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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別

送朋友回來的路上,我坐在蒸籠一般熱的公車上,竟然睡得昏昏沉沉。我以為我做了個夢,夢見六月的西北,寬闊乾淨的藍天,乾燥嗆人的黃土,還有門口的杏子黃了,野草開始瘋長。睡醒之後,我想,這其實並不是一個夢,不過是我太想回到那個地方,此時此節,正是杏黃麥子長,一鍋毛豆話家常。

朋友畢業了,路過我的地兒,停留了一個晚上。十年的朋友,期間見面次數不多,卻不陌生,聯繫不多,卻不害怕會無話可談。見了面,照樣沒有太多熱情,只是說說彼此的生活和牽掛。朋友剛畢業,還沒有經歷生活的摧殘折磨,不知道生活之艱辛,倒也已經有了恐懼之心。

我跟朋友說,別害怕,日子不會永遠這麼下去的。日子有可能會過的更糟,像我一樣,當我以為我的境遇不會再壞到哪裡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如果要往更壞的方向走,我確實還有很多沒有嘗試過。日子也有可能會過得更好,就像那些一帆風順,從從容容的人。我說著這些話,默然有一種已經走過了某個階段的感覺。無論日子會怎麼過,必須要肯定的事,日子都得過下去。時間無所謂長短繼續,我們都得消耗我們自己。相比起以前的恐懼,我對生活似乎多了一份淡定從容,這樣的狀態,跟別人說什麼無關,得自己經歷了才知道。

送朋友去車站,朋友從站口進去,消失在人群之中。旁邊有一個大爺一直在要錢,我只好離開。我不是一個喜歡哭哭啼啼的人,也沒有多喜歡送別。很多時間,別人離開的時候,我都是懵懂無知。這兩年,日子匆忙,於漂泊中感知了人情冷暖,更懂得了孤苦無依時的滋味。當我想到別人正經歷著我曾經走過的路,我便想到那些日子我所走過的孤苦。心,偶爾戚戚焉。所以,送別之時,竟然莫名傷感。

誰都得走上自己的路,不管那路上有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風景,也不論誰站在那個路口看著你走。

我不是一個太喜歡送別的人。一年前,大學畢業之時,我照樣沒有去送別誰,誤打誤撞去了火車站,碰上一個要離別的同學,大伙兒哭哭啼啼,摟摟抱抱,唯我不解風情。我到現在還是不理解這種分別的意義,我大概就是沒有辦法做到和別人建立這樣為分別而產生出痛苦的感情。我也曾主動去送別一個原計畫出國多年的朋友,我不過是想多聊會兒天,他卻說那個我陪他走過的一段路,對他影響深刻。

我想,我還是完全不能夠理解送別的含義。

小時候,跟來家裡的親戚說過很多次「再見」,卻從來都沒有想過,夕陽西下之時,那些個離去的身影所包含的意義,在這樣的「再見」中,自己的成長和衰老是多麼的可怕和幸運。人最對不起的,莫過於那些親近自己,心疼自己,卻又不能陪自己走下一程的人,他們站在上一個路口,看不到下一個路口你會遇到什麼樣的危險,卻老覺得你肯定身處險境。

在我23年的生涯中,有11年是漂泊在外,流浪在陌生的城市,從小城市一直流浪到大城市。我的母親,她站在家門口的那個分岔路上,送別了我整整11年。我曾固執地以為,母親會和她說的那樣剛強。後來,我們都學會了彼此假裝。出門在外的人,假裝生活不辛苦,電話裡頭傳過去的笑聲,還有違心地說自己很好的言語。孤獨守家的人,假裝勞動不辛勞,電話裡頭傳來的聲音,多半是一切都好的跡象。

送別之後,我們對彼此都是無能為力了,只能看著彼此越走越遠,期待重逢的一天,也渴望聽到彼此過得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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