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有衣綿還鄉情意結。
快廿一世紀了仍然如此,不論住在多倫多、紐約、溫哥華或舊金山,一有金錢時間,就住原居地跑,來來回回走香港或台北。
有人在北美洲住了近十年,從未去過五大湖、黃石公園或是大峽谷,只是一味回鄉。
說是說回去探訪親友,可是,其實,如果真的那麼在乎那些人,當初也不會說走就走。
歐洲那麼近,起碼可節省一半以上飛行時間,偶然也應去觀光,增廣見聞,還有南美洲之奇風異俗,亦值得瀏覽,但不,華僑統統情願回鄉探親。
苦是苦了原居地()親友,說什麼都得抽空出來接駕,擺下飯局,聽華僑殷殷垂詢:「你們幾時來,只剩兩年了,到底怕不怕?」
最後還得把北美洲至無聊粗糙的土產如臘腸、煙鮭魚等捧回家消受。
一次又一次回去,外型談吐同當地人一次比一次有距離,轉背立刻互相請壞話,可是仍然好此不疲。
終於有人接風接得累了,乾脆說沒空,故告誡還鄉者:「說生活過得去即可,別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