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上冊讀後感(一)
今天,在綿綿春雨中,我讀了現代文學家朱自清的散文名篇《春》。朱自清的散文被譽為「白話美文的模範」,清新的文字、淡雅的風格,讓我深深陶醉。閱讀他的散文,不僅僅是眼看口讀,更要用心去品味。
《春》裡的春天是四季之首,繁花爛漫。山醒了,水醒了,小草醒了,花兒醒了,還有和風、細雨和城裡鄉下的老老少少,組成一幅美妙的春景。斑斕的色彩,芬芳的氣息,宛轉的曲子、笛聲,強烈刺激著我的感官。靜的是物,動的是人;靜的球開始滾動,動的風箏在飄蕩;春天裡的一切都仿佛有了生命。晴天也好,雨天也罷,風雨陰晴總相宜。比喻、擬人、排比和引用等修辭手法,駕輕就熟,信手拈來,不著痕跡,朱自清為我們勾勒出一季如畫的春天。文中有一句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草偷偷的從土裡鑽出來,嫩嫩的,綠綠的。」這裡運用擬人的手法,把小草的生長神態描寫得栩栩如生,也向我們暗示,嫩綠的春天已在不知不覺中來到我們的身邊。
《春》裡春天象徵著生機勃勃,寓意著美好的開端。只有春天的萌動,才有夏天的繁華,才有秋天的收穫。「一天之計在於晨,一年之計在於春」,春天被人們賦予了太多的期望。春天不再單純是一個季節,而是變成人們對美好未來的嚮往和追求。「像剛落地的娃娃,像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像健壯的青年,」還要「安靜和平」,人、動物和自然和諧相處,朱自清的春天,就是一種幸福生活的象徵。
朱自清不僅是一個散文家、學者,更是一個有骨氣的愛國人士。他生活在舊中國,生活在戰爭和飢餓中。今天我們品讀這些清秀精到、雅俗共賞的文章時,難道你僅僅認為很「優美」嗎?而我卻覺得還有一點「憂美」,隱隱的「憂鬱憂患之美」。這麼絕妙的天地人和諧的春天,對於生活那個時代的人來說,簡直就是一種奢望、一種夢想,只能「盼望著,盼望著」。
現在的人們養尊處優,已習慣了慵懶,對於美好的東西,經常是熟視無睹,而且常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春天和未來,我們只有好好學習、茁壯成長,才有祖國的的繁華和收穫。我們要珍惜美好的時光,不能愧對「祖國春天」的稱號,要讓花開更紅更香,要讓草長更綠更廣,為真正實現朱自清夢中的春天,添上濃重的一筆。
初一上冊讀後感(二)
今天,上了《風箏》一課,才初識到魯迅的沉重,這是國中以來學的第一篇魯迅先生寫的文章,便感受到了許多的不同。開門見山地寫出了文章的主旨,對於精神虐殺的悲哀,「灰黑色的禿樹枝丫杈于晴朗的天空中,而遠處有一二風箏浮動,在我是一種驚異和悲哀。」這樣的景物描寫無不體現出一種悲涼的基調,下文的抒情便可如魚得水,暢談出自己那可悲哀,懺悔的心境。接著便想到了家鄉。在故鄉,每逢放風箏的時節,必然是楊柳已發芽,山桃多吐蕾,和孩子們的天上的點綴相照應,打成一片春日的溫和。突然又是一個轉著,故鄉已過,現處北京,北京的冬季,寒冷的冬季,四面都是嚴冬的肅殺,對於故事的回憶只能牽掛在那伶仃的風箏上了,同時,我對文章的記憶也牽掛在那點點風箏上了。
其後,長篇幅的講述了對於弟弟放風箏的態度,在魯迅看來,都是笑柄,可鄙的,因為在他認為這是沒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一日,魯迅發現了自己的弟弟苦心孤詣的躲在什物房裡做風箏,便在破獲秘密的滿足中毀掉了弟弟的風箏,但沒想到,這同時也毀掉了弟弟的那童年的樂趣,換來了今生難以忘卻的悲哀與懺悔,這與寒心的天氣,冷漠的環境豈不正好相呼應?妙就在此,字字句句無疑更沉重了,更墮落了,更冰涼了。
之後,魯迅中年時,在一篇國外的講論兒童的書,頓時明白了以前的愚昧,以前的缺失,以前的過錯,以前的痳木……此時,才會想起自己不應該毀掉弟弟的風箏,畢竟,玩是兒童的天使,魯迅開始意識到自己童年時代的缺失,缺失那顆童心,這也是造成他悲哀的原因,原來,這些年來,都被社會、繁重的思想埋沒了那顆本應擁有的「玩世」童心,望著窗外,想到一去不復返,「心就開始不竟墮下去了,很沉重很沉重地墮著,墮著。」
最後,魯迅想到了許多挽回方案,送弟弟風箏,「贊他放,勸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們嚷著,跑著,笑著。——然而他其實已經和我一樣,早已有了鬍子了。」看到此,不禁又為作者發一把同情之心,與絕望之情。或是求弟弟的寬恕,但「求」出去了,弟弟卻早已將此事淡忘,何再來什麼「寬恕」?仿佛看到了往事的滄桑,許多的不應該,一切的不應該,將故時抹上了灰暗的煙雲,刻上了崎嶇的劃痕……從迷茫中悔悟過來,現實又是給作者那般非常的寒威和冷氣……我也沉重不已,不知是不是也被生活痳木了?我不知道,更不想知道。
初一上冊讀後感(三)
愛因斯坦說:「世間最美好的東西,莫過於有幾個頭腦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希羅多德說:「世界上沒有比一個既真誠又聰明的朋友更可貴的了。」斯托貝說:「財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卻是財富。」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錢輕情義,尤其是大人們。()他們根本不明白我們這些孩子們的友情是多麼的寶貴。他們的這種重財輕義的思想往往給孩子們幼小的心靈帶來不利的影響。一件由羚羊木雕引起的故事就說明了這一點。
課文說的是,我把珍貴的羚羊木雕送給了最要好的朋友萬芳,父母發覺了,逼我去要回來,我被逼無奈,只得硬著頭皮開口,讓萬芳把羚羊還給我。雖然我們之間的友誼沒有被受到影響,但我對朋友這樣的反悔,我非常的傷心後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輝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傷疤;這件事情,也將大人們的那種重財輕義的思想暴露無遺。兩個好朋友就因為一個羚羊木雕而差點成了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我覺的友情比金錢重要的多,一個知心朋友是用錢買不來的。在這個世界上,已經不是金錢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情、親情。世界上的富翁,真正能算得上有錢的,又有幾個呢?我不禁慶幸我的身邊還有一些關心我的朋友。但我又不禁有了一些顧慮,現在的社會中還有多少令人感動的真摯友誼?全都是一些用錢做買賣的生意而已。現在誰還會用一顆赤誠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為名為利的嗎? 當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動的真摯友誼有很多,都是不為名利,都是用一顆赤誠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樂、幸福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