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在生活中有許多宗旨,不可有一項觸犯,否則,他的人權受損,即擾攘不已。
比較年輕的時候,我也是那樣,成日忙著修築宗旨的籬笆,補這裡理那裡,忙得不亦樂乎。
後來,什麼都不理,做人漸漸只剩下一個宗旨,即系尋歡作樂。
誰要是防礙我高高興興吃喝玩樂,那才同誰過不去未遲。
否則,你扣克我一點尊嚴,挪揄我幾句,欠我幾個稿費……無所謂啦。
一次與朋友到館子吃午餐,盤頭不新鮮,友問:「要不要叫領班過來說話」,不,我們只得一小時歡聚時間,不必為一碟菜浪費二十分鐘,下次不來這地方就是了。
幾時悟的道?
當然是人活久()了,總算變得有點小聰明了,再也不為無謂細節斤斤計較。
毫無宗旨可言,吃何等樣的菜、住什麼樣的房子、同啥人做朋友,均伸縮力特強,至要緊開心。
儘量避免煩惱,這個人這件事若十分討厭,帶我發財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