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外交政策可以 總 結 為以下 幾 點:
鼓 勵中外平等交往。唐朝政府 設立了 專 門 機 構如 鴻 臚寺等 負 責接待外 國使 節和 賓客,同 時,唐朝也接受了外 國留 學生, 並派遣使臣和僧 侶 前往 國外 進行文化交流。
尊重外 國人 員。唐朝 對外 國人持 開放和 寬容的 態度,允 許波斯、阿拉伯等 國的商人在中 國定居, 並尊重他 們的生活 習 慣和宗教信仰。
修好 鄰邦。唐朝致力 於 與周 邊 國家建立友好 關係,例如 與高 麗、新 羅、吐蕃和阿拉伯帝 國等保持政治、 經 濟和文化的交流。
保 護外商利益。唐朝政府 專 門 設定了市舶使等 機 構 來管理海外 貿易,保 護外商利益,同 時 對外商在唐朝的 經商行 為 進行 規範。
文化交流。唐朝鼓 勵 與外 國之 間的文化交流,例如,唐朝僧人 前往印度求法 學 習,而印度僧人也在唐朝 傳教。
這些措施共同 構成了唐朝 開放和包容的外交政策,促 進了 國 際交流 與合作,也 為中 國歷史上的文化繁 榮做出了 貢 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