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後讀後感(一)
今天,我捧起《歐·亨利短篇小說選》興致勃勃地翻閱了起來。突然,目錄中一個有趣的題目吸引了我——《二十年後》。我開始產生懷疑:「二十年以後?這是科幻小說嗎?」抱著疑問我翻到了那一頁,開始看了起來。
文章開頭便是這麼一句:「一位警察威風凜凜地沿著大路巡邏過去。」我好奇怪,這個警察與二十年後有什麼關係呢?繼續往下看,是時間和天氣描寫。時間是晚上十點不到,而天氣更惡劣,風大,馬上要下雨了。念想到老師課堂上所介紹的,歐·亨利,小說大師,他的創作中大都是有一種意外的結局,於是我繼續看了下去。
「這一帶收市早,你偶爾看見還亮著燈的店,或者是煙店,或者是通宵餐館,大多數店門卻早早關了門。」看到這兒,天馬行空的思想又有些管不住自己了:莫非,要寫什麼見義勇為?我的好奇心越來越重。
到這時,我已經完全被故事吸引了。從一開始的毫不在意,到現在恨不得一秒之間把書翻完。故事裡的懸念促使著我一頁接一頁地往下看。我還看到了一個正在等人的男人。
最後,這故事的整個情節令人十分震驚。原來那男人是一個通緝犯,他站在那兒是在等一個二十年前約好的在這碰頭的老朋友,他在實踐一個約定。而他等的那個老朋友,就是那名巡警,二十年,改變了很多人的人生軌跡。那巡警認出了眼前的朋友正是逃犯,於是找了一個便衣警察去實施了逮捕。他的老朋友,也就是那個男人,知道了一切事實真相後,手不禁抖動起來了。
看完全文,我不得不佩服歐·亨利的創造力。這篇小說不長,但是懸念迭出,叫我欲罷不能。故事的結局既令人驚訝,又覺得合情合理。驚訝的是原來那個警察就是逃犯要等的人,覺得合情合理是因為,全文其實從一開始就在為後面的文章作鋪墊,不論是那早早收市的馬路兩邊,還是那夜的風那夜的雨。仔細再推敲,字裡行間,全都預示著故事的結局。歐·亨利的寫作真是巧妙啊!
當然,在佩服歐·亨利高超的寫作技巧的同時,我也有點崇拜小說的主人公吉米了。他是一個警察,抓捕逃犯是他的職責所在,同時他又是個人,是一個有朋友,珍惜友情的人。當他發現自己的老朋友是逃犯時,一定很傷心。但他並沒有因為他是老朋友而放過他,也沒有因為自己是警察就出手逮捕。他採用了委婉的辦法——讓便衣去抓住逃犯朋友。這樣既維護了朋友之間的情義,又沒有犯失職的罪。如果我是他,我也會這麼做的。
二十年後讀後感(二)
如現在的好友過了二十年,二十年後我們會是怎樣?變化一定會很大,人生的經歷、對生活的態度會大不相同。歐·亨利的《二十年後》則記述了兩位好朋友的不同人生。
吉米·韋爾斯從一個老實人變成了幹練的巡警,而鮑勃從一個聰明人變成了一個被通緝的罪犯。同樣過了二十年,從前一對昔日的好朋友竟成了勢不兩立的警察與罪犯,這是多大的諷刺啊!
歐·亨利是位出色的小說家,他往往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式的結尾結束他的小說。這篇小說的結局是我們沒有料到的,但是卻合情合理,因為他在之前埋下了眾多伏筆,例如「警官在看到鮑勃時放慢了腳步」,可見鮑勃的身份很特殊,引起了警察的注意;「當有人與鮑勃見面時卻用風衣衣領蓋住耳朵」,可見與鮑勃見面的不一定是吉米;「鮑勃看了一下手腕上的金表」,他不經意間顯露的財富,正可為他是通緝犯做鋪墊。……
然而雖然他們的身份變得大不相同,但他們卻都是信守承諾、珍惜友情的人。二十年前的約定他們還沒有忘記。鮑勃說如果吉米晚到了,他一定會等他來。吉米·韋爾斯他堅持了自己當警察的原則,不徇私枉法,但他也顧及了友情,為了不讓兩人尷尬相見,他不親自抓鮑勃,而是讓一個便衣警察去抓鮑勃。他們信守承諾、珍惜友誼的品質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二十年的時間雖然不短,它不足以使一個人變得容貌全非。然而,二十年的時間卻可是一個好人變成一個壞人。變成好人、變成壞人僅在自己的一念之間,完全取決於自己。一個人如因財富和名利違背了自己的原則,那麼他便會做出違反道德與法律的事,就像鮑勃一樣,成為一個壞人;但相反,一個人如抵抗誘惑,堅持自己的原則與道德,問心無愧,那麼他便可像吉米·韋爾斯一樣是個好人。所謂「人之初,性本善。」沒有人一出生就是壞人,只是他生活的環境與他自己的抵抗力影響了他,只要我們時刻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做違反道德與良心的事,那麼我們便可維持我們本性的「善」,自然而然就是一個好人了。
二十年後讀後感(三)
初三上半學期,雖然學業繁忙,但仍然堅持讀完了大仲馬的達達尼昂三部曲的第一部《三個火槍手》,覺得故事很精彩,畢業後,我又急不可待地讀了第二部《二十年後》。
《二十年後》中,政治背景是1648年,寫了投石黨運動的始末。四個火槍手都到了四十歲左右,但好在達達尼昂還是那麼勇敢、機靈;波托斯還是那樣強壯;阿托斯還是那樣高貴;阿拉米斯也沒怎麼變。四個朋友因為政治而分成了兩派,但他們真摯的友誼卻沒有改變,最後也找到了共同的目標。對於他們的友誼,每個讀者都贊不決口,都很羨慕。
書中的四位朋友,經過二十年,雖然性格沒怎麼變,但當年的闖勁減少了,做事更有計畫,不願太冒險,也不賭錢了。四個朋友常常感嘆「要是是二十年前就好了」,這讓我感覺到年輕就是力量,要珍惜年輕的每一天。
讀這本小說,讓我對法國的街道名和旅館名很感興趣,小說中提到了很多,很有意思,舉幾個例子:
街道名有:珠寶盒街;鐵匠鋪街;硬幣街;好孩兒街;枯樹街;小田野街;公雞街等。()
旅店名有:「偉大的亨利之劍」旅店;小山羊旅店;「戴冠的綿羊」客店;「英國紋章」旅店;查理大帝旅店等。
小說最後,四個朋友又有像二十年前一樣各奔東西了,現在我很期待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布拉熱洛納子爵》,但不知哪裡有賣,只能耐心等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