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讀後感1000字(一)
曹文軒說過:一本好書,就是一輪太陽。一千本好書,就是一千輪太陽。燦爛千陽,會照亮我們前進的方向,也會讓這個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們面前一覽無餘地展開!是啊,這個世界的書太多了,好書卻是少之又少。我在書海中尋覓,突然眼睛一亮,發現了這本《福爾摩斯偵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在破案過程中,他那種在任何情況下都沉著冷靜而又幽默的風度把我深深的打動了。他個子不高,體形卻十分消瘦,但是他卻十分熟悉拳術,這無疑為他打造了一種神秘感;他總愛抽菸斗,因為他可以使福爾摩斯平靜下來。他還有一個奇怪的特點,他從不喜歡看那些正兒八緊的書。不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連破案也很棒。
這是他少年時的第一次破案。那天警察突然發現一個人死了,那個人身體上許多部位都被擊傷,有些傷口已深入骨髓,警察拿著一把刀用相同的力氣刺進去,卻怎麼也拔不出來,當警察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小福爾摩斯卻破了案,原來福爾摩斯通過仔細觀察,發現死人的傷口不僅僅在流血還在流水!福爾摩斯通過實驗,破了案:原來兇手是用冰刀刺死那人的!只所以沒有見到冰刀,是因為熱血的溫度已融化了刺進去的冰刀。福爾摩斯在少年時期就有獨特的邏輯思維,到了成年破的案就更多了,藍寶石之謎,爬行人,……真有天上的星星那麼多了。故事的最後,他還講了個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帶著帳篷去,半夜,福爾摩斯看著星星,問朋友說:「你看見星星有何感想?」「實在是太美了!」朋友說。「笨蛋,帳篷被偷了!」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別。
對福爾摩斯來說,從一個人的外貌和穿著就可以判斷出那個人的職業習慣愛好等,偽裝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脫他那雪亮的目光。
另外,小說還講述了醫生華生這個誠實、勇敢又好學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說明了福爾摩斯的智慧和過人之處。
我認為福爾摩斯就是我們的好榜樣,雖然他只是一個書中的人物,但他那靈活、敏捷的思維是值得學習的。
書中福爾摩斯的一句話,可以代表福爾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為止,我也可以問心無愧地視死如歸。由於我的存在,倫敦的空氣得以清新,在我辦的一千多件案子裡,我相信,我從未把我的力量用錯了地方。」
福爾摩斯是個虛擬的人,卻被英國皇室立為委員,寫出故事的作者一定很棒,但我們更重要的還是要學習他那種細緻,一絲不苟的精神。
福爾摩斯讀後感1000字(二)
提起偵探小說,你或許會想起偵探小說鼻祖愛倫·坡,或是偵探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絕對不會忘記偵探小說之父阿瑟·柯南道爾以及他筆下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叫做福爾摩斯的諮詢偵探,在同伴華生醫生的幫助下,偵破了許多離奇迷案的過程。
這本書的一大特色就是撲朔迷離的案情與跌宕起伏的破案過程。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一案中,沒有一個人像犯人,只有一個流傳著的「魔鬼般的大獵狗」的傳說;而在《四簽名》中,犯人似乎卻有四個;《跳舞的小人》中,當我們還頭疼於一串又一串的小人時,福爾摩斯卻早已看破一切。福爾摩斯潛入他人家裡獲取證據時我會為他提心弔膽,心跳加速;與犯人殊死搏鬥,我會為他捏一把汗;「山窮水盡疑無路」,當你面對案件的詭異情形毫無頭緒時,福爾摩斯總能給你「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推理。情節總是那麼的曲折離奇,卻又十分合乎常理。看完一篇故事後,我總會回味良久,反覆思考,試圖找出推理中的bug,但往往是以失敗告終。當理清了所有的情況時,視線似乎豁然開朗,眼前的陰霾被一束逐漸放大的光線驅散,展現在你面前的是真相的光芒。
相比其他偵探小說更成功的一點,我覺得是柯南道爾塑造的了福爾摩斯這個經典形象。讀過這本書,我感受到了他的形象中幾個出彩的地方。
一、才能出眾
毫無疑問,給人留下最深印象的莫過於他智慧的大腦,出眾的分析能力假設能力。他能從一個充滿劃痕,編碼的貴重手錶中判斷其主人的嗜酒放蕩,財務狀況等,從一個人磨破的被子判斷他工匠的身份。他總能觀察到細節,並從中得出結論,讓人在驚詫之後對他的演繹敬佩萬分。正如他所說:「我這腦子會使我名揚四海。從來沒有人像我一樣在偵破罪案上極具天賦,()又進行過大量的研究。」這便是他成功的秘訣。為了研究,他可以在實驗室中幾天不吃飯,他可以用自己的測試,可以忍客群人的非議。「人腦如同一間小閣樓,不能碰到什麼破爛貨都塞進去。」他傾於實用,「嚴重偏科」,這份智慧不是警員和一般偵探所能比擬的。
二、嫉惡如仇
若福爾摩斯運用他的能力犯罪的話,也就是只能風行於黑社會。他的正義感為他贏得了尊敬他曾對犯罪頭頭莫里亞蒂教授說過:「如果能保證毀滅你。那麼,為了社會的利益,即使和同歸於盡,我也心甘情願。」他的工作都為了正義,辦案中絕對遵從法律。他以機智與亡命之徒對峙,身入險境而臨危不懼,這份正義感使他的形象更加光輝。
三、喜歡支配
福爾摩斯探案中無處不在支配著:支配警員,支配華生,支配委託人,支配犯人,支配案情。他的能力使一切在他面前都必須順從,在他計畫完成前絕不透露一絲一毫,思考時絕不向他人解說。他凌駕於案子上,調動他人,讓故事照他所想的發展。這種支配再加上他幾乎完勝的成績讓人覺得合情合理,不但不厭惡,反而更增欽佩。
四、關心他人上面所述的福爾摩斯總不免讓人感到冷酷不可親近,其實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對委託人的關心自不必說,對華生的關心便讓人看到了他的另一面。在《最後一案》中他為了保護華生而放棄了在他家過夜,放棄了舒適的環境,為了不牽連他而不走前門而翻牆離開,有幫他安排了一切出發的準備。他也曾因華生的受傷而一反常態,重擊了罪犯,咆哮起來。這些小小的細節無不讓人感受到其對他人的關心,看出他的捨己為人,冷峻外表下的人性光輝。
五、「不合時宜」的玩笑
要說他一點都沒有幽默感也有點詆毀他了。他總是喜歡在人意想不到中從一個老婆婆,一個乞丐的身體中「出現」。他的化妝,表演才能讓人驚嘆。時而的俏皮便加深了人們對他的喜愛。在《王冠寶石案》中,他與罪犯正面相遇,用拉琴的藉口離開,又用留聲機的音樂使其相信他仍然在拉琴而放鬆警惕,有巧妙利用偏門與蠟像對換,「欣賞」了犯人的談話,又搶走寶石。「魔鬼」一詞真是適合他。而他一面假裝失敗,一面將寶石放入委託人口袋的行為又令人再次領略其俏皮,就這樣。令人喜愛的難以自拔。
夏洛克·福爾摩斯,多麼充滿夢幻色彩的名字。這個名字已經成為了世界上名偵探的最佳代名詞,可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他笑了,就意味著有人要遭殃了。」
作為一名偵探的他頭腦理性,思維敏銳,洞察力和推理能力極強,推理邏輯縝密,面對險情從容冷靜。經過無數的研究實驗,他能夠分辨上百種的菸灰,並由此來推斷這菸灰的主人的情況;他可以由地上的腳印判斷此人的身高,甚至於他當時的狀態;更令人稱奇的是,他只要觀察一段時間,或是握個手,就能推斷對方的職業以及經歷,這一點在他第一次與華生見面時就有所體現(關於這一點無數讀者都為之嘆服,甚至還有一個柯南道爾坐馬車碰到比福爾摩斯還厲害的人的的笑話)。除了上面這些福爾摩斯理性的一面,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平常一向冷酷孤僻的他在華生遭遇危險的時候也會憤怒地向犯人咆哮;在《惡魔之足》一案中得知事實後福爾摩斯寧願放棄法律而放了伸張正義的犯人;他不在乎名利,辦案後總是把功勞讓給他人(不過經常發牢騷……);福爾摩斯還幫助國家抓住了德國間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福爾摩斯是有血有肉的,每一個讀者在看完這本書後都願意相信福爾摩斯真的曾在這個世界上(egZC神犇曾問我是不是真的有福爾摩斯這個人--)。我們可以想像他坐在貝克街221號B的家中椅子上拉著小提琴,以及他那本記滿有關各種案件信息和通緝犯信息的大書,還有裝著菸絲的波斯拖鞋。現在介紹他,我有種好像他是我最熟悉的老朋友一般的感覺。
1894年底,柯南道爾決定讓福爾摩斯在一次搏鬥中墜入溪流死去,讓華生醫生來結束《最後一案》這個故事。福爾摩斯之死引起了廣大讀者的強烈不滿,竟然有2萬人取消訂閱連載故事的《海濱雜誌》。其影響力可見一斑。縱使過去百年,《福爾摩斯》的情節依然經典令人愛不釋手,福爾摩斯這一形象栩栩如生,令人津津樂道。從福爾摩斯身上我學到了太多,認真觀察事物、堅持、執著、冷靜、正義、鑽研、樂觀……福爾摩斯的作者已經與世長辭,但是他筆下的福爾摩斯卻永遠活在讀者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