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前年冬天的事情了。
我離開了原來的住處,重新租了套平房。
隔壁住著一對夫婦和一個小女孩。
我搬東西的時候,那個小女孩幫我幹了許多活兒,把書放到書架上,把桌子擦乾淨…… 最後,她一直看著我的電腦發獃。
最後,她小心地問我:「叔叔,以後我能不能來你這裡學電腦?」
我說:「好啊,不過今天不行,因為我有急事,馬上得出去。」
她問我:「叔叔你什麼時候再來呀?」
「明天。」
我隨口說道。
第二天事情辦得並不十分順利,辦完以後已經很晚,我懶得回來,就在朋友家住下了。
我是第三天才回到小屋的,回來後我才想起小女孩學電腦的事情。
但是她沒來找我。
第四天,我才見到她,她一副病怏怏的樣子。
「叔叔說話不算數,明明說要回來,為什麼沒有回來?我這兩天一直在你家門口等你。」
說話的時候,她吸著鼻子,臉上是十分痛苦的表情,顯然,為了等我,她凍感冒了。
「叔叔有事,」我愧疚地說。
孩子這樣信任我,而我卻辜負了她的信任。
我找到孩子()的父母,她的父母說,這孩子為了等我學電腦,天天很晚才回去,他們怎麼叫她都不回去,最後起不了床,只好送到醫院,打了一天點滴她的病情才有好轉。
我無言以對,我想為她支付醫藥費,以此彌補我的過失。
但我遭到了拒絕。
我知道,在這無意中造成的小小事件當中,肯定有一些珍貴的東西破碎了,而這些破碎了的,無法用語言和金錢來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