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努力節約用紙,一角錢一本明星拍紙簿的歲月,已經正反兩面先用鉛筆書寫一次,用畢後再在鉛筆痕上以鋼筆打草稿,寫得似大花臉才拾得丟棄。
電影或小說中寫作人盛行的習慣是十字不對,馬上團皺一整張白紙丟棄,一地都是被浪費了的紙張,真該罰他轉行,拿塊橡皮擦掉重寫不就行了。
大量書寫筆記時常往計算機系門口等他們扔出來的廢紙,一疊疊,山那樣高,背後全部空白,最後一年,完全不費分文買原稿紙。
這不是個人能否負擔買紙張的問題,而是個人是否應該盡情浪費地球資源的問題。
上班時,上司說,稿()件不要打在用過的紙上,正反兩面的文字容易引起混淆,至今尚不以為然:用紅筆把後面劃掉好了。
用過兩次的紙尚可用來包餅乾屑、果皮、墊杯底。
衷心認為無論節省什麼都是好習慣,卻從來未試過提倡節省,人家有人家的一套,許社會因此得以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