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想讀這本書是出於對它的書名有些好奇,看到網上介紹「這是一本美國享譽全球、深孚眾望的思想先鋒、演說家、作家斯賓塞﹒詹森的暢銷書《誰動了我的乳酪?》」,搜尋出後打開一讀,書中那些看似平常而內含深刻哲理的話便深深地觸動我的心靈:「變化總是在發生,他們總是不斷地拿走你的乳酪。」「遇見變化,隨時做好乳酪被拿走的準備。」「追蹤變化, 經常聞一聞你的乳酪,以便知道它們什麼時候開始變質。」
我不禁為作者斯賓塞·詹森的這種獨特的創作方式而發出由衷的讚嘆,雖然這是個寓言故事,但是其中所蘊涵的哲理令人在感悟之中,引發深思,更讓人變得聰明、睿智。
兩隻小老鼠「嗅嗅」,「匆匆」和兩個小矮人「哼哼」,「唧唧」。名字取得很有意思,同時也表達了一定的意義,小老鼠的名字寓意似乎是在不停的動作著,代表了它們會隨時隨著變化而動,而立刻穿上始終掛在脖子上的鞋子,去尋找新的乳酪——「乳酪」自然是個比喻,是對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追求目標的一種比喻,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種人際關係,可以是金錢,可以是幸福、健康,社會的認可和老闆的賞識等等。代表我們生命中的任何最渴望得到的東西。
書中的兩隻小老鼠不會因為周遭環境的改變而手足無措,失去生命的意義。因為它們會去繼續努力,不斷追求,過去擁有的雖然已經失去,但是那只是人生經歷,而不是一種負擔,如果執迷不悟,止步不前,那就只有面臨飢餓,無助,頹廢和灰暗無力的世界——一切身心的折磨。
兩個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名字也取得很有意義,兩個小矮人與兩隻小老鼠的態度迥然不同,他們面對變化猶豫不決,始終沉浸在對往事的追憶和幻想中,無法接受已經改變的事實,不願意再去尋找新的乳酪,從而也就束縛了自己的思想,變得極度頹廢,再沒有了勇氣和激情,於是生活在灰暗之中,不能自拔。好在後來唧唧終於戰勝了自己,走向了光明,找到了新的乳酪。
生活在這樣一個瞬息萬變的資訊時代,每個人都要和時代同步,才能夠與時俱進,因為個人的乳酪隨時會被他人拿走,被外界所移動,如果一味怨天尤人,只知道追問「誰動了我的乳酪?」,而不能夠很快適應新的變化,陷入困惑中不能自拔,固步自封,活在海市蜃樓般的「幻城」裡面,不知覺悟,還自我安慰「麵包會有的」,「乳酪會回來的」,到有一天,等發現失去的乳酪不會回來了,終會追悔不已的,因為不論麵包也好,餡餅也好,乳酪也好,不會平白無故的從天而降,要想尋找到新的乳酪,就要學習兩隻小老鼠「嗅嗅」和「匆匆」,立即穿上始終掛在脖子上的鞋子,馬上出去再尋找,簡單的思維往往能夠突破顧慮過多帶來的障礙,而走向光明,創造成功,重新獲得新鮮可口的乳酪。
小矮人唧唧到後來終於衝破了自己思想的束縛,毅然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奔入漆黑一片的迷宮,在這條充滿希望的路上,它終於找到了更多更好的乳酪,而它的夥伴哼哼還在怨天尤人中鬱鬱寡歡,無法解脫。
我喜歡這個故事,因為她告訴了我們最為深奧卻又至為簡單的道理,讓你知道應該怎樣去面對生活,面對人生,同時教會你怎樣去調整自己的心態,隨著乳酪的變化而變化,在變化中知道怎樣去適應環境,去改變一切的困難和逆境,從而放下包袱,走向新的開始,奔向新的生命。
1000字左右的讀後感(二)
最近看了不少外國名著,除了《呼嘯山莊》,我最愛看的是《霧都孤兒》。這是狄更斯作品,講述了一個出生在貧民習藝所,一出生母親就去世的孤兒奧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貧民習藝所,他僅僅想多要一點稀飯,就被罰被打,並貼出告示,誰領走奧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鎊十先令。後來他被一個殯葬承辦人領走了。後來,因為那裡的一個小孩羞辱他母親,奧立維打了他並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個孩子,願意讓他到自己家去。沒想到,奧立佛被送到了一個小偷集團。當他第一次看見叫恰利·貝茨和躲閃兒的連個小孩偷東西,主人發現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奧立佛當成了小偷。最後,得知他並非小偷後,他也因被打而虛弱得不省人事。那見東西的主人布朗勞先生將奧立維收留,並對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勞先生買了書,忘了付錢,熱心的奧立維便獨自一人去書店了。可是,那個小偷集團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設法將他抓走了。並讓他和一個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東西。那家人發現了他們,奧立維被打傷了,其他人丟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門口昏倒了。後來,他和主人說了事情的經過,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話,他便在她家住下了。並且找到布朗勞先生,說明了一切。
小偷集團的一位成員,蒙克斯去貧民習藝所得知奧立維的身世,並把他母親的得遺物都毀了。
這時,南茜因為知道奧立維的種種不幸,卻還要逼他做這做那後,她突然想去找人將小偷集團一網打盡。她躲著其他人,找到了露梓,並跟她約好時間再見面。但是,費根因為她的種種行為懷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門就讓一個叫諾亞的人跟蹤。諾亞什麼都知道了。雖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員的外貌都向露梓說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認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惡太深了。這就導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殺了,塞克斯也因此擔驚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話使人們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時,布朗勞先生找到了蒙克斯,發現他其實是奧立維同父異母的兄弟……他們讓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錢後又走上了老路,最後病死在監獄了。
我非常喜歡這部小說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實,卻又感動人的描寫了奧立維的悲慘故事,也許這和他曾經很窮有一些關係。但是,在這個故事裡壞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報。而南茜,我認為她應該算是一個好人,最後她還是很有良心地向別人提供了小偷們得很多情況。有人說狄更斯的這部小說中不少人物都太過理想化,盜賊也只是「風流人物」。不過我想,世界上大概沒有徹頭徹尾的壞人,何況只是盜賊。比如殺了南茜的費根,如果他真正無可救藥了,那在殺人後也許並不會那麼痛苦,還會認為南茜背叛了他們,死掉是理所當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這種作惡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難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這裡的費根、塞克斯、恰利·貝茨和躲閃兒等人差不多,雖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無憂了。而可憐的奧立維卻不能。奧立維並沒有像恰利·貝茨和躲閃兒那樣,也變成小偷。如果他也跟著偷東西,那麼大概也無法得到現在的幸福了。大概這也就是狄更斯的創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並能生存的規律」。
另外,奧立維的所作所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聽話的舉動,讓人們明白狄更斯描寫的一些人物看似逆來順受,但並非如此。我想,既然一個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問心無愧,而且為了一些應得的東西不該對別人百依百順,唯命是從。也許,一個善良的人,像奧立維;也許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們都有自己的想法,應該向自己所嚮往,認為是對的方向努力,當然,這不該是太草率就做出確定的。
我想,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當時有很多人,尤其是窮人愛看狄更斯的書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個人富有或是窮困潦倒,善良還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難壓倒!
1000字左右的讀後感(三)
最近用了幾天時間終於把著名科幻小說家凡爾納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島》讀完了。它給了我許多道理,也讓我深深地感受到:人,最善於使用自然條件、 一切事物的創造者、最熱愛發明與創造、最具有主見的頂級生物。
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在美國南北戰爭的時候,有五個被圍困在南軍城中的北方人趁著偶然的機會用氣球逃脫了。他們中途被風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個荒島上,但是他們並沒有灰心失望,他們團結互助,以集體的智慧和勞動,克服了重重困難,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們從赤手空拳一直到製造出陶器、玻璃、風磨、電報機……他們不僅動手能力強,還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島上獨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復了人性,成為他們忠實的夥伴。這些荒島上的遇難者雖然什麼也不缺,但是他們並沒有放棄返回祖國的努力。一天,他們終於登上了在格蘭特船長的兒子羅伯特指揮的鄧肯號,重新回到了祖國的環抱。這幾個遇難者在荒島上度過的歲月了,不斷發現了不可思議的奇蹟。每當他們在危急的時候,似乎總有一個神秘的人在援助他們。原來這人就是《海底兩萬里》中的主人公、潛水艇諾第留斯號的發明者——尼摩船長。
這本書有一個十分讓我感興趣的部分——炸開花崗石。原來,工程師無意中發現格蘭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計下面有一個大洞,但由於水深無法下去觀察,只好先讓水排乾在進入。但這周圍都是高大的花崗石,想要打出一個洞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於是他們思考著:要真麼辦才能在堅硬的花崗石上打出一個大洞來。後來,他們想到一個辦法——用火藥炸開來。但他們現在有沒有炸藥,只好自己製作最簡單但又威力巨大的硝酸。於是,他們開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鐵、疏酸鋁、硝酸鉀……大約經過幾十天的時間後,硝酸製造成功了。但是呢,硝酸的穩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經過撞擊後才會爆炸,以原本的技術是用雷管引爆,但現在沒有,之後用錘子之類的東西敲打它,但如果這樣,那就得犧牲那個去敲擊它的人。後來,他們想出一個辦法:先讓一根長繩子沾上疏磺,然後把幾斤重的鐵用一根植物纖維繩子吊在炸藥坑的上面粘著疏磺的長繩子系在吊著重鐵的繩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離炸藥幾英尺的地面上。這樣,只要用火點著沾上疏磺的那根繩子神秘島讀後感1000字以後火勢很快就會燒到和第一個繩子的接頭處;就這樣,接頭處一旦斷掉,鐵塊就會落到了滴著硝酸的石面上引發爆炸。從繩子燒完大約要十五分鐘,於是,他們在點燃身子後立馬就回到石窟裡面等待著,一直到他們聽到爆炸聲後,他們便沖往格蘭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崗石被炸出一個大洞,等水流完後他們便發現了湖底下有一個大石洞,並把它命名為「花崗石窟」。
這本書中的這這個故事告訴我:其實有些事情,其實是可以以我代價的方式去完成的。而人,則是全世界上最聰明,最富有創造力的頂級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