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了XX那個年紀,才不要學他那樣仍在編周刊」,不知為什麼那麼偏激,周刊編輯是薪優職業,到老還有老闆願意眷顧,不知多好。
到了那個年紀,應該改行做些什麼更有意義的工作呢,帶孫子上學嗎,退休做寓公嗎,寫得獎作品嗎,抑或做小生意?
一份職業,做了二三十年,正是最有經驗之際,駕輕就熟,手揮目送,只有越做越好,除非當事人覺得厭倦,又作另論,否則,大可做到老。
每個人對事業的看法不一樣,有人喜歡起一個個不同爐灶,有人喜歡專注做同一件事。
有人年年轉一份()工,每隔三年乾脆轉行,有人三十年都坐在同一崗位上精益求精。
大部份職業都是終身性質,不過一般人的碓認為人到中年,大抵是不適合在舞台上又跳又叫了,這恐怕也是偏見?外國許多藝人七十歲還登台獻藝。
最慘是覺得別人應該退下的他結果在同一行業內比別人還做得長。
有許多事不是當年可以預見,世事發展,也不能盡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