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我處於一種迷惘的狀態。但是一次學習點醒了我。
教練對一位女士說:「你能不能做成200個伏臥撐。」女士回答:「做不到。」「給錢。」「也做不到。」「那麼你聽好了,」講師鄭重的說「現在我是一個強盜。如果你現在做不200個伏臥撐,我就殺掉你兒子,想一想,想好了再回答。」女士想了一下,咬咬「能。」
我突然明白了,這麼多年來,我一事無成,只是我缺少一個理由,一個成功的理由。由此而來,我開始走上了一條理性之路。朋友,給自己一個成功的理由,你的路就會越走越寬。
生活只是一種形式,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選擇。但不知大家是否思考過,人生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每個人的出生和死亡都是相同的,赤裸裸的來,赤裸裸的去。唯一不同的,只是一個過程。大多數人每天重複自己的生活:上班,吃飯,上班,吃飯,睡覺,上班--如此往復,365天等於己於1天。而這種循環一但被打破,其生活就將陷入一個僵局。如此一個生活的過程,你滿意嗎?
人在這個社會上生活,我們只能和自己去比。因為如果你和比爾——蓋茨,和李嘉誠比,你肯定是一個失敗著。而如果你一定要和那些非洲難民相比,那麼你已經成功的不得了了。由此可見,一個人活著,就是要做好你自己。每天進步一點點,哪怕是百分只一。你一年就會成長3.65倍。只要你不斷進取,不斷努力,不斷的發揮你的濽能,你就一定能夠活出一個最精彩的自己。
有一個農村來的大學生,非常內向。他始終搞不懂學生公寓裡的聲控燈是怎麼亮的。但他又不好意思問人,怕別人說他土裡土氣。一天,他下晚自習回去,一個人走在過道上,思考著一道難題忘了轉彎,「碰」的一聲撞到了頭,燈亮了。他突然明白了:原來要用頭撞燈才會亮的。
誰欺騙了他呢?他自己,他的無知和盲目的自信欺騙了他。
很多人沉浸於自己的一些所謂經驗當中,無法接受一些新的東西。其實你仔仔細細的想一下,如果你的那些所謂的經驗真的管用,你今天該是一個什麼境況呢?想一想是誰教給你的這一點經驗呢?你的父母,老師,親戚,朋友。可他們自己是不是成功了。沒有。那他們能教會你一些什麼。如何想得到些什麼,就一定要向內行的人請教。只有這樣,你才能知道,該做些什麼,為什麼做,怎樣才能做好。
每一個人都希望成功。而在這世界上,真正意義上的成功者卻很少。為什麼呢?
這個世界真的很公平,你要得到一些東西,就必須捨去另一些東西。所謂「捨得」「捨得」,說的也就是先有舍後有得。如果你想成為一個成功者,你就必需放棄一些平凡人所擁有的快樂。比如說:打痲將,閒聊,看一些無聊的電視劇。而又必需承受一些平凡人不願承受的痛苦。比如說:寂寞,孤獨,不被人理解。這就是很多人不能成功的原因,不願放棄快樂和承受痛苦。
具有強烈成功欲望的人,他們看到是成功以後。因為他們清楚的知道:只有成功,才能真正的解除他們的痛苦和滿足他們所要的快樂,所以他們一定要成功。而他們更清楚的知道,在成功的道路上有些東西是必須放棄和承受的,所以他們願意。
成功者之所以會成功,自然有著許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他們堅決的認定: 我要,我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