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分裂祖國、破壞民族團結的分子做鬥爭。
2、加強民族團結,促進民族進步,繁榮民族經濟。
3、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4、基層黨組織要成為民族團結的堅強堡壘。
5、積極開展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努力提高依法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
6、加強民族團結,事關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事關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局,事關國家長治久安。
7、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根基深植於各族民眾,生命蘊藏於各族民眾,力量來源於各族民眾,成果造福於各族民眾。
8、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促進民族地區社會事業發展。
9、加強法制建設,實行依法治國。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11、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少數民族和地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快速、健康、協調發展。
12、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經濟發展。
13、通過支教下鄉等途徑,促進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發展。
14、鞏固好、發展好、維護好全縣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
15、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堅守政治信仰,擁護我黨的民族政策。
16、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
17、重視發展民族教育,提高全民素質。
18、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各民族互相離不開。
19、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
20、團結一心,攜手共進,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努力奮鬥。
21、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
22、通過開展各種宣傳活動,普及我國的民族宗教政策。
23、堅持打擊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和分裂活動。
24、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互相離不開。
25、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26、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
27、增進民族團結,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發展。
28、崇尚文明,尊重科學,反對邪教。
29、民族區域自治法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法律。
30、堅持民族平等,團結,互助,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
31、維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
32、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和社會穩定。
33、大力普及科技知識,提高各民族民眾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34、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維護民族區域自治權力。
35、鞏固好、發展好、維護好全縣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
36、加強民族團結,發展上杭經濟。
37、積極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