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是我國僅有的包括護士節、記者節在內的三個行業性節日。自1931年以來,我國在不同歷史時期共有過4種不同日期和性質的教師節。
我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教師節是1931年。當時,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發起聯絡京、滬教育界人士,擬定每年6月6日為教師節,並發表《教師節宣言》,提出改善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工作、增進教師修養三項目標。雖然,這個教師節的誕生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沒有承認,但在全國各地產生了一定影響。
鑒於「六·六」教師節是教師自發組織設立的,國民黨政府沒有承認,1939年決定另立孔子誕辰日8月27日為教師節,並頒發了《教師節紀念暫行辦法》。當時未能在全國推行。
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共同商定,把5月1日國際勞動節也作為教師節。由於各種原因,教師節實際上逐漸銷聲匿跡了。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那天早上一起床就忽然想到老師應該有自己的節日。」教師節的最早創意人、中科院院士王梓坤教授這樣說。
那是1984年12月9日,王教授當天就把這個想法告訴了《北京晚報》。第二天,《北京晚報》就刊出文章《王梓坤校長建議開展尊師重教月活動》,引起了讀者強烈反響。12月15日,北師大鐘敬文、啟功、王梓坤、陶大鏞、朱智賢、黃濟、趙擎寰聯名,正式提議設立教師節。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作出決議,()將每年的9月10日定為教師節。
為了發揚「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提高教師地位,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確定,每年9月10日為中國教師節。在第一個教師節,當時的國家主席李先念向全國教師發出慰問信祝賀節日,首都召開萬人慶祝大會,教師節期間20個省市共表彰11871個省級優秀教師集體和個人。
其實早在1932年,國民黨政府曾規定6月6日為教師節,解放後廢除了6月6日的教師節,改用「五一國際勞動節」同時為教師節,但教師沒有單獨活動,沒有特點。而將教師節定在9月10日是考慮到全國大、中、國小新學年開始,學校要有新的氣象。新生入學伊始,即開始尊師重教,可以給「教師教好、學生學好」創造良好的氣氛。1985年9月10日,是中國恢復建立第一個教師節,而從此以年,老師便有了自己的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