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我最難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歲的時候,上天就把她從我們身邊帶走了。
如果你認識她,或許會和我一樣喜歡她。
她是個既安靜又開朗的姑娘,言語恰到好處,有她在,既不會覺得聒噪,也不會感到冷場。她周到地照顧著每個人的情緒,也能委婉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她散發著溫和的光彩,從不灼痛別人的世界。
就是這麼一個姑娘,28歲之前,她都是幸運的。
從重點國小、國中、高中畢業,順利考上重點大學;大學裡和高高帥帥的學長戀愛,畢業後嫁給他;工作地點距離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鐘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閒地回到從小生活的地方吃飯、午休;生了個好看的女兒,被外公外婆視若珍寶搶著帶,自己也沒有變成臃腫的新手媽媽;工作體面平順,按部就班地晉升,由於處事大方得體,同事關係也融洽,是個被領導器重的中層幹部。
生活如果看起來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運會在最出其不意的時候來個反轉,唰唰存在感。
我還記得那是某個夏天的傍晚,一凡頭一回沒有事先打電話就直接到我的辦公室,我忙著手裡的活,她坐在我身邊的椅子上呆呆地咬著指甲,等我忙完,她慘澹地笑著,眼神愣愣地說:「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惡性腫瘤。
這是一種早期很難被發現的女性重症,除了遺傳性卵巢癌之外,沒有多少可行的預防措施,只能早診早治,爭取早期發現病變。
可是,一凡發現的時候,已經不早了。
我懷疑上天預先知道她的人生結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實的這28年,然後海嘯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禿禿的沙灘,像是對她幸運人生的最大嘲諷。
那天,我和我認識了20年的姑娘——我的髮小一凡,在我們走過了無數次的林蔭路上來來回回地踱步,我拉著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淚。
突然,她停下來,輕聲對我說:「別告訴任何人,我已經這樣了,我父母、老公、女兒還得繼續生活,讓我想想,怎麼安頓好他們。」
她抱抱我,轉身回家。第一次,她沒有嘻嘻哈哈地揮手向我告別,而是頭也不回地走遠。我看著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聲大哭。
每天,我都裝作若無其事地給她打個電話,她的語氣日漸輕鬆。半個月後,她在電話里說:「我解決好了,咱們中午一起吃飯吧。」
在她最喜歡的菜館,她小口地喝著冬瓜薏米煲龍骨湯,我不催,她願意說什麼,願意什麼時候說,隨她。
「我先和老公說的。我給他看了病歷,對他說,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輩子啦,你以後可得找個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兒太小,你父母年紀大,又在外地,今後你獨自帶著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紀適中,女兒又是他們一手帶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後還讓他們帶著,老人有個伴兒,你也不至於負擔太重,能勻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們兩套房子,我想趁我還能動,把現在住的這套過戶給我父母:一來,給他們養老;二來,如果他們用不上就算提前給女兒的嫁妝。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兒戶頭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著今後結婚用,你肯定能找個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過去沒有半點關係的新房子裡才對得住人家。」
我問:「他怎麼說?」
一凡放下湯勺:「他沒聽完就快瘋了,說我胡扯,讓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讓老公沒有負擔地開始新生活,他那麼年輕,不能也不值得沉沒在我這段生活里;我想給女兒有愛和保障的未來,不想她爸爸淒悽慘慘地帶著她,也不想讓她面臨父親再婚和繼母關係的考驗,那樣既難為孩子也難為她爸爸;我還想給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們只有我一個女兒,倆人還不到60歲,帶著外孫女好歹有個寄託,他們還算是有知識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擔心。
「我不想為難人性,更不想用最親愛的人今後的命運去考驗愛情的忠貞,或者親情的濃稠。我只希望在我活著的時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條件下,把每個我愛的人安置妥當。生活是用來享受的,而不是拿來考驗的。
「我和老公講道理,他最後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後,我們一起把這事兒告訴我父母,這是我們小家庭商量後的決定。」
一凡半年後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樣,女兒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稚園,維持著原先的生活環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兒,也常常在那兒住。他們的關係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兒子和父母親。
兩年以後,她的老公戀愛了,對方是個善良知禮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為他們的新居,婚禮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兒也受邀出席。
因為無須在一起近距離生活,所以大家幾乎沒有矛盾,女兒也喜歡漂亮的新媽媽,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給一凡送花兒。
在一個原本悽慘的故事裡,每個人都有了最好的歸宿。
每個人都因為一凡的愛而幸福安好,這才是真正的愛情,以及親情——不只有激情,不僅是索取,不光為自己,還有對他人的善意與安置。
曾經,我以為愛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愛」本身,一凡讓我明白,「愛」本身不難,難的是許對方一個看得見的未來,愛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會離去,卻依舊要照顧好你,給你一個妥帖的未來。
這才是一個女人柔韌的堅強、寬闊的善良,以及無私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