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傳》作為一部經典作品,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自從其誕生以來,「阿Q」就成為某一類人的代名詞,成為人們溝通的重要話語資源。
阿Q——這是偉大文學家魯迅先生筆下一個不朽的典型。阿Q這個形象,個性鮮明,獨一無二;又具有極為廣泛的代表性和普遍性,體現了十分深廣的社會內容。它不僅活在書本里,而且走進了生活,成為一個活生生的現實人物,成為人們用來稱呼某些人的共名。就象熟悉諸葛亮、賈寶玉、孫悟空和魯智深等人一樣,中國有幾個人不知道阿Q呢?而且,這個阿Q,全世界都知曉他,就象哈姆雷特和唐·吉訶德一樣,在世界文壇上也負有盛名。這個典型的影響,在「五四」以來的中國文學中,是無與倫比的。
阿Q是個什麼樣子呢?「阿Q該是三十歲左右,樣子平平常常,有農民式的質樸,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不過沒有流氓樣,也不象癟三樣」。
阿Q是很不幸的。他生活在辛亥革命前後的農村,沒有家,多半時間寄住在未莊土谷祠里,靠給人家打短工來餬口。「割麥便割麥,春米便春米,撐船便撐船」,是個房無一間,地無一壠的勞苦僱農。阿Q連起碼的社會地位都沒有。他本來大約是姓趙,但因為未莊的大財主趙太爺姓趙,便被勒令不準姓趙了,並為此挨了一頓嘴巴,還被地保罰了二百文酒錢。象別的人們一樣,阿Q也有著七情六慾,也想過女人。可是他的「戀愛悲劇」是這樣的可笑而且短促,不過是跪下去對趙太爺家的女傭人說了兩句「我和你睏覺」,便在一頓毒打和種種罰處中結束了。
然而,阿Q最大的不幸,是他連靈魂也被一種「鴉片」深深地毒害了,使他不知苦楚地熬過一生,直至糊塗地死去。這就是那使人逃避現實、自我超脫、在心理與精神上轉敗為勝的「精神勝利法」。阿Q就是依仗它來支撐自己活在世上直到離開人間的。你看:
阿Q是那樣的妄自尊大、自欺欺人。他一貧如洗,卻要說:「我們先前—比你闊的多啦!」阿Q頭上長著癩瘡疤,極力要掩藏,並因此很忌諱別人提到「癩」、「燈」、「燭」等字。但別人揭短時,阿Q卻回答說:「你還不配……」仿佛他頭上的是一種高尚的光榮的癩頭瘡。阿Q被人揪住辮子往牆上碰了響頭之後,只要想「兒子打老子」,便也就心滿意足,反敗為勝了。甚至為了解除內心的「忽忽不樂」與「失敗的痛苦」,也可以自己打自己,仿佛是自己打了別個一般。
阿Q畏強凌弱。在強者面前,他甘受屈辱,自輕自賤。趙太爺不讓他姓趙,他不敢抗辯;假洋鬼子打他,他趕緊抽緊筋骨,聳了肩膀等候著。而在小尼姑那樣的更弱者面前,他又放肆欺辱,並且自鳴得意。
阿Q健忘、愚昧、痳木。被別人打過,轉瞬就可以忘卻乾淨。對清政府殘酷屠殺革命黨人,他無動於衷,反覺得「好看好看」。待到自己受冤被抓進衙門,已經在亡命狀上畫押時,仍無半點醒悟,卻生怕圓圈畫得不圓被人笑話。及至被押赴刑場,死到臨頭,雖然急得有些發昏,卻也有些泰然,以為「人生天地間,大約本來有時也未免要殺頭的」。
身受重重壓迫,過著非人生活的阿Q,也有改變現狀的原始狀態的革命要求。當辛亥革命起來了,他看到舉人老爺和趙太爺等人十分害怕慌張,就改變了一向甘受屈辱和痛惡革命的態度,變得「神往」革命,要「革這伙媽媽的的命」,要「投降革命黨」了。正象魯迅後來說的,中國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革命黨,既然革命,就會做的。但是,阿Q的革命「理想」是十分模糊和混雜的。它除了合理的內容外,還包含了許多荒唐和可鄙的東西,比如「要什麼就是什麼,我喜歡誰就是誰」之類。出於報復心理,他的革命對象既有壓迫他的趙太爺、秀才、假洋鬼子之流,也有平素打過架的小D、王胡等等。限於眼界的狹窄,他的經濟要求則是搶些東西,把秀才娘子的寧式床搬到土谷祠來。然而,假洋鬼子不準阿Q革命,阿Q失望之餘也就只好用「精神勝利法」來安慰自己了。
辛亥革命之後不久,趙家遭了搶劫。於是,機關槍架在土谷祠前,把阿Q抓了去。糊裡糊塗地過了堂,阿Q便被槍斃示眾,結束了他悲慘的一生,「大團圓」了。
阿Q,是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時代的中國,壓在社會最底層的一個落後、不覺悟的貧苦農民。魯迅在這樣一個人物身上,深刻解剖了「精神勝利法」,把它的種種表現集中、概括地揭示了出來。
「精神勝利法」絕非中國農民階級本質的寫照,更非中華民族優秀品質的體現,而是一種墮落、消極的現象,是失敗主義矛盾心理賴以維持的精神支柱和無可奈何的解決辦法。正象魯迅指出的那樣:「因為不敢正視人生,只好瞞和騙」,「用瞞和騙,造出奇妙的逃路來,而自以為正路。在這路上……一天一天的滿足著,即一天一天的墮落著,但卻又覺得日見其光榮。」
阿Q,就是這樣一個帶著民族恥辱烙印,令我們深深自省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