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職業婦女問我:「為什麼要結婚?」
我說,這問題範圍很廣。因為單看字面,它已包括了:
一、「人」為什麼要結婚?
二、「女人」為什麼要結婚?
三、「為了什麼」要去結婚?
四、何必結婚?
種種現實與抽象的問題。
她沒想到我如此的小題大作,倒把急於獲得答案的心情暫時擱了下來,想安心和我就這個問題聊聊天了。
首先是,「人」為什麼要結婚?
這問題很簡單。因為如果泛指「人類」,那就是站在生物的立場。結婚,是為了傳宗接代。
雖然說,不結婚而同居,或只發生性的關係,照樣可以傳宗接代。但那樣實在對所要傳的後代很不方便。因為數千年來,人類根據經驗,已經得到證明,要安全地撫養後代,實在不是單單的男方或女方獨自的力量所可做得好,而必須雙方分工合作;有人在家照顧哺育,有人出外打食謀生,才不會顧此失彼,疲於奔命。所以雙方要建立一個固定的居所,有個固定的名分,負起人倫、社會與法律上的責任,使這關係鞏固而公開,以免中途發生動搖或受到外力的侵害。這樣才可以有效地保護及教養子女,使他們成為人類所希求的、良好的後代。所以,「人」需要結婚。
其次是「女人」為什麼要結婚?
範圍由全人類縮小到單單是女性。這齣發點和頭一個問題有點兩樣。頭一個問題是為什麼男女雙方要結婚,這個問題是為什麼女人要嫁?女人如果嫁了,就不那麼獨立了,就要放棄一部分或全部的事業了,生活方式和內容就會大大地改變了。究竟這種付出對女人有什麼好處?如果不嫁,會不會有什麼不良後果?是不是因為這些不良後果,才迫不得已而去結婚?
這個問題是站在「不願順其自然」的出發點而發的。
如果順其自然,以人類的天性來說,人類久已發現男女應該結婚。所以女人應該結婚,這是最簡單的邏輯。但站在現代婦女的立場,女人有了創事業的欲望與能力,就不情願再被關回家庭去撫育子女,覺得那是一種大大的犧牲。
事實也未嘗不是如此。婦女有職業和家庭不能兩全的問題,從這世紀的開始已經吵到了現在。問題就出在婦女想要有自己的事業,而大自然又希望婦女能回去撫育孩子,所以矛盾不已。這問題簡化來說,其實也就是孩子和事業在衝突。如果只是找個人結婚,而不生孩子,女人仍然可出去創事業,不會有「離不開家」的困擾。
這也就是說,女人不願滿足造物者讓人類傳宗接代的要求,所以才打算站在另一個角度去問:「既然不想生孩子,為什麼要結婚?除了生兒育女的理由之外,還有什麼理由要建立一個家?」
這是人類後天的欲望戰勝了天然的要求而才產生的問題。排除了生兒育女的天然要求之後,女人在考慮結婚的時候,往往只是想到「社會習俗對不結婚的女人怎樣看法」這個末節上。她們所要知道的,就只是「是不是女人不結婚會被人加以異樣的眼光?」、「是不是自己會有心理變態」、「會不會將來年紀大了,缺少安全感?」
換言之,這是只考慮到自身的損益而發生的問題。
至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當然可以看看許多不結婚者的實際情況,作為參考_一般的經驗似乎是,如果你不結婚,你就必須有個令你感到「值得」的事業。這事業可以提供你精神的寄託和生活的保障。要注意的是,它既要提供你「生活的保障」,還得提供你「精神的寄託」。而這兩者時常並不一定是攜手並肩而來的,但你所需要的卻是兩者兼備,才可彌補空虛及維持獨立。
於是,就轉到了另一個問題:「如果要結婚,那麼,為了什麼才去下這個決定?」這個「為了什麼」是「對方要有什麼條件」的意思。要為了「財富」?要為了「名望」?是為了「愛情」?還是為了「出國」之類的某些方便?
這問題,看似複雜,實()則簡單,因為很顯然,這是現實的現代人既不想傳宗接代,也忘記了什麼叫「愛情」,或根本否定了世上有「愛情」這回事,才產生了是為財富,是為名望,有為某項利益等等旁枝末節的問題。如果人們重視傳宗接代或相信愛情,其他的問題都將不難定下取捨。相反地,如果不在意後代,也不相信愛情,其他一切問題都將使男女雙方結合的意義變得相當地可悲或可鄙,別人也就沒什麼可提供建議的了。
由於現代人既不熱衷生育,又不相信愛情,所以才發生了最後一個「何必結婚?」的問題。
我也覺得,既然沒有順從自然的打算,又沒有尊重愛情的心情,也就難怪現代男女有時像表演給別人看一樣,聚聚散散,自己覺得好玩,別人看了也可以解悶。如果抱了這個目的,為製造「知名度」而結婚,倒不失為商業社會的一個最佳選擇。找那最有名的去表演結婚,再表演離婚,在這兩個項目中間,還可以表演種種插曲,「見報率」一定很高,達到廣告宣傳的效果將是毫無疑問。至少對你所要從事的「事業」,以商業社會的標準來說,是會由於引人矚目而「暢銷」不已的。精神上既可得到極大的滿足,物質上亦可招財進寶,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說,假如人類都不為愛情,也不為傳宗接代而結婚,好不好呢?
我覺得,反正地球已經被污染損毀到這個樣子,人類的品質也不易維持水準,後代不後代,倒也真是不必認真了。說不定,不讓他們出生,正是避免了他們可能遭受的浩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