就像作者說的:只有文字的真實。
作者用了太多的重複句式,有時顯得囉嗦,如「我留下了,我還是留下了,我就這樣留下了…」,或許這種反覆更能抒發作者強烈的情感。順敘,插敘,倒敘…模模糊糊,反反覆覆,甚至到後面看得有點煩,就像他們親密得讓彼此厭煩,之後又重新來過。
一方面,句式重複,敘述重複,邏輯混亂,有時叫人看不懂,有時就像在看作者的自言自語,或者胡言亂語。
當然,誰都可以不用懂,因為這是他們的故事。()
另一方面我又著迷於他的痴狂,他不想且不做任何事,任何人都與他無關,從1980年以後他就只做一件事情就是和她在一起,就像她畢生都在寫作直到臨終。
書讀完後我知道卓越的人都是孤獨甚至是癲狂的。我知道作家的心靈是純淨、感性、悲觀且敏感的。我崇拜他們可以用畢生追求並執著於一件事,我也看到他們在單一生活中的憤怒和絕望。我知道不管是作家、心理學家、藝術家或是別的什麼人,要保持心智不受困擾就要把幻想與現實分開,保持清醒的客觀,避免走入瘋癲狀態;也知道真正好的作品就是忘我的人物合一,因為在杜拉斯的小說里,她就是故事,在杜拉斯的生活里,她就是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